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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17o),长178m,在掘进178m标高为+1362m落平,不变方位角和倾角继续掘行人下山491m到标高+1212m;新建回风斜井(x=2969025,y=35569105, z=+1423,a=284°β=21o),长379m,以284°的方位角按21o的倾角掘进379m后,再掘采区联络巷91m贯通三条巷道,从而形成通风系统。在采区联络巷布臵井底水仓,构成排水系统。
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1 已破坏土地现状面积分析
贵州省++++煤矿建设属于整改煤矿,矿区总面积65.29ha,根据《++++煤矿矿区及地面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三级评估):评估区内目前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但矿区经多年开采,存在一定范围的采空区。根据开拓地质灾害评估分区图上圈出的已形成的采空区范围,在CASS7.0上量算其面积为9.39ha。
由于工业场地及堆煤场继续沿用原+++联营煤矿的工业场地及堆煤场,不新增加土地破坏面积。目前破坏土地面积1.60ha,主要为堆煤场占地0.13ha,工业场地压占1.37ha,进场道路压占0.10ha。
破坏面积及地类详见表3.1。
表3.1 已破坏土地现状表
单位:ha
农用地 破坏类型 破坏方式 破坏单元 耕地 水田 工业场地 堆煤场 已破坏 压占 道路用地 合计 0.10 1.35 0.00 0.19 0.00 0.00 0.00 0.06 0.00 0.00 0.10 1.60 1.18 0.07 旱地 0.19 0.00 建设用地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农村居民点 0.00 0.00 独立工矿用地 0.00 0.06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0.00 0.00 1.37 0.13 合计 3.2 拟破坏土地面积预测分析
3.2.1矸石场压占破坏预测
矸石场压占造成土地破坏主要在矿井建设期,矿井矸石按设计产量的0.5%考虑,即0.75万t/a,建设初期矸石经过窄轨铁路运至排矸场地排弃,在矸石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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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设矸石挡墙,并经过防渗透处理。待条件成熟,可在矿井附近建一个矸石砖厂,充分利用矿井所排出的矸石作为矸石砖厂的原料,同时应加强绿化工作,注重环境保护。拟压占土地面积为0.0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0.03公顷,工矿用地0.02公顷。
3.2.2 塌陷区破坏预测
根据《++++煤矿矿区及地面建设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本矿开采的安全采深为994.5m,矿区煤层覆岩厚度一般为0-225m远小于其安全采深。矿区内有M6、M14、M16、M21、M23共五层可采煤层,累计煤层平均厚度7.91m。++++煤矿由原联营煤矿整和扩界而成,扩界以前有过一段时间的采煤历史,在M16煤层中形成一定的采空区,面积为9.39ha,具体位臵可见附图9开拓系统平面图。矿区内未发现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对地面破坏程度小。但拟采的煤层引发上述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矿区及采矿影响范围内的村寨和工业广场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对土地的破坏程度大
地质灾害评估分区图上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的面积为51.73公顷,本方案塌陷区拟破坏区域为采深小于100m的区域,经测算面积为23.98ha,其余的27.75ha 为不确定塌陷区域,由于井下开采造成的破坏具有不可遇见性,因此本矿闭坑后,造成的未可遇见的土地破坏,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应由++++煤矿按照项目规定予以复垦。
经计算,塌陷破坏土地面积23.98ha,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14.55ha,旱地8.16 ha,农村居民点0.26ha,独立工矿用地0.60ha,公路用地为0.49ha。
