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蓄电池的寿命。
6、蓄电池不允许接任何其它负荷。
7、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均衡充电电压及放电末期电压的选择应按各站实际情况及说明书中规定进行。
四)镉镍蓄电池的运行
1、镉镍电池及其周围应经常保持清洁和干燥。
2、每天测一次典型瓶的电压(测10只电池),以便调整浮充电压。
3、镍镉电池气塞上的橡胶套管失效时,应进行更换。 4、电解液面应保持高出极板5~12mm,若电解液下降至下线时,必须及时添加蒸馏水。
5、电瓶加蒸馏水时应打开一只加一只,不得将整组电瓶打开加水。
五)免维护蓄电池的运行
1、蓄电池在工作中,严禁过放电。
2、定期清除尘埃并检查电池有无漏液、破损、鼓肚和连接部位有无松动现象。
3、应根据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核对性充放电。 六)UPS电源的运行
1、严禁自行打开UPS电源外盖。 2、严禁将电池的正、负极短路。
3、正常运行时,应监视UPS的输入、输出电压在允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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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第三十四条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运行
一)一般规定
1、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更其运行方式,需投入、退出保护应根据调度指令,需变更定值时由保护人员进行。
2、凡带电运行的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根据调度指令将相应的保护装置退出运行:
1)主变差动保护测量六角图。
2)主变漏油、大修后试运行期间,将重瓦斯保护改接信号位置。
3)电压互感器内部故障或更换时。 4)保护装置本身有故障。 二)变电运行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 熟悉保护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结构;熟悉保护的配置和保护范围。
2、 能正确的投、撤保护软、硬压板,整组投运或停运保护装置,进行简单的人机对话。
3、 能按规定对保护进行正常监视、检查,掌握并发现保护及二次回路的缺陷,能看懂保护信息报告。
4、 能对保护及回路上的作业及安全措施进行监督、验收、传动。
5、新线路试运行期间,应将重合闸撤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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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继电保护的投入、撤出和事故时的动作情况,以及保护装置本身发出的异常、告警现象均应详细记录在运行工作记录本及相关记录内。
7、保护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必须持有工作票,并应履行工作许可制度,运行人员必须审查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继电保护工作完成以后,值班人员应进行以下检查:
1)工作中的临时线是否全部拆除,拆开的线头连片是否全部恢复好。
2)保护压板的名称、投撤位置是否正确,接触是否良好。 3)各信号灯、指示灯指示是否正确。 4)保护定值是否正确。
5)变动的接线是否有书面交待,检验项目和试验报告是否齐全正确。
6)协同保护人员带开关联动试验,且动作可靠,信号正确。 7)YH、LH的二次侧及端子无短路和开路现象。 8)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且无值班人员在场时,继电保护人员不得利用保护装置作开关传动试验。
9)新(改、扩)建设备投运前及现场运行设备继电保护整定值改变后,应与调度核对现场继电保护工作记录、定值,核对无误后,方可将设备投入系统运行。 第三十五条 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
1、运行人员应对防误闭锁装置做到“四懂三会”,即懂防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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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锁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会安装、会维护。
2、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五防”功能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防止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防误闭锁装置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解锁工具(万能解锁钥匙)应有专门的保管和使用制度,禁止随意解锁。
4、防误闭锁装置必须防水、防潮、防尘、防锈、不卡涩。 5、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因故必须退出或装置有异常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6、解锁后应立即操作,完毕后及时将挂锁锁住。 第三十六条 监控系统的运行
一)一般规定
1、严禁对运行中的监控系统断电。
2、严禁更改监控系统中的参数、图表及相关的操作密码。 3、严禁将运行中的后台机退出监控窗口。不得在后台机上安装与系统运行无关的程序。
4、在后台机中操作断路器时,对其它设备的操作不得越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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