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院会计制度2012.2.20

科目。

(二)收到所购设备等时,按照应计入购入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预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按退回或补付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医院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预付账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然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前后的账龄可连续计算。将预付账款账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预付尚未结算的款项。 1301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资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设置一级明细科目。“药品”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药库”、“药房”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物资管理等部门应当在本科目明细账下,按品名、规格等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 三、库存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库存物资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取得库存物资单独发生的运杂费,能够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计入医疗业务成本;不能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计入管理费用。

1.外购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按照采购价格(含增值税额,下同)确定。外购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制的库存物资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物资”科目。

3.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库存物资,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和支付的加工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物资”科目。

4.接受捐赠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库存物资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开展业务活动领用或加工发出库存物资,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在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低值易耗品应当于内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

2.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按照领取药品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品——药房),贷记本科目(药品——药库)。确认药品收入结转药品成本时,按照发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药品——药房)。

3.确认卫生材料收入结转材料成本时,按照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4.对外捐赠发出库存物资,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5.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库存物资,应在发出、领用物资时,按发出物资对应的待冲基金金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6.低值易耗品报废时,按照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变价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或“应缴款项”科目[按规定上缴时]。

四、医院的各种库存物资,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物资,应当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库存物资,按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按照库存物资账面余额减去该物资对应的待冲基金数额后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该库存物资对应的待冲基金数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该库存物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已收回或应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的账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

1302 在加工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设置“自制物资”、“委托加工物资”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照物资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自制药品、卫生材料等的,应当在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下归集自制物资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专门从事物资制造工人的人工费)等直接费用;自制多种药品、卫生材料发生的间接费用,在本科目的“自制物资”一级明细科目下单独设置“间接费用”二级明细科目予以归集,会计期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和方法,分配计入有关药品、卫生材料的成本。

三、在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自制物资

1.为自制物资领用库存药品、材料等,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药品、材料),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专门从事物资制造的人员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药品、材料),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等科目。

3.为自制物资发生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药品、材料),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为自制物资发生的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期末按照受益对象及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分配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药品、材料),贷记本科目(自制物资——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一般可以按生产工人工资、生产工人工时、机器工时、耗用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费用(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或药品、材料产量等进行分配。医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分配方法。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已经制造完成并验收入库的药品、卫生材料,按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自制物资)。

(二)委托加工物资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药品、卫生材料等,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支付加工费用,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委托加工完成的药品、卫生材料等验收入库,按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和加工成本,借记“库

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401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二、医院的待摊费用应当按照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医院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摊销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501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以及购入的在1年内(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在一级明细科目下按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和债权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还应在“债权投资”一级明细科目下设置“成本”、“应收利息”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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