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派尔煤矿监测终稿 下载本文

(3)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检验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技术合理性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科学性,为项目竣工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理提供服务。

富源县斯派尔煤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见表2-1。

表2-1 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统计表

序号 一 1 2 3 4 5 二 6 7 工业场建设区 防治分区 项目建设区 主、副井 风井 行政生活区 小 计 场内运输道路 排矸场 直接影响区 矿山 周边影响区 合 计 防治范围土地类型及面积(hm2) 水田 0.85 0.55 0.25 0.80 0.05 坡耕地 0.75 0.20 0.05 0.10 0.35 0.20 0.20 梯坪地 1.80 0.65 0.10 0.45 1.20 0.45 0.15 灌木林 1.00 0.35 0.05 0.20 0.60 0.25 0.15 荒草地 2.54 1.05 0.05 0.25 1.35 0.94 0.25 合计 6.94 2.80 0.25 1.25 4.30 1.84 0.80 222.36 218.00 4.36 229.30 管理、监督范围 临时占地 永久占地 备注 2.2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2.2.1任务由来

斯派尔煤矿主体工程实际建设工期约34个月(2007.1~2008.10)。目前,斯派尔煤矿工程处于试运行期,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措施也已经完成。根据水利部令第16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的规定,云南斯派尔经贸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斯派尔煤矿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区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提供依据。

2.2.2实施组织

从2007年7月受业主委托开展监测工作到2009年10月,监测人员根据《斯派尔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批稿)》确定的内容、方法及时间,定期、不定期到现

场进行定点定位和调查监测,随时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扰动面积、弃土弃渣及土地整治、植物措施等各项水保工程的开展情况,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各项防治措施和施工期基本扰动类型的侵蚀强度调查,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情况,并做好监测记录,为确保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一定依据,具体监测过程详见表2-2。

表2-2 水土保持监测记录表

监测时间 2007年7月30日 2007年8月25日—26日 监测内容 合同签定后,到工程建设区全面了解情况,资料收集,明确监测范围及重点监测区域 到现场布设监测点,重点进行基本扰动类型侵蚀强度监测 到煤矿进行扰动面积监测 到现场进行各区扰动面积、水土流失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弃渣整治堆放监测 到现场进行扰动面积及防治措施调查。重点进行基本扰动类型侵蚀强度监测 到现场调查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落实情况 到现场进行各区面积及防治措施调查,重点进行植物措施和侵蚀量监测 到现场进行各区面积及防治措施调查,重点进行防治措施调查和侵蚀强度监测 到现场进行扰动面积及防治措施调查。重点进行基本扰动类型侵蚀强度监测 到现场进行各区面积及防治措施调查 备注 施工准备期 施工期 2007年10月 施工期 2007年10月20日—23日 2007年12月12日—12月14日 2008年3月14日 2008年5月15日—16日 施工期 施工期 施工期 施工期 2008年6月18日 —19日 施工期 2008年8月20日-21日 2009年6月10—12日 施工期 运行期 2009年10月20—25日 到现场进行各区面积及防治措施、成活率调查,运行期 准备验收工作。 3.监测内容与方法

3.1监测内容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斯派尔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批稿)》,结合本项目水土保持的监测目标和原则,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区水土

流失及其影响因子的变化情况,查清项目建设区内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完建数量、质量及其防治效果。同时,根据监测数据分析确定工程项目是否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防治目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3.1.1 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

开发建设项目的防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项目建设区分为永久征地占地和临时占地,永久征占地面积在项目建设前已经确定,施工阶段及项目运行阶段保持不变,临时占地面积和直接影响区的面积则随着工程进展有一定变化,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主要是通过监测临时占地和直接影响区的面积,确认施工期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1)永久性占地

永久性占地是指项目建设征地红线范围内、由项目建设者(或业主)负责管辖和承担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地方。永久性占地面积由国土部门按权限批准。水土保持监测是对红线范围地区进行认真复核,监测项目建设有无超范围开发的情况。

(2)扰动地表面积

扰动地表面积是指开发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行为造成破坏或占用的面积。对原有地表植被或地形地貌发生改变的行为,均属于扰动地表行为。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为认真复核扰动地表面积。

3.1.2 弃土弃渣动态监测

主要监测弃渣量、弃土弃渣堆放情况(弃土弃渣的占地面积,堆渣高度、坡长及坡度,弃渣流失量等)、防护措施及拦渣率。

3.1.3 水土流失防治动态监测

对于水土流失防治的监测主要监测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防治效果。主要有以下监测内容:

(1)防治措施的数量与质量

主要包括防治措施的类型、防治措施的数量、防治措施质量。林草的生长发育情况、成活率、植被覆盖率等。

(2)防护工程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

对工程所采取的措施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及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3)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及防治措施拦渣保土效果监测

监测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是否按照《斯派尔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批

稿)》中的防治要求实施,防治措施的运行效果。

3.1.4 施工期土壤流失量动态监测

针对不同地表扰动类型的流失特点,对不同地表扰动类型,采用桩钉法、侵蚀沟体积法、微型小区法进行多点位、多频次监测,经综合分析得出不同扰动类型的侵蚀强度及水土流失量。

3.2 监测方法和频次

3.2.1 监测方法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监测采取定位观测和实地调查相结合。降雨强度、降雨量:以收集工程或临近区域气象观测资料为主;林草成活率、植被覆盖度:抽样统计法,以调查、测量为主;土石方流失量:桩钉法、沟槽法、泥沙观测法;挡土墙效果及稳定性:巡视、观察法。

(1) 调查监测

调查监测是指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现场实地勘测,采用GPS定位仪结合工程地形图、数码相机、标杆、钢尺等工具,按不同地貌类型分区测定扰动地表类型及扰动面积,填表记录每个扰动类型区的基本特征(扰动土地类型、开挖面坡长、坡度)及水土保持措施(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等)实施情况。

① 调查监测项目 A、水土流失背景值调查

采取重点调查和普查的调查方法对原地貌水土保持设施类型与数量、地面组成物质及其结构、地形地貌、原地貌植被及其覆盖度、水土流失状况进行实地勘测。

B、施工扰动面积监测

利用GPS、测绳等测量仪器,按照监测分区测量实际施工扰动面积,确定防治责任范围,同时测量各监测分区扰动土地整治面积。

C、工程措施调查

对于土地整治工程、道路硬化工程、裸露地面硬化固化工程、护坡工程、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等所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主体工程,依据设计文件,参考监理报告,按照监测分区进行统计调查,对工程质量、数量、完好程度、运行状况、稳定性及其安全性进行现场调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