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77.实验室生物安全实施标准操作规程

一、进入规定

1.在实验室入口处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

2.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4.与实验室无关的动物、个人衣物不应带入实验室。 二、个人防护 (一)工作服

1.在实验室工作时应穿工作服。

2.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3. 实验室工作服不应与日常服装放在一起。 (二)手套

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带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应丢入感染性医疗废弃袋内。

(三)洗手

脱手套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 (四)其他防护

1.当有可能受到喷溅物污染、碰撞或人工紫外线辐射室内伤害时,应戴合适的护目镜。 2.不应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动的鞋子。

3.不应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接触镜(隐形眼镜)。 4.不应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内储存食物和饮料。 三、实验室工作区

1. 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摆放和实验无关的物品。

2.每天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面和生物安全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3.所有受到污染的材料、标本和培养物应废弃于医疗废弃容器内,不得与普通垃圾混放。需要清洁再利用的材料,应先压力蒸汽灭菌处理。

4.需要带出实验室的手写文件应保证在实验室内没受到污染。

81.微生物标本运送标准操作规程

一、运送人员和交通工具

1. 微生物标本应包装完整,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运送,严禁运送途中擅自打开包装。 2. 可以步行、自行车、或专车等方式运送,严禁使用任何公共交通工具。 二、运送容器

1标本运送时应防止标本外溢、蒸发和污染。必须使用指定的采样管,加盖密封后放入指定的、有盖的、附和生物安全标准的标本运送箱。

2.标本运送箱必须有生物危险标志。运送高致病性标本时必须加锁。 三、运送温度

应注意温度控制,如奈瑟菌检测标本应置于25~30摄氏度环境运输,不可冷藏和冰冻。病毒检测标本一般都需要冷藏和冰冻。

四、运输过程中出现感染性物质溢出时的处理 1.立即洗手(必要时洗眼和全身冲洗),戴好手套和其他防护用品。 2.用布或纸巾覆盖溢出物。

3.向布或纸巾上倾倒消毒剂(可用含氯消毒剂或聚维酮碘),包括周围区域。 4.倾倒消毒剂时从溢出物的外围开始,向溢出区域的中心有序进行。

5.消毒剂作用约30min后,清除这些物质。如果现场有碎玻璃或其他锐器,则用簸箕或硬质纸板收集并将其存放于防刺穿容器内以待处理。

6.消毒完成后,向主管机构通报事件,并说明已经完成现场污物清洗工作。 五、标本送出、交接及签收

医务人员将标本交给运送人员,运送人员将标本送到微生物实验室,交予检验人员,交接时均应认真核对,包括核对标本来源、标本属性、检查项目、标本采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有签收记录(可用条形码扫描系统)。

82.生物安全柜标准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原代细胞培养物操作。

2.细菌涂片、接(转)种培养物。

3.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血标本离心后的脱帽等)。 4.挥发性或放射性的有毒物(化学)品操作。 二、安置要求

1.生物安全柜应放在远离活动及可能有干扰气流的地方。

2应尽量在安全柜的后侧及两侧留下30cm的空间,便于维护作业。 3.柜子上方则留下30~35cm的高度。 三、操作步骤

1.开启电源和内外风扇。

2.在机器预热时将所有必需的物品置于安全柜内。 3.准备一块浸有75%乙醇的纱布。

4.开始工作前及完成工作后,让安全柜工作5min来完成“净化”过程。

5.手和双臂伸入生物安全柜中等待大约1min,使安全柜调整完毕才开始进行物品处理。 6接种环应用电子加热器加热灭菌,而不应适用明火。 7.在实验结束时,生物安全柜内所有物品都应清除表面污染。标本和培养基移出安全柜。 8.每天实验结束时,用75%乙醇擦拭台面、四壁及玻璃的内外侧等部位来清除污染。 9.有标本溢出等污染时,用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消毒,然后用水再次进行擦拭。 四、注意事项

1每次开始实验前将所需物品置于安全柜内,以尽可能减少双臂进出次数。 2.双臂应垂直的缓慢进出前面的开口。 3.尽量减少操作者身后的人员活动。

4. 生物安全柜在使用中不能打开玻璃观察挡板。 5.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时,不能进行文字工作。

6. 生物安全柜前面的进气格栅不能被纸、仪器设备或其他物品阻拦。 7.所有物品应尽可能的放在靠近工作台后缘的位置,但不阻拦后部格栅。 8.可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如混均器、离心机等)应靠近安全柜的后部位置。 9生物危害性废弃物袋放在安全柜内右侧,袋中放入含氯消毒剂等。

10.房中有人时要关闭紫外线灯,以保护眼睛和皮肤,避免因不慎暴露而造成伤害。 11.安全柜一直维持运行状态(8h工作期间),不得反复开关。

12.当气流警报响起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生物安全负责人。

83.血培养标本采集、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一、血培养指征

患者出现寒战,体温超过38摄氏度或低体温,怀疑血流感染时,尤其存在以下情况时,应抽血做细菌和真菌培养:医院内肺炎;留置中心静脉导管超过72h;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有严重基础疾病、免疫缺陷伴全身感染症状;临床医生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的其他情况。

二、采血时机

一旦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应立即采血做血培养,最好在抗菌治疗前或停用抗菌药物24h后,以寒战、发热时采集为宜。

三、采血流程 (一)消毒

1.培养瓶消毒程序:用消毒液消毒培养瓶橡皮塞,待干燥后使用。

2.皮肤消毒程序:用消毒剂从穿刺点向外画圈消毒,至消毒区域直径达5cm以上,待消毒液挥发干燥后(常需30s以上)穿刺采血。

(二)静脉穿刺和培养瓶接种

成人用注射器无菌穿刺取血后,排今针头内空气,直接注入血培养瓶,勿换针头(如果行第二次穿刺或用头皮针取血时,应换针头),先注于厌氧培养瓶,避免注入空气,然后注入需氧培养瓶,轻轻混匀以防血液凝固。近年来,临床普遍采用负压血培养瓶,将血从患者静脉直接吸入血培养瓶,减少污染环节。

(三)注意事项

1.检验单需注明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血液采集时间和部位、临床诊断等患者信息。 2.采血部位通常为肘静脉,凝为细菌性心内膜炎时以肘动脉或股动脉采血为宜,切忌在静脉抗菌药物的静脉处采血。除非怀疑有导管相关的血流感染,否则不应从留置静脉或动脉导管取血,因为导管易被皮肤正常菌群污染。

3.采血次数:对于成年患者,应该同时分别在两个部门采集血标本,在两个不同部门分离到同样菌种才能确定是病原菌。

4.细菌性心内膜炎:在24h内取血3次,每次间隔不少于30min;必要时次日再做血培养2次。

5采血量:以培养基与血液之比10:1为宜。以稀释血液中的抗菌药物、抗体等杀菌物质。采血量过少会明显降低阳性率。成人每次每培养瓶采血8~10ml,婴幼儿每次每培养瓶采血2ml 。

四、运送要求

1.所有标本采集后都应立即送往实验室,最好在2h 以内,如果不能及时送检,宜置于室温环境。血培养瓶送到检验科放入培养箱内,不应暂存于冰箱内。

2.送检标本应正确粘贴条形码,注明采样时间和送检时间。

3安全防护:放标本的容器必需防漏,禁止将渗漏的标本送往实验室。 五、报告要求

(一)紧急口头(电话)报告

血培养出现阳性报警时,立即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结果向临床主管医生进行紧急口头(电话)报告。口头报告包含以下内容,并记录在案。

(1)报告者全名或工号, (2)报告的时间。

(3)所联系医生的全名(或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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