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培训 随堂小考及答案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87号令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公开招标项目中,当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其投标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87号令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7号令规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87号令规定,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公开招标项目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87号令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87号令规定,投标文件中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情形,如招标文件中没有相应规定,以大写金额为准。√

询价通知书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 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 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表举报。×

某专家在确定参与评标后,可以参与该项目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的家庭聚会。×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 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87号令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87号令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平均数为当前项目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单-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采用单一 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 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 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