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全省17市建成区人口全部达到50万人以上,其中超100万的城市16个,济南、青岛分别达到400万人和450万人。
大力发展县级市、县城和重点镇。量大面广的中小城镇是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县级市和县城,要强化城镇规划龙头作用,加快产业集约、要素集聚、人口集中,积极稳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改街办,提高承载能力,向中等城市发展。改革城镇管理体制,实施扩权强镇,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支持一批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加快膨胀规模,向小城市发展。到2015年,全省建成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35个,3-20万人的小城市133个。
规范有序建设农村社区和中心村。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在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以城边村、园区周边村、经济强村为重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改造空心村,建设特色村,积极稳妥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实行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布局,积极推进城市公用设施向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到2015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全覆盖,完成8000个村庄整体改造。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着力点,积极调整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方式,因地制宜地发展都市辐射型、外向经济型、资源加工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特色经济。加强城镇建设与产业布局的配套衔接,推动规模结构合理化、产业发展集群化、土地利用集约化和城镇面貌特色化,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增强吸纳人口、带动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能力。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就近有序转移,对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逐步取消暂住证,实行居住证制度,促进转化为城市居民,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权益。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新一轮县域经济综合考评制度,进一步扩大县级和强镇的自主权、决策权及经济管理权限,加快推进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县域的转移支付,推动县级、乡镇综合改革。
专栏5:2015年17市建成区人口规模
400万人以上城市2个:青岛(450)、济南(400)。 200万人以上城市2个:淄博(270)、临沂(220)。
100万人以上城市12个:烟台(170)、潍坊(180)、济宁(140)、泰安(110)、枣庄(105)、东营(100)、威海(100)、日照(110)、滨州(100)、聊城(100)、菏泽(100)、德州(100)。
50万人以上城市1个:莱芜(50)。
第六章空间布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调整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全省国土空间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农村和生态三类区域,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
城市地区。包括城市、建制镇的现有建成区和拓展区、经济集中开发区,是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要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0%,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国土空间。工业向园区集聚,人口居住向城镇集中,对城市重污染企业限时限点淘汰或改造搬迁。 农村地区。包括农村居住区和农业地区,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0%,作为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居民点和乡村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国土空间。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宜居村庄。
生态地区。包括生态经济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0%。以海岸带和鲁中南山区为骨架,生态类限制开发区域为主体,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组成部分,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国土空间。适度发展特色生态经济,禁止从事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推进集约开发和空间均衡。胶东半岛城市群、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济南淄博主城区为优化开发区域,建立转变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体系,全面优化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素质和质量,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重要的创新区域和规模最大的人口经济密集区。济南都市圈、鲁南经济带、全省重点城镇拓展区和各类经济园区,为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健全现代城镇体系,促进人口加速集聚,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保护生态环境,成为支撑未来全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增长极。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实行点状开发,保护大片耕地和开敞生态空间,引导人口集中布局到中心城镇。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以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为禁止开
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第三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经济发展的效益导向,促进结构调整与财源建设有机结合,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七章农业提升
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以优化结构、提升层次为重点,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十大产业体系建设,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格局。
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增加效益的要求,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73个国家级粮食大县产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以中低产田改造提升为重点,大力提高耕地质量,支持农田节水排灌、土地整治提升、土壤改良提质、机耕道路完善和旱作农业示范工程,五年建设高产稳产粮田1000万亩。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和物流设施建设,五年新增粮食仓储库容500万吨。
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发展壮大九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放大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支持生产要素向种养大户集中、优质品种向生产基地集中、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带。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提升外向型农业发展水平。到2015年,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等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85%以上,对农民增收贡献1500元以上。
提升农业装备规模和质量。适应农业集约、规模、高效发展的趋势,加快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加快实施农机创新示范工程,创新农机服务模式,支持发展一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加快先进适用机械推广应用,
促进主要农产品由生产环节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发展。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4亿千瓦,农机化水平达到85%以上。
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适应绿色消费、生态环保、安全健康的市场需求,着力扩大优质、生态、安全农副产品供给。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积极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识制度和终端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产地环境整治,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绿色控害技术综合运用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检疫体系网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以促进农业生产工厂化、管理企业化、组织规模化为重点,继续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工程,支持龙头企业提高层次、扩大规模,推进上下游产品加工的联合与协作。突出资源优势和特色品牌导向,引导带动农业生产提高层次、争创名牌、增值增效和节约资源。以农民组织化推进农业产业化,支持农民以生产要素参股龙头企业,鼓励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各类公司、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紧密合作机制,形成以产权为纽带、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第八章工业优化
以实现工业由大变强为核心,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节能减排水平为重点,深入推进产业调整振兴,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构建以高端产业、高端产品、高端技术为主体的现代制造业体系。 第一节提升发展传统产业
按照创新驱动、优化结构、提升水平、绿色发展的要求,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产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以先进产能取代落后产能,加快实施工业转方式调结构1000个重点技改项目,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力争2015年,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中型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普遍提高到3%以上,山东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分别达到2100个、230件。
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装备制造行业要坚持发展整机与提高基础配套水平相结合,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相结合,重点发展汽车和船舶及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能源技术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