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与发展的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经营基本相同,都是采取单车承包的方式经营,车主每月收取固定的的承包费用,其修理、油料、保险、经营权和车辆摊销费等含在承包费内由承包人承担,结余部分归承包人或驾驶员。由于承包费用过高,有的驾驶员就会想方设法的争抢客源或拼客、宰客,甚至3-4人的他们就拒载,造成了出租汽车“拼客、拒载、宰客”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2006年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精神,对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行为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规范,减少了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如取消了运输管理费、减免了客运附加费等,对各县区投放运力进行宏观调控,对非法营运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及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滞后影响运力投放。一是规划完成后没有进行及修编。我市从2007年起除七星关区外就先后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工业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的增加,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原编制的规划有的滞后没有及时修编,已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定程度影响了我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发展;二是受总规修编影响,导致专项规划完不成。如七星关区,从2008年起,原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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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就委托省城乡规划院进行编制,由于受总规不断修编的影响一直未完成。导致七星关区无专项规划,不能投放新的运力,导致打车难,严重影响市民的出行。

(二)经营模式影响全面管理。据调查,目前我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有73%采取粗放式的“承包”经营模式,通过收取高额(2000-6000元/月)的“承包费”把经营风险转嫁到出租车司机的身上,自己旱涝保收,坐收渔利,发包人向驾驶员提供经营指标,驾驶员按月或年交纳固定的承包费用给发包人,发包人代收代缴国家有关税费和规费,这种承包方式,名义上车辆是发包人的,实质上是个体经营,发包人和驾驶员之间只是简单的经济利益联系,不具有依法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对驾驶员难以实行全面管理。

(三)主体较多造成管理薄弱。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之间、个体经营者或承包人与驾驶员之间关系较为松散,也影响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一是企业规模小。现18家企业中,拥有50(含50)辆车以下的企业11家,占企业总数的61.1%。由于规模小,车辆少,管理成本就高,往往管理力量不足;二是经营业户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个体经营者多、小、散是行业的基本特点也是市场的主体,以包代管的问题比较突出,在管理上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三是管理手段较为落后。管理机构和企业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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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手段,对发生纠纷等问题无法鉴别对错,存在着对驾驶员“看不见、招不回、管不住”的现象。

(四)私下转让造成经营风险。目前我市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的是有偿出让,经营权费用根据各县区情况每辆车每年从0.2-1.2万元不等,经营期限6-8年。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出租车运力也不同程度的有所增加,但为了保护出租车经营的利益,维持经营群体稳定,一直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加之现在的就业形式严峻,不少企业又是采取长期承包(即变相买断)方式经营,导致出租车私下转让价格的不断升高。如七星关区一辆出租车政府出让价是9.6万,现在私下转让价格已达到40多万元;黔西县政府出让价1.6,私下转让价格已达到30多万元。给新购出租车的经营者带来很大的经营压力,一些经营者为了尽快赚钱还本或还贷,不惜违章经营,造成拼客、宰客、拒载现象时有发生,市民怨声载道,意见很大,给行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对这部分车辆经营权到期收回也将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五)人员素质制约服务质量。全市现有出租车从业人员5752名,占城市客运总人数的91.8%,其中初中以下4430人占总人数77%,且大多为下岗人员和待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整体不高。一部分服务不规范、态度差,不使用计价器收费、乱收费、拼客、拒载现象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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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如七星关区,在城区打车到稍远(2.5公里左右)范围,有60%的驾驶员往往要价10元钱的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大部分出租车有主、副两个驾驶员,双方为雇佣关系,为了经济利益,车主经常更换驾驶员,新驾驶员与企业不直接发生关系,企业和管理部门对他们难以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约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提高。

(六)候客站点难以形成习惯。目前我市出租车候客站点建设长期未例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各县区现有的少量停车点难以形成规模,无法满足市民的乘车需求,由于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停车场少,很多街道的路边都划成停车线,随时都停得有车,出租车无法在候客站点靠边停车上下乘客,造成乘客在候客站点候车难以形成习惯。造成出租车乱停乱靠上下乘客、占道经营的局面,既影响交通秩序,又危及道路行车安全。

(七)非法营运冲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现象扰乱了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抢夺市场份额,合法从业人员对此反响极大,是行业不稳定的重大隐患。“黑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因其运营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如赫章县2012年发生的出租车经营者到市政府群体上访,就是非法营运猖獗引起的。由于非法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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