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胶粘剂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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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图或工艺设计3份 原件 非典型工艺或分装企业应提供 说明 1、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A4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2、序号上带有*的,申请人涉及到的须提供。 12*

表4.3.2.2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申请书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1 2份 原件 证变更申请书 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申请书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公章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完全一致。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限至少在两个月以内,有年度考核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复印件 2 2份 标识); 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同时交验原件) (2)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记证书副本 产品。 原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与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的企业名称3 2份 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完全一致。 登记证书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复印件 4 1份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件和IC卡 5 生产许可证 2套 其中1套原件,1套复印件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生产许可证书损毁的,提供损毁证书的可辨认残件; (2)证书遗失的,应当提交在北京市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的遗失声明。声明应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号、产品名称、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6* 原生产许可证残件或遗失声明 2份 原件 7* 8*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 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 2份 2份 复印件 注: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有此证明。 (同时交验原件) 复印件 注:因政府的规划,企业所在地的(同时交验原件) 区域名称变化的应有此证明。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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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申请列入表4.1.1内产品的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分装企业也可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9 2份 复印件 (1)企业名称应一致; 学品经营许可证 (2)许可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3)许可地址应与申请取证生产地址一致。 申请人以集团公司申请方式申请的,仅集团公司名称变更的,只提交上述材料;仅所属单位名称变更的,只提交以下材料;集团公司名称和所属单位名称同时变更的,集团公司除按上述材料提交外,所属单位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所属单位分别填写; (2)填写要求同全国工业产品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的要求; 1 2份 原件 可证变更申请书》 (3)申请书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应与所属单位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企限至少在两个月以内,有年度考核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复印件 标识); 2 人营业执照/负责人营业2份 (同时交验原件) (2)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产品。 书) 所属单位企业原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1)与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的企业3 2份 复印件 照/负责人营业执照/事名称完全一致 业法人登记证书) 4 生产许可证 2套 其中1套原件,1套复印件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生产许可证书损毁的,提供损毁证书的可辨认残件; (2)证书遗失的,应当提交在北京市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的遗失声明。声明应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号、产品名称、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5* 原生产许可证残件或遗失声明 2份 原件 6* 7* 所属单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 所属单位的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 2份 2份 复印件 注: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有此证明。 (同时交验原件) 复印件 注:因政府的规划,企业所在地的(同时交验原件) 区域名称变化的应有此证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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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申请列入表4.1.1内产品的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分装企业也可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涵盖所属单位,或集团公司为管理型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不需提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2份 复印件 学品经营许可证 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所属单位须提供: (1)企业名称应一致; (2)许可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3)许可地址应与申请取证生产地址一致。 1、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A4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序号上带有*的,申请人涉及到的须提供。

表4.3.3补领证书(企业生产许可证遗失或损坏无法辨认的)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申请书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2份 原件 证补领申请书 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申请书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公章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完全一致。 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复印件 2份 与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一致。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同时交验原件) 人登记证书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1份 复印件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件和IC卡 (1)生产许可证书损毁的,提供损毁证书的可辨认残件; (2)证书遗失的,应当提交在北原生产许可证残件或遗2份 原件 京市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失声明 发表的遗失声明。声明应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号、产品名称、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A4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表4.3.4期满换证

期满换证时企业的申请内容与证书内容(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明细)不一致时,按首次申请的要求从新办理,要交回生产许可证原件(一套)

8* 备注 序号 1 2 3 4 备注 序号 材料名称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数量 3份 形式 原件 要求 (1)申请表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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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期满换证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表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及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承诺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限至少在两个月以内,有年度考核标识); 复印件 (2)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同时交验原件) 产品; (3)以集团公司方式申请的,还应提交所属单位的。 复印件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 工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IC卡 生产许可证 生产地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性材料 3份 3 4 1份 3套 5* 3份 6* 原生产许可证残件或遗失声明 3份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份 8 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含分装企业) 《危险化学品销售渠道和产品流向明细表》 3份 9 3份 (1)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 复印件 (2)证书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同时交验原件) 名称一致。 注:住所外设点生产,生产地不具复印件 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应有此证明(同时交验原件) 性材料。 (1)生产许可证书损毁的,提供损毁证书的可辨认残件; (2)证书遗失的,应当提交在北原件 京市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的遗失声明。声明应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号、产品名称、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注:凡申请列入表4.1.1内产品的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分装企业也可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涵盖所属单位,或集团公司为管理型不需提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复印件 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所属单位须提供: (1)企业名称应一致 (2)许可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3)许可地址应与申请取证生产地址一致。 注:若集团公司达标排放证明性文件未涵盖所属单位,或集团公司为管理型不需提供集团公司环保证复印件 明的,所属单位须提供: 证明性文件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限至少在两个月以内)。 (1)网上填报系统打印申请书并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内容与网上填报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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