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名教师工作室建设研究”结题报告 下载本文

名教师工作室培养对象为区域内受大市或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拔尖人才等有发展潜力、年龄为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教师。

确定培养对象的基本程序是:个人申报——学校、区教育局同意推荐——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考核同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领衔人、成员、相关学校签订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以及个人各留存一份)。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对报名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名对象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教育素养与培养潜能,从中选定6—10人。

成员在接受培养期间师德表现欠佳,或不能按时参加活动,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既定任务,或所在学校、区教育局明显不满意,领衔人应该督促教育其改进,确无良好转变的,领衔人有权报告并将其淘汰;并可根据条件和程序增补新的培养对象。

(二)名教师工作室的条件保障机制

1、活动场所与设施

市教育局挂牌成立以名教师个人姓名命名的名教师工作室,由领衔人所在单位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设施用品,市或区教育局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有义务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提供支持。

名教师工作室按照计划在领衔人或成员所在单位开展活动,由所在单位保证时间、场地、人员、技术、设备、资料等;名教师工作室开展全市、跨区市的活动,所在区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相关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应充分支持并提供活动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2、经费来源与管理

市教育局每学年度拨给名教师工作室专门经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每学年提供一定经费,领衔人所在单位和区教育局酌情给予一定经费。经费分学年度开始一次给付或分学期开学给付两种方式。

名教师工作室经费用于工作室基本建设以及团队成员正常的学习、研究、餐饮、交通补助等,由领衔人监督使用,钱、账分开专人管理,定期向团队成员、相关学校和区市教育局汇报,由市教育局审理经费使用情况。

3、信息资源与资料

市教育局专门部门如市教科院根据各个工作室的特点和需要,每学期提供必要的图书、信息简讯、报刊等;建立名教师工作室网站等网络平台或利用教育局各种媒介宣传推介工作室成果,在全国形成文化品牌效应。

名教师工作室所在的区市教育局,应将名教师工作室的活动与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结合起来,为名教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资料、资源;领衔人、成员所在单位有义务提供图书馆资源、网络资源等。

名教师工作室应拿出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购置必要的图书等作为团队学习、研究的资料。 4、交流展示与宣传

各名教师工作室要将学期或学年活动计划上报市教育局并告知相关学校、区市教育局及其所属的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市教育局将关于全市名教师工作室的学期、学年活动计划告知市教科院等部门和相关区教育局,以协调运作,放大名教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效应。

相关学校、区市教研室、市教科院等,应考虑将名教师工作室的有关活动与自身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听课、评课、备课组建设、课题研究、专题研究、教师培训等方

面,为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提供交流、展示的机会,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研究、示范、引领、辐射效应。

5、协调服务与指导

从行政层面看,名教师工作室的组建、领衔人的确认与管理、成员的认定与管理、名教师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发展规划、活动经费等,由市教育局领导管理,教科院或教研室宏观协调人事、人际、活动等关系,区市教育局人事部门是直接的协调对口部门。

从专业层面看,以下部门和单位负责协调、服务和指导:市教科院、教师培训中心对名教师工作室有指导义务和责任,教科院应协调名教师工作室与市教研室相关学科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工作;市教研室领导对名师工作室有指导义务和责任,要协调好所辖科室、区教研室有关科室与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活动和关系;区教研室要协调好与在本区的名教师工作室的关系,区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要帮助名教师工作室协调好与有关学校的关系。

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有责任和义务与成员所在学校经常沟通联系,协调好成员在学校工作岗位、工作量等方面与工作室活动的关系,在学校的发展与在工作室的培养方向方面的关系,指导成员将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成长成才与专门培养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三)名教师工作室的自我运行机制 根据个性和共性的实际情况以及课题组的研究设想,我们认为工作室自我运行机制应包括以下方面。

1、管理规划机制 (1)成员档案管理

包括成员进入名教师工作室以前的师德状况、专业素质状况、教育教学实绩、教育科研成果、成长发展状况(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各种荣誉和称号),进入名教师工作室以后,在工作岗位和团队培养过程中以上各方面的变化发展情况,在名教师工作室培养期满后的状况以及继续发展的趋势。

每个培养对象都应建立专门的业绩发展档案,并收集整理其有代表性的特长、成绩、成果、荣誉等资料,按照学期、学年定期记录归档,还可以用光盘、文集、专辑等形式物化保存。 (2)目标计划管理

①总体目标规划。工作室在本届任期内应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即针对全体成员与领衔人学习、研究和实践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也有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的发展规划与目标。

②具体目标计划。将总体规划与目标分解到学期、学年,制定好具体的阶段目标、落实方式、成果形式和实现时间,按照时间表逐项开展与落实。包括读书学习、讲课评课、专题报告、学术讲座、课题研究、论文撰写、教学成绩指标、获得荣誉称号等。

领衔人组织团队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学期或学年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成员在领衔人指导下确定自我阶段性与结业性发展计划与目标,并在团队培养活动和学校岗位工作中努力实现。每学期或学年有计划书或计划表、总结与反思,都应形成书面文字。除存档及上报外,领衔人还应向所在学校通报并协调如何进一步优化发展。

(3)活动运行管理

在活动运行过程中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①领衔人全程管理。工作室成员的培养目标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同时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以及市教育局三方联合签订《名教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领衔人全程管理对象的师德、业务、研究和学习等方面的活动和发展情况。

②考核汰劣管理。领衔人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成员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一个工作周期末的终结性评价,并实行过程性评价汰劣制。