塌陷区内的农村居民点主要为农村散户,建议进行搬迁;独立工矿用地为已废弃多年的小煤窑用地及一个已废弃的砖厂。
塌陷区破坏区域及不确定破坏的位臵详见《破坏土地现状及预测分析图》。 本矿土地破坏面积详见表3.2.2。
表3.2.2 破坏土地现状及预测分析表
单位:ha
破坏类型 破坏方式 农用地 破坏单元 耕地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建设用地 合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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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 工业场地 堆煤场 已破坏 压占 道路用地 合计 压占 拟破坏 塌陷 矸石场 塌陷区 合计 破坏面积总计 1.18 0.07 0.10 1.35 0.03 14.55 14.58 15.93 旱地 0.19 0.00 0.00 0.19 0.00 8.16 8.16 8.35 农村居民点 0.00 0.00 0.00 0.00 0.00 0.26 0.26 0.26 独立工矿用地 0.00 0.06 0.00 0.06 0.02 0.52 0.54 0.60 公路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49 0.49 0.49 1.37 0.13 0.10 1.60 0.05 23.98 24.03 25.63
3.3 土地破坏程度分析
煤矿在建设、开采期间不可避免地将破坏、扰动原地形地貌和植被。矿区在基本建设过程中施工会产生大量的弃土、弃石、废水、废气等,由此会产生较大破坏影响。
【1】
本方案对破坏土地程度的预测主要依据《采矿技术》,以土地破坏评价因素
及等级标准分析土地破坏程度。
3.3.1 压占破坏土地程度分析
矸石堆场位于井口南东面低凹荒谷处,矸石场压占面积小,形成危害较小;矸石场紧邻井口布臵,易于排放矸石和废渣,节省了运输的工程量和成本。
矸石场占地面积0.05ha。占地类型为0.03ha的水田,0.02ha的独立工矿用地,矸石场主要以堆积煤矸石为主,依据《++++煤矿开发利用方案》提供资料,矸石按矿井设计产量的0.5%考虑,即0.75万吨/年。建设初期矸石经过窄轨铁路运至排矸场地排弃,在矸石场下部设矸石挡墙,并经过防渗透处理。待条件成熟,可在矿井附近建一个矸石砖厂,充分利用矿井所排出的矸石作为矸石砖厂的原料。在矸石堆场下部设拦渣坝,并经过防渗透处理,矸石场周边设截排水沟。
参照表3.3.1,矸石场压占造成的破坏程度为轻度破坏。
工业场地属于硬化地面,参照表3.3.1,它们的砾石含量、有机质含量下降、属于中度破坏范畴,PH值属中度破坏,地表较稳定,土壤污染属于轻度污染,压占面积为1.37ha,地面较为平整。工业场地所造成的压占破坏属于中度破坏。
堆煤场表层有煤渣与土的混合层,参照表3.3.1,它们的砾石含量、有机质含
[1]
李发斌、李何超、周家云:《矿山土地破坏程度评价方法研究》第六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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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下降、属于中度破坏范畴,PH值属中度破坏,地表稳定,土壤污染属于轻度污染,压占面积为0.13ha,地面较为平整。堆煤场所造成的压占破坏属于中度破坏。
道路压占面积为0.10ha,新建进场道路造成土地不可逆的破坏,由于压占面积小,参考表3.3.1,道路压占破坏程度为轻度破坏。
表3.3.1 压占地破坏程度评价因素及等级标准表
名 称 评价因子 压占面积 边坡坡度 砾石含量 有机质含量下降 压占物性质 土壤污染 PH值 稳定性 地表稳定性 权重 0.26 0.12 0.09 0.06 0.13 0.11 0.23 评价等级 轻度破坏 <100m <25° <10% <15% 轻度 6.5-7.5 稳定 2中度破坏 100-1000 m 25-35° 10%-30% 15%-65% 一般 4-6.5、7.5-8.5 较稳定 2重度破坏 >1000 m >35° >30% >65% 有毒 <4、>8.5 不稳定 2地表变化
3.3.2 塌陷造成的土地破坏程度
根据本地区煤层赋存情况、开采技术条件及上覆岩层的结构特性,参照国内及省内相似矿区以及本井田浅部矿井的观测资料和实践经验,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筒矿柱留设与压矿开采规模》(简称\三下\规程),选用概率积分法作为本评价地表移动及变形预测的模式。即:
?1下沉:W(x)?Wcm??re0??(??x)2r2d?
??2Wcm倾斜:i(x)??er
rx2曲率:K(x)?2??Wcmx?e2rr??x2r2??x2r2
水平移动:U(x)?Uc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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