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和《汶川县映秀镇集镇供水新增水源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要点》,水源选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水源水量要充沛可靠。以地表水作水源时,枯水期流量的保证率应不低于90%;以地下水作水源时,其取水量应小于可开采量。
(2)水源水质或经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水源选择应考虑安全、经济以及便于水源保护等因素。 (4)当地下水、地表水均可满足要求时,宜优先采用地下水和泉水水源;
(5)符合当地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的要求,并按照优质水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的原则,合理安排与其它用水之间的关系。 6.2 水源确定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按照集中连片发展及有利于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发展的思路,本着便于管理,工程建设成本用低,效益高的原则,本工程最理想的水源为距鱼子溪村西3.3公里处山间山溪,可扩大供水范围,提高供水效益。 7 工程总体布置 7.1 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川办函〔2009〕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3、《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
4、HJ T338-2007《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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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6、 《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设计规程》(CECS137:2015);
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8、《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2、《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 9)映秀镇城镇水厂及鱼子溪村2012年底人口统计资料; 10)映秀镇城镇水厂及鱼子溪村供水工程测量资料; 7.2 设计原则
(1)工程设计与村建设发展规划农村建设相协调。
(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保证受益村镇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可持续。 (4)工程设计应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管理的原则。
(5)充分利用已成供水工程设施、设备,尽量利用地形差,有效降低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
(6)工程布置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有利于水源统一调配的原则。
(7)管网最大静水压力不大于60m。 7.3 工程等级、类型和设计标准
7.3.1 工程等级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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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9m3/d,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和洪水标准》(SL252)规定,本供水工程为Ⅳ等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按Ⅳ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按Ⅴ级建筑物设计。
7.3.2 设计标准 7.3.2.1 水质
工程水源水质达到人饮水源水质标准,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7.3.2.2 抗震标准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以及《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有关规定,本工程所处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工程的主要建(构)筑物按Ⅶ度采取抗震措施。
7.3.2.3 防洪标准
本工程属集中式供水工程,依据《防洪标准》(GB 50201-94)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和洪水标准》(SL252)有关规定,本工程类型为Ⅴ型工程,主要建(构)筑物防洪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30年一遇洪水校核。
7.4 工程总体原则
7.4.1 总体布置根据水源与供水区之间的平面、高程空间关系,充分利用地形条件,拟定供水方式及工艺流程组合,合理拟定供水线路走向,确定建(构)筑物工程位置。做到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条件,缩短供水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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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建(构)筑物布置,节约土地资源。
7.4.2 节约投资原则。工程布置应考滤尽可能与现有工程设施相结合,避免不必要浪费,节约投资。
7.4.3 运行经济原则。水源取水方式、线路及建筑物布置应有必要的方案比较,尽可能大的供水范围实现重力供水、减少加压供水范围和供水量,降低运行费用。建(构)筑物位置应尽量靠近公路,方便施工和运营管理。
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本工程方案:以鱼子溪村西3.3公里处山间山溪为水源,铺设输水管道总长5.179公里,其中水源处沿山体架空0.925公里;渣洞处跨河架空0.14公里;隧洞处沿道路埋设1.471公里;五号桥处跨河架空0.12公里;鱼子溪村处沿道路埋设0.905公里;从鱼子溪村西3.3公里处山间山溪与主河道交汇处山林间新建 50立方米蓄水池引水,重力向映秀镇城镇水厂供水。
工艺流程如下:
水源点 取水坝 沉砂池 50m3蓄水池 DN250PE输水主管 300m3蓄水池 映秀镇城镇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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