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需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不使用木制箱与配电盘,杜绝铁皮包木。
(8)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
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由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提供足够的照明。
(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行灯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费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5)使用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不使用假冒伪劣抢救无效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论证。
(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4.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1)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2)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4)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5)开挖槽、坑、沟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