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意义 (一)相关概念的诠释 1、“西方”
(1)地理意义:欧洲、北美
(2)政治意义:意识形态角度区分地域和文化,同社会主义国家相对
(3)文化意义:有着共同文化源流的欧美地区,包括日本。法律思想史上所指
的西方主要是文化层面上的。
文化源流:古希腊文化—奠定西方政治,文化的基本框架,是其共同渊源 基督教文化—代表人们的宗教信仰和精神支撑 某学者:世界三大文化——基督教文化 中华文明 伊斯兰文化 2、“思想”
〃说法一:思想与学说应当有所区分
思想:成型的、稳定的、被认可的 学说:仍在讨论和验证中的
〃说法二:思想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可以是初级的也可以是高深的,因此学说是
包含在思想内的。
〃老 师:思想与学说是应该适当区分的,这有利于突显以成熟思想作为研究对
象的学科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西方思想的三大部分(西方思想所关注的基本问题?) (1) 人论:对人的本性、异化、社会地位等问题的研究
(2) 社会论:社会的起源,本质,社会活动的内容、表现形态,人与社会的
关系
(3) 理想论:社会生活的原则,社会理想的形态,社会理想的实现途径 3、“法律思想”
〃更多是人们法律的现实主义的看法,更多是面对社会的、实际的 〃笼统的讲,法律思想史有关法律的观念和学说
〃法律的起源是由于人们的相互猜忌,芸芸众生对自身的保护和利益的追求,因此人们对法律的看法是现实主义的,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面向社会的实际。“法律思想”需要被放入社会大场景中去认识和思考。 〃法律文化: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居中心地位);法律技术 (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 1、一般表述
〃最早的统编教材:西方历史上各种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学说发展沿革的历
史、特点和演变规律
〃现 在 教 材:研究西方法律观念发展变化的历史分支学科 注意:1)研究法律思想,不是研究制度和技术
2)西法史毕竟是历史,意味着必须在法律制度史和文明史的框架内,
通过历史来阐述、挖掘其背后的思想,即“以史带论”。既要与法制史区分,又要在制度史的背景下来研究。且要超越制度史的束缚。
2、具体表述
(1)地域:西欧、北美的法律思想
(2)时代:古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近现代资本主义社
会
(3)内容:a.剥削阶级的法律思想 b.马克思主义 c.空想社会主义 3、三种基本思路:
(1)抽象价值:重点定位于法律以外的,客观的,抽象的价值标准,并借此确
定实在法的定位。
〃自然法学派、哲理法学派、宗教法学派
(2)法律形式:法律本身,包括关注概念、规范、结构、逻辑推理
〃实证法学派,分析法学,概念法学,制度法学,语义法学,
行为法学
(3)法律实效: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在社会生活的具体运行中能否产生效益 4、西法史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1)西方政治思想史 (2)西方哲学史
(3)西方伦理学说史 (4)西方宗教学说史 (三)西法史研究意义
1. 丰富法学知识 2. 提高思维能力
3. 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4. 了解西方现代法制的精神 5. 提高鉴赏和分辨能力
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分期与基本特点 (一)西法史的几个阶段
1、古希腊罗马阶段:萌芽和产生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