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干部动态

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常委职务;

提名祁瑞同志为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免去其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常委职务;

提名信玉红同志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人选,免去其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永全同志任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综合室主任(副局)职务;

免去李晓军同志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提名张文新同志为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刘凯同志任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杨威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新抚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区政府区长人选,免去其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培宏同志任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罗玉生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常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建议免去其抚顺市望花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杨学仕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委员、常委; 时为侠同志任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委员,提名为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免去其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

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提名阎晓光同志为抚顺市望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建议免去其政协抚顺市望花区委员会主席职务;

提名王连生同志为政协抚顺市望花区委员会主席人选,免去其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常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提名康力同志为政协抚顺市望花区委员会副主席(兼)人选;

建议免去王本文同志抚顺市望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提名董丽娟同志为抚顺市望花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免去王兆辉同志政协抚顺市望花区委员会副主席职务,保留其副区待遇;

夏璟超同志任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抚顺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杨伟言同志任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委员,提名为抚顺市东洲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邹玉龙同志任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副书记;

张超同志任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付平同志任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委员、常委,区纪律检

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抚顺县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政协抚顺县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李颜同志任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委员,提名为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免去其中共抚顺市望花区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凯同志任抚顺市顺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提名赵景军同志为抚顺市顺城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提名赵连生同志为政协抚顺市顺城区委员会副主席人选;

建议免去杨爱春同志政协抚顺市顺城区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孙明同志任抚顺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抚顺市顺城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高嵩同志抚顺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党组副书记职务,保留其正局待遇;

傅文清同志任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戈同志任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常委、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王兴昆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泽元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正

局),免去其抚顺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兴玉、郎世林同志任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张守文同志任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姜志斌同志任调研员,免去其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钱文超同志任抚顺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抚顺市卫生局工会主席职务;

秦华同志任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苑宝华同志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贾大树同志任抚顺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免去其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星翼同志任抚顺日报社副社长、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免去其抚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党委委员职务;

陈勇同志任抚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党委委员,免去其抚顺日报社副社长、党组成员、副总编辑职务;

张桂华同志任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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