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认为:语文素养以语文知识为基础,语文能力为核心,是语文能力、语文知识、语文积累、文化底蕴、审美情趣、思想道德、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在学生语文学业成绩上的综合表现。这种素养不仅表现为有较强的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的能力,而且也表现为有较强的综合运用能力——在生活中运用语文的能力以及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这里将?语文能力?界定为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能力。
对于中学语文学科核心能力还有几种代表性观点:(1)语文界传统观点认为,语文核心能力就是由?听、说、读、写?构成;(2)《语文义务课标》(2011年版)认为:语文核心能力就是由?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运用?构成,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语文义务课标》突破只强调?听说读写?的局限性,不止重视逻辑思维,也重视形象思维,强调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思维品质的提高。
语文课程基于时代特色和学生年龄认知特点,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出发确立语文基本理念: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全面设计课程目标:通过高中语文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该在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等方面获得发展。
(三)信息技术与语文学科的深度融合
1、语文课标对学科教师的要求
现代信息技术不仅具有模拟性,且可生动直观地展示原来无法直接展示的东西。一个好的课件,其窗口所承载的声、像、图、文信息是一种艺术美,会有极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学生迅速进入角色,在美的氛围中,情绪高涨地学习,生动、活泼、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