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未来科技城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 图文

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分析,以及对本项目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分析,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1 项目政策符合性

1)工程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为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将在武汉未来科技城内武汉新能源研究院及A1、A2、A4、A5地块的建筑的楼顶安装5900块255Wp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符合武汉未来科技城引入项目定位要求。本项目实现太阳能光电产品与武汉未来科技城建筑的结合,兼顾发电效率。因此,本项目在达到太阳能光电建筑良好示范效果的同时,也具有较好的清洁示范效应。

本项目所在地的武汉市年日照总小时数为2000小时左右,年总辐射4354~4731MJ/m3,属于湖北省太阳能资源一级可利用区。在所在地实施本项目将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因此,本项目选址在武汉未来科技城符合选址要求。 2)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第二十一、建筑 5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时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2006),《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0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11)中的要求。

3)项目规划符合性

(1)与《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是可再生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属于新能源利用技术,也是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本项目的实施将大量节约传统能源的消耗,具有明显的环境及节能减排效益。武汉未来科技城是一座承载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主创新功能的现代卫星城,本项目实现太阳能光电产品与武汉未来科技城建筑的结合,在达到太阳能光电建筑良好示范效果的同时,也有利于武汉未来科技城提升整体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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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示,本项目建设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相关要求。

(2)《东湖国家自主创新区总体规划(2011-2020)》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是可再生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属于新能源利用技术,也是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本项目的实施将大量节约传统能源的消耗,具有明显的环境及节能减排效益,符合东湖国家自主创新区的产业引入要求,且本项目实现太阳能光电产品与武汉未来科技城建筑的结合,在达到太阳能光电建筑良好示范效果的同时,也有利于武汉未来科技城提升整体的服务水平。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东湖国家自主创新区总体规划(2011-2020)》的相关要求。

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要求,PM10的24小时均值超标,超标率28.6%,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09.3%,主要受施工及车辆扬尘所致。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3年7月武汉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可知,长江武汉段水质现状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严家湖、豹澥湖水质现状不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水质标准要求,主要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影响所致。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南场界声环境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场界声环境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因此不对大气环境进行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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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的用水为运行管理人员生活用水与楼顶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洗用水。 本项目的运行管理人员依托武汉未来科技城的工作人员,无需新增人员,不新增新的生活用水,因此也不增加新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武汉未来科技城的污水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豹澥污水处理厂,尾水排长江武汉段。

楼顶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清洗用水从武汉未来科技城水管接入使用。在下雨时可以自洁,因此每年仅需清洗一次,按照太阳能板清洗需用水1.5L/ (m2?年)计算,每块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面积为1650mm×990mm,共计5900块,则需要的清洗用水为14.46m3/a。产生的清洗废水按用水量的85%计,则产生的清洗废水为12.29m3/a。该废水较清洁,主要污染物为SS,直接排入武汉未来科技城的雨水管网,最后排入豹澥湖和严家湖,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光伏发电太阳能电池板及各种电气设备均无噪声产生,仅在监控室内有1台分体式空调,外机位于监控室外部,其空调外机在运行时会产生噪声,且只在夏冬两季运行。其对周围的影响较小,本评价将不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一些废旧或故障太阳能电池组件组件,每年可能会产生的废旧或故障太阳能电池组件约0.585t/a。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各种固体废物均不直接排入外环境,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逆变器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半导体功率开关的开通和关断,把太阳能电池组件输出的直流电变为交流电的设备,本项目光伏发电工程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AC380V,50Hz),主要供给武汉未来科技城内的武汉新能源研究院及A1地块1#、2#、6#楼;A2地块2#、3#、4#、5#、6#、7#楼;A4地块北1#、北2#、南4#楼;A5地块1#、2#、4#楼使用,若发电功率大于上述建筑的负荷时,则通过升压设备将其并入10kV电网。依照《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局第18号令)、《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702-88)及湖北省环保局电磁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表,本项目20kW、12kW、10kW逆变器、0.4kV低压开关柜均属于豁免水平的设备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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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逆变器、低压变电设备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6)光污染影响分析

光污染的状况多为由镜面建筑反光所导致的行人和司机的眩晕感,以及夜晚不合理灯光给人体造成的不适。

由于本项目的多晶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全部安装在武汉未来科技城内的武汉新能源研究院及A1、A2、A4、A5地块的建筑楼顶上;同时光伏组件为平面电池板,不会因为凸面造成的光反射引起视觉不适,也不会因凹面造成光聚而引起危害。

光伏发电会产生一定的光污染,但是其位于屋顶,而不是立面墙,与人活动空间并不完全重叠,同时本项目安装多晶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的建筑均是高层建筑,项目周围暂且无较高住宅,项目建成后造成的光污染影响较小。

7)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达到设计寿命后的环境管理措施与要求

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寿命为25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在达到设计寿命25年后,计划仍继续为武汉未来科技城内相关建筑的负荷供电。

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达到设计寿命后,仍可继续供电,但其发电功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衰减,故建设单位应对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即时更换废旧及损坏的光伏发电设备,并按照本报告表要求即时交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处理,建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达到设计寿命后,对相关设备进行大规模更换或升级,将废弃的光伏发电设备即时交厂家进行回收处置处理,保证光伏发电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

4 清洁生产和环境正效益分析

实施本项目,将节约大量煤电,减少含碳燃料消耗,从而减少烟尘、SO2和CO2等污染物排放。本工程设计年均发电量约138.7万kWh,前25年累计发电量为3467.5万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燃煤火电厂相比,每年节约标煤485.45t,相应减少燃煤所造成的SO211.14t、NOx9.57t、烟尘4.65t的排放,减少排放温室效应气体二氧化碳1192.61t。此外,还可节约用水,避免水污染物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建设在实现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显示了绿色环保带来的环境正效益。

此外,本项目采用了一系列先进的、经济合理的多晶硅光伏发电技术和设备,减少各种资源、能源的消耗,达到了清洁生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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