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干部动态

2011年第4期--任免动态

近期干部任免动态(2011年4月)

市委决定:

奚克路同志任抚顺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杨笑时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常务副主任,免去其抚顺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常中青同志中共抚顺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抚顺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其正局待遇;

张树和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中共抚顺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抚顺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抚顺市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常委职务; 免去邢凤玉同志中共抚顺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保留其正局待遇;

刘启刚同志任中共抚顺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正局),免去其中共抚顺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抚顺市

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提名董爱民同志为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局)人选,免去其抚顺市中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职务; 田野同志任抚顺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抚顺市水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于景森同志任抚顺市审计局党组书记,提名为抚顺市审计局局长人选,免去其中共抚顺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蔡金抚同志任抚顺市林业局党组书记,提名为抚顺市林业局局长人选,免去其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抚顺市沈抚同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颖同志任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抚顺市沈抚同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局),免去其抚顺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孙先进同志任抚顺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正局),免去其抚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康洁同志任抚顺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书记,提名为抚顺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人选;

免去张德霖同志抚顺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洋同志任中共抚顺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宏国同志任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国胜同志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职务,保留其正局级待遇;

王丹同志任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付学明同志任抚顺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晓宇同志任抚顺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免去其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常委职务; 李继宏同志任抚顺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祖轶才同志任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组副组长、调研员,免去其抚顺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李雪松同志任抚顺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抚顺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委书记职务;

房文东同志任抚顺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刘弋同志任抚顺市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佟达同志任调研员,免去其抚顺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职务;

张丹同志任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免去其抚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本孚同志任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抚顺职

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职务;

建议免去王树成同志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县长职务; 提名那学成同志为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县长人选; 建议免去孙进同志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提名赵兴骏同志为抚顺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王振国同志为抚顺市望花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提名赵澍同志为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人选(挂职二年);

免去李伟民同志中共抚顺市委副秘书长职务,保留其正局待遇;

免去唐延军同志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职务,保留其正局待遇;

免去史延平同志抚顺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职务,保留其正局待遇;

免去于东龙同志抚顺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职务,保留其正局待遇;

免去谷凤英同志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保留其正局级待遇;

免去阎兴茂同志抚顺市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其正局级待遇;

免去梁丽华同志抚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制办公室指导组组长职务,保留其正局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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