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

7.2.2 排水:

本装置雨水及清洁废水经排水沟排入焦化厂污水处理系统。 7.3 供电及电讯: 7.3.1 供电:

根据10万吨/年甲醇主要生产装置用电负荷及必需的辅助设施,全厂供电负荷统计见附表14。主要生产装置用电负荷(焦炉气湿法脱硫、压缩厂房、焦炉气纯氧转化、合成、精馏、甲醇库、消防站、循环水系统、空分氧压系统、仪表空气系统等)为二级负荷,综合楼主控室的仪表用电也为二级负荷,其他的用电负荷及正常照明负荷为三级负荷;全厂的事故照明为保安负荷,由专用保安电源供给或采用事故应急照明灯具。动力用电为220V /380V/6000V,照明用电为220V。

本设计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全站占地面积4.0亩,站内110KV进线两回,6KV出线两回。110KV段采用单母线接线型式,一回作为主进线电源,一回备用。站内布置两台SFZ9-10000/110/6.3KV主变压器,6KV配电室也建在站内,主要对全厂的6KV负荷和各车间变电所供电。

分别在湿法脱硫工序、空分氧压工序、循环水泵房附设车间变电所,所内包括变压器室、低压室等,主要对全厂各工序低压负荷供电。各工序均设置低压配电室,分别对本工序内低压负荷配电。

本设计变电站采用微机综合自动化保护装置,对站内110KV设备和6KV设备进行控制保护,保护内容包括低电压闭锁一、二段时限过流、短路差动速断、快速母线保护、电动机过负荷、变压器瓦斯保护等,并可方便地与全厂监控主机联网,实现远方集中监控。

装置内线路以电缆沿电缆沟敷设为主,电缆数量较少的位置可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或穿保护管埋地敷设方式。生产装置区塔架、框架内线路则采用电线(或电缆)穿管沿塔架、框架明敷方式。

7.3.2 照明: 7.3.2.1 界区内照明:

生产装置区内的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等级为dⅡCT2级,照明灯具全部采用防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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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照明开关控制柜也选用防爆型控制柜;在水蒸汽较多的地方采用防水防尘灯照明;其余环境可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照明。

7.3.2.2 道路照明:

主要道路均采用道路照明灯具,选用庭院灯和防水高压钠灯照明。 7.3.3 电讯:

为了便于生产调度和经营管理,本厂区新建一套调度电话交换系统,在各个工段设置调度电话份机,以满足生产、调度及管理的需要。

7.3.4火灾报警系统:

在泡沫消防站内设置一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全装置内设置监控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

7.4 供热: 7.4.1蒸汽锅炉房:

本装置需外补中压蒸汽量夏天为30.7t/h,冬天为37.5t/h,由二厂蒸汽锅炉房负责供应。蒸汽平衡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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