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

混合易爆炸伤人,乙炔瓶卧放时阀门密封材料与乙炔反应失效。 11.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时,不用面罩、不戴防护镜、不用电焊手套、不穿焊工服和绝缘鞋等。危害:易造成人体和眼睛的伤害。 12.氧气、乙炔皮管接口处不采取绑扎、卡紧措施。危害:因皮管松烧伤人等。

13.氧气、乙炔皮管串连或互换使用。危害:皮管安全系数降低。 14.氧气、乙炔皮管横穿马路无防压保护措施。危害:因车辆碾压皮管破裂漏气。

15.在金属容器内焊接或气割、气焊时,不设专人监护。危害:发生事故不能及时抢救处理。

16.焊工工作完毕,不及时清理现

场,不清理皮管、电焊导线,不关闭乙炔、氧气阀门,不关闭电焊机电源等。危害:工作场地零乱,易发生乙炔、氧气泄漏,触电等。

六、临时施工用电及照明中的习惯性违章

1.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使用或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危害:容易短路、触电,接触不良。

2.保险丝熔断后用铜丝代替。危害:起不到保险作用,损坏设备,甚至因导线过热导致火灾。

3.闸刀接线后不装好保护罩或使用保护罩破损的插座。危害:容易触电。

4.带电作业时无人监护,无可靠的绝缘措施。危害:无人保护、易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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