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 559-2013 - 图文

DB42/T 559—2013

空调独立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的外墙及井壁(架空层上、下楼地面标高之间部分); 5)封闭式不采暖空调半地下室的外墙(楼地面标高以下部分);

6)凸出相邻房间最外外墙面的不采暖空调楼梯间、电梯间及管道井的侧向外墙; 7)与相邻建筑衔接部分的外墙;

8)变形缝(包括内外墙面变形缝、屋面变形缝)处有保温断热处理的变形缝两侧横向墙

体。

A.0.5 底层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地)板的表面积(FB),应按如下规定计算:

1 架空或外挑楼板的表面积,应按支承楼板的外墙或外挑结构件外包线围成的面积计算; 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在阳台与室内隔墙上时,不采暖空调封闭阳台上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阳台楼板不参与架空或外挑楼板表面积的计算;

3 封闭式架空层的顶板和楼板的表面积,封闭式架空地面的地板表面积,不参与架空或外挑楼板表面积的计算。

A.0.6 建筑体积(V)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建筑体积应按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含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楼面、封闭式不采暖空调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部的楼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

2 保温斜坡屋顶底部阁楼的体积,应按斜坡屋面板板面、阁楼外墙外表面与阁楼楼板面围成的体积计算;

3 凸窗的体积,应按各朝向外墙上全部凸窗体积之和计算。单个凸窗的体积,应按该凸窗的顶板、底板、侧向窗或侧墙板外表面围成的面积与凸出外墙面的凸窗深度尺寸的乘积计算;

4 与相邻建筑衔接的墙体按外墙考虑; 5 下列建筑空间不参与建筑体积的计算:

1)凸出屋面的不采暖空调楼梯间、电梯机房及管道井部分(屋面标高以上部分); 2)保温层设置在不住人阁楼楼板上的阁楼空间(阁楼楼面标高以上部分); 3)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在阳台与室内隔墙上的不采暖空调封闭阳台的空间; 4)开敞式架空层(含架空车库、结构转换层、设备层)中无相邻居住空间的不采暖空调

的独立楼梯间、电梯间及管道井的空间(架空层上、下楼地面标高之间部分); 5)封闭式不采暖空调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的空间(楼地面标高以下部分); 6)凸出相邻房间最外外墙面的不采暖空调楼梯间、电梯间及管道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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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空调器室外机搁板的设计规定

B.0.1 空调器室外机搁板的设置,除应兼顾到建筑立面的美观之外,还应考虑到提高空调器的运行效率,并不得污染室外机的周边环境。空调器室外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利于室外机的夏季排热和冬季吸热;

2 有利于室外机的通风换热。当室外机在建筑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布置时,凹槽的净宽不宜小于2.5m,凹槽的深度不宜大于4.2 m;

3 室外机排风口不得互相对吹,当不可避免时,则室外机的水平间距应大于4 m。室外机的排风口不应面对窗洞口和阳台,当不可避免时,则排风口与前方窗洞口、阳台的水平距离应大于20倍排风口直径(约8~12m)。室外机排风口不得直接面对道路行人(排风口至道路的高程不应小于2.5 m);

4 东、西朝向的搁板,其顶部和东、西面宜设置可装卸式大间隔铝百叶窗遮阳设施。用于美化建筑立面用的遮挡或装饰件,不得导致室外机排风不畅或进、排风短路,恶化其运行环境;

5 便于室外机的安装、清洗、维护和检修;

6 室外机单机搁板的平面尺寸:客厅等大房间不宜小于12003800;中、小房间不宜小于10003800。双机搁板的平面尺寸:起居室等大房间不宜小于23003800(2台大机)或20003800(一大、一中小机);中、小房间不宜小于17003800。

空调器室外机的自重(含安装连接件):起居室(厅)等大房间用机自重取0.8 kN、1.05 kN(大层高空间);中、小房间用机自重取0.5 kN、0.4 kN。

室外机搁板应按下列Ⅰ、Ⅱ两种荷载组合分别计算,并取最大内力进行结构设计。 Ⅰ——室外机运行荷载状态:取室外机自重的4倍作为集中荷载设计值,作用在距板端300 mm

处(计算板长取1 m)。

Ⅱ——室外机安装、检修荷载状态:室外机自重按恒荷载考虑,作用在距板端300 mm处(计

算板长取1m);沿板长每隔1 m考虑一个1.0 kN的安装、检修集中荷载,作用在板端。 单元式户用空调设备的搁置装置应由专项设计确定。

7 空调器室内机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不得排放到墙面上和路面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应设计有冷凝水排水管,且宜考虑冷凝水的综合利用;

