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科工201112号

(六)工程成果分项计分规则

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总承包\\监理 项目 经理 \\总监 项目副经理\\专业技术负责人 60\\30 40\\20 20\\10 生产技术管理 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 负责人 30 20 管理 人员 项目 负责人 专业技术 负责人 专业主要设计人 大型矿井、选煤厂、露天矿项目 中型矿井、选煤厂、露天矿项目 小型矿井、选煤厂、露天矿项目 专业型大型项目 专业型中型项目 专业型小型项目 大型总承包、监理工程 中型总承包、监理工程 小型总承包、监理工程 生产技术管理每满一年 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及重点项目 集团公司青年创新基金及其他项目 集团公司技术创新项目 说明: 70 40 30 50 25 15 40 15 25 50 20 10 30 10 5 30 10 15 30 10 5 15 5 3 15 5 10 100\\50 80\\40 40\\20 1.工程成果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完成的。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专业技术负责人以证书为准,否则按最低分计。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任职本项工程一年以上。 4.综合利用电厂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大型矿井评分,瓦斯电厂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小型矿井评分。 划档标准 A:150分以上 B:110~149分 C:70~109分 D:40~69分 E:3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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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研项目分项计分规则

项目名称 国家级项目 分 数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计分 50 40 35 30 25 20 15 10 5 名次 1 2 3 4 5 6 7 8- 计分 45 35 30 25 20 15 10 5 名次 1 2 3 4 5 6 7 8- 计分 45 35 30 25 20 15 10 5 名次 1 2 3 4 5 6 7- 计分 35 30 25 20 15 10 5 名次 1 2 3 4 5 6 7- 计分 35 30 25 20 15 10 5 名次 1 2 3- 计分 12 9 6 名次 1 2 3 4 5 6 7- 计分 30 26 22 18 14 10 6 名次 1 2 3 4 5 6- 计分 26 22 18 14 10 6 名次 1 2 3 4 5- 计分 22 18 14 10 6 名次 1 2 3 4- 计分 16 12 8 5 名次 1 2 3 4 5- 计分 22 18 14 10 6 名次 1 2 3 4 5- 计分 22 18 14 10 6 名次 1 2 3 4- 计分 16 12 8 5 名次 1-3 4-6 7-10 计分 20 15 10 名次 1-3 4-6 7-10 计分 18 15 10 名次 1-3 4-6 7-10 计分 15 12 10 名次 1-2 3-5 计分 15 12 省部项目 授理国际发明专利 授理国内发明专利 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及重点项目 集团公司青年创新基金及其他项目 横向项目,合同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 横向项目,合同额150-200万元(含150万) 横向项目,合同额100-150万元(含100万) 横向项目,合同额50-100万元(含50万) 集团公司二级子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国家标准制订 国家标准修订、行业标准制修订 新产品开发项目 工艺开发项目 委托开发项目,合同额800万以上 企业标准制、修定 说明: 1.在研项目排名以计划任务书(任务合同书)、项目负责人与单位同时认可的排名为准,否则按最低分计。 2.项目以计划任务书(任务合同书)为准,以项目负责人与单位同时认可的排名为依据。 划档标准 A:150分以上 B:110~149分 C:70~109分 D:40~69分 E:3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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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档弹性计分标准

档次区间 权重分值 30 25 20 15 10 A 30~26 25~22 20~17 15~13 10~9 B 25~21 21~17 16~14 12~10 8~7 C 20`~16 16`~12 13~9 9~7 6~5 D 15~11 11~6 8~5 6~4 4~3 E 10~0 5~0 4~0 3~0 2~0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分规则 1. 业务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2. 论文答辩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参评论文满分60分,答辩成绩满分40分。

3. 论文答辩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优秀人数不得超过30%。 4. 综合考核成绩=业务考核成绩×80%+论文答辩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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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晋升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条件的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多作贡献,早出成绩,根据《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2010版》,针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不具备履职年限及不具备学历人员规定如下,其他级别原则上不破格。

第二条 不具备规定履职年限的破格条件

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任职期间业务考核均优秀,同时满足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及学术论文要求的前提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3项:

1.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获奖证书为准);

2. 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前9名、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3.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前2名);

4. 中国青年科技奖、孙越崎青年科技奖、煤炭系统青年科技奖获等行业学会(协会)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5. 公开出版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大影响的本专业学术专著、论著1部;

6.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973”、“863”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主要承担人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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