③奖惩激励管理。工作室按照学期、学年进行读书学习、讲课评课、课题与论文、教学成效、所获荣誉等项目的评比,分别评出优秀者,给予书面表扬(颁发证书)或物质奖励;在评级、晋升等方面,工作室优秀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④活动纪律管理。工作室在学习、讲课评课、课题与论文等方面,有时间、地点、方式、效果等规定,有请假制度等规定,成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否则领衔人应及时提醒与批评。

2、活动实施机制

①领衔人培养制,也称专业引领制。领衔人是工作室的人事组织管理者,也是成员思想业务水平发展提高的指导者。领衔人根据协议书、对象特点和自身特长,对全体成员进行共性培养,也对不同成员进行个性化培养。领衔人提供培养发展方向,给定学习、研究专题和任务,指导方法,提供机会,作出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②成员互动制,也称同伴互助制。一是领衔人指导成员就某个专题结对合作,如一人讲课、一人做关于课的研究报告;二是就某一共性问题,或某次教学展示活动,或某一个专题研究,团队成员互相交流教学得失、心得体会,以求头脑风暴,思想碰撞,或互勉共进。

③学习研讨制。工作室组织成员阅读相同的理论专著和专篇,组织读书交流会,交流学习体会、理论应用设想与应用效果等。

④项目研究制。名师工作室实行项目领衔制。“以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一是工作室承担有关课题,全体成员参与,形成成果,成员共享并向外辐射。二是团队成员根据自己或自己学校的实际,在领衔人指导下确定校本性研究专题,吸纳所在学校部分教师为成员,进行研究与辐射。三是一个或多个对象牵头,吸纳工作室成员以外的相关学校教师参加,进行某个专门问题的研究。四是某团队成员个人就某个校本性问题或某个专题进行研究,并在领衔人指导下撰写研究论文或案例等。

⑤教学研究制。立足教学开展实际的研讨式讲课、评课、反思等活动。一是名交师工作室内部教学研讨活动,限于内部成员讲课、评课等,成员所在学校教师可以参与。二是名教师工作室与教研部门合作,开展区级、市级优质课展示活动。三是工作室在市、区范围内展示本工作室就新课程改革或其他某个前沿问题的教学探讨等活动。

⑥成果辐射制。工作室将教育教学等科研成果主要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教师讲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观摩指导、读书讨论会、团队论坛、著述等形式在全市及更大范围内介绍、推广;或与有关学校建立合作交流辐射关系,推广自己比较成熟和有实效的成果;或选择中心城区以及边远城区(或农村)的1—2所学校作为某工作室基地,挂牌,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活动经费管理机制

①经费的来源与保障。名教师工作室经费由活动经费和专题经费(某一有特殊价值的专项

研究)两部分组成,统称专项经费。专题经费由市教育局视专题项目价值、投入的物力、人力及产生的影响等情况核拨,由市教育局核发。工作室所有经费均划入领衔人所在单位,专款专用,由所在学校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②经费的开支与管理。名教师工作室使用下拨的专项经费开展活动,教育局按学期或学年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室经费的60%由工作室领衔人支配用于活动办公经

费、课题研究和专题研究经费、领衔人津贴及聘请专家指导的授课及交通费用,还有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资料购买、会议支出等;40%用于购买设备和考核奖励。

(四)名教师工作室的评价机制

名师工作室的评价,从主体看,有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从内容看,有运行评价与效益评价;从时间看,有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

1、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

①外部评价。 任期结束时,各工作室应整理各类活动资料,向市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市教育局作为评价主体,综合学校、区教育局、市教研部门等业务机构意见,对名教师工作室的运行状况、工作效益等做出客观评价。总结成绩和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业务部门也可以适时作出评价,向工作室反馈。

②内部评价。各工作室应每学期结合工作小结进行自我评价,也可以结合外部评价意见,进行自我反思与整改。

2、运行性评价与效益性评价

无论是外部评价还是内部评价,都应该从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关系协调、经费使用和理论建树、操作方法、教育教学实效、成员辐射发展等方面对工作室进行考查评价。这是衡量一个名教师工作室最终成效的主要方面。其标准是: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示范性、引领性、辐射性。

3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

过程性评价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①随机性评价。相关领导、部门随机深入某个、某些工作室的某次或某项活动,考察了解其活动情况,即时作出评价。或分学期或学年进行专项的或全面的定期性考核评价。

②终结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在工作室届满时进行,按照工作室预定目标,综合、全面地考量各个工作室履职情况,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宣传展示。

对工作室的评价,可以着重于以下方面: (1)评价团队的共同愿景

名教师工作室愿景决定某名教师工作室团队今后发展的方向,确立名教师工作室发展的定位。简而言之,就是把名教师工作室办成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室。

名教师工作室首先要有整体意识,其次注重目标的分解。无论是哪一类目标,其实现都是一个漫长的、艰苦的过程。对目标的分解要注意长远目标、宏观目标与中期目标、近期目标、中观目标、微观目标的结合,明确实现目标的基本路径,体现目标的层次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评价团队的工作规则 首先要遵循中小学教育的规律。立足于中小学的实际,中小学教育的活动具有哪些基本特征,其基本的实践模式与路径是什么。

其次,要力求学术性和行政性结合。学术性规则着眼于认识和把握问题的本质,是名教师工作室活动规则的核心;行政性规则着眼于名教师工作室活动的顺利开展,是为实现名教师工作室整体目标服务的。前者的核心是以遵循中小学教育规律为基础,后者则要注重分工与合作的结合,激励与惩罚的结合,实效性与前瞻性的结合。

再次,开放性与发展性结合。开放性体现的是对名教师工作室数量和质量的最大效益的追求,可以引导工作室成员学习和吸纳其他工作室和其他成员所拥有的优秀品质、技术来丰富发展自己或本工作室,以防止工作室成员的自以为是和骄傲自满。发展性体现的是对工作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