8 搁板的布置应与空调器室内机的最佳位置统筹考虑,尽量缩短室内机与室外机的连接管线长度(不宜超过3 m,不得超过5 m),管线穿墙处应设置预埋PVC套管;

9 室外机不得安装在建筑内部的过道、楼梯间、出入口等公用地方;

10 统一安装空调器时,可采用室外机专用耐腐蚀金属支架,在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部分安装到位,室外机运行时不得挤压、损坏保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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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与平均热惰性指标的计算

C.0.1 单一朝向墙体的平均传热系数Kmi与平均热惰性指标Dmi应按下式(C.0.1—1、C.0.1—2)计算:

Kmi?Dmi?KP?FP?KB1?FB1?KB2?FB2?????KBn?FBnFP?FB1?FB2?????FBn (C.0.1—1)

DP?FP?DB1?FB1?DB2?FB2?????DBn?FBn (C.0.1—2)

FP?FB1?FB2?????FBn2

式中 Kmi、Dmi—— 单朝向i(东、南、西、北或单片)墙体的平均传热系数[W /(m2K)]、平均热惰 性指标;

KP、Dp—— 单朝向i(东、南、西、北或单片)墙体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W /(m2K)] 、热惰 性指标。应按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计算;

KB1、KB2、?、KBn——单朝向i(东、南、西、北或单片)墙体各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 /(m2K)]; DB1、DB2、?、DBn——单朝向i(东、南、西、北或单片)墙体各热桥部位的热惰性指标值; FP ——单朝向i(东、南、西、北或单片)墙体主体部位面积(m);

FB1、FB2、?、FBn——单朝向i(东、南、西、北或单片)墙体各热桥部位的面积(m)。外墙主体部位和各热桥部位如图C.0.1-1、图C.0.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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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C.0.1-1 外墙主体部位及热桥部位示意图

1——外墙主体部位;2——阳台栏板;3——阳台隔板;4——门窗过梁;5——圈梁或框架梁(内侧接楼板);6——阳台、雨蓬、空调室外机搁板等外挑构件梁板;7——圈梁或框架梁(内侧临空);8——窗台板;9——雨篷、挑檐、天沟梁板等;10——外保温(或内保温)层;11——框架柱或剪力墙或小型空心砌块墙抗震芯柱(内侧接墙、柱及临空);12——砌体墙抗震构造柱(内侧接墙或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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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C.0.1-2 外墙凸窗热桥部位示意图

1——凸窗顶板;2——凸窗底板及梁;3——凸窗侧墙板;4——外(或内)保温系统

C.0.2 单一朝向外墙上的外凸和内凹侧向外墙,架空部位(含过街通道、架空风道)和上部凹陷部分的侧向外墙,不分朝向,应分别计算其Kmi、Dmi值(此处i为轴线编号)。其中,架空部位的侧向外墙不计算Dmi值,并认定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C.0.3 外墙主体部位和热桥部位的分类及其面积的计算。

1 外墙主体部位包括砌体结构的砌体墙,框架结构的砌体填充墙,剪力墙结构的混凝土墙,框架剪力墙等结构中占外墙面积比例最大的砌体填充墙或混凝土剪力墙。

2 外保温外墙的热桥部位包括:

有外保温的混凝土梁(含圈梁、门窗过梁、窗台板、雨篷梁等)、柱或构造柱(含端部柱)、剪力墙、凸窗顶板与底板及侧墙板、其它采用外保温将外露面全部包裹断热处理的墙外构件(如挑檐及天沟梁板、空调室外机搁板、耳条及装饰条板等);

无外保温的混凝土阳台挑梁和楼板、阳台栏板及隔板、雨篷外挑梁板、挑檐及天沟外挑梁板、装饰架梁板、外凸墙体(含端部墙)等外挑混凝土构件,以及悬挑或贴墙金属构件等。

3 内保温外墙的热桥部位包括:

有内保温的混凝土梁(含圈梁、门窗过梁、窗台板等)、柱或构造柱、剪力墙,以及有外保温的凸窗顶板与底板及侧墙板等;

无内保温的内横墙、变形缝横墙、端部外墙、内横梁、楼板、屋面板、楼梯梁板、与内墙连接的柱或构造柱等。

4 单朝向(或单片)外墙各部位的面积,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主体部位的面积,应按主墙体在外墙立面上的面积计算;

2)有外(或内)保温热桥部位的面积,应按有外(或内)保温热桥构件在外墙立面上的面积计

算;

3)无外保温热桥部位的面积,应按外挑或外凸构件与外墙面衔接的截面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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