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气管道雷电防护技术规范V4(报批稿)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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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位于建筑物外部的工业监视前端设备应在控制、电源、视频线两端安装SPD。选择各类监控接口(如 RS-232、RS-485、RS-424、视频等)SPD 时,应满足设备传输速率、带宽等要求,SPD 接口与被保护设备接口应兼容。不宜选择电源、控制和视频组合的三合一式SPD。 11.2 周界报警系统防雷措施

11.2.1 周界报警系统室外对射式探头应与围墙上金属栏杆采用16mm铜导线做等电位连接。 11.2.2 系统的户外供电线路、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埋地敷设。供电线路、信号线路的金属屏蔽层两端应接地。

11.2.3 周界报警系统应在电源和信号线两端安装SPD。SPD应能满足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1.2.4 系统室外接线箱外电源SPD、信号SPD、线缆的屏蔽层的接地应与围墙金属栏杆接地共用。 11.3 火灾报警系统防雷措施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应符合GB50343-2012第5.5.4条执行。 12 阴极保护系统防雷措施 12.1 基本要求

12.1.1 凡设置有阴极保护电源设备(恒电位仪、整流器)、电位传送器、绝缘接头或绝缘法兰的站场和阀室,应具有防高压电涌冲击的接地防护措施,以防止来自线路管道的雷电、故障电流引起的过电压对阴极保护系统设施的损坏。

12.1.2 所有防高压电涌冲击的接地防护措施均不得对管道阴极保护的有效性造成不利影响。采用电涌保护器接地时,保护器应具能有效隔离阴极保护直流电流的漏泄;当需要将雷电、故障电流、管道系统外杂散电流从管道上向大地中直接排放时,接地材料可采用锌包钢或锌合金牺牲阳极。 12.2 阴极保护电涌保护器

12.2.1 用于站场或阀室处对阴极保护设备和绝缘装置提供防电涌保护的SPD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a) b) c) d)

为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

标称放电电流(额定雷电冲击通流容量)100kA(8/20μS); 具有失效安全功能(失效时应为短路模式);

残压应低于绝缘接头(绝缘法兰)和阴极保护设备的耐受电压,不大于100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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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当绝缘接头(绝缘法兰)所处位置的线路管道上存在交流或直流干扰时,电涌保护器还应具有全导通交(直)流电流及能承受预期的故障电流。宜采用固态去耦合器或其他等效的产品。

12.2.3 设有管道阴极保护站的站场,应对所有来自现场的线缆进行防雷击过电压保护,包括阴极线(管道)、阳极线、参比电极线。管道阴极保护系统的 SPD 安装示意如图2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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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阴极保护电源设备防电涌示意图

12.2.4 对仅设有阴保电位传送器的站场、阀室,应对所有来自现场的线缆进行防雷击过电压保护,包括采集线(管道)、参比电极线。阴保电位变送器的 SPD 安装如图27所示。

图27 阴极保护电位传送器防电涌示意图

12.2.5 阴极保护电源设备的输入、输出端应安装有合适的雷电防护单元。当阳极线、管道受到感应雷电影响时,阳极线、阴极线之间限幅电压100V~150V,过压通流容量20kA(8/20μS),漏电流≤20mA;阳极线、零位线之间限幅电压100-150V;过压通流容量20kA(8/20μS);漏电流≤20mA;参比线、零位线之间限幅电压5V,过压通流容量50A(10/1000μS),漏电流小于 0.3μA(3V)。

12.2.6 防电涌保护器应安装在能防止灰尘和潮气汇聚的地方,外壳护箱防护等级应为IP55及以上;处于防爆区时,应安装在隔爆型防爆接线箱内,防爆等级不低于Exd ⅡB T4 的要求。 13 接地装置 13.1 接地电阻值要求

13.1.1 站场防雷防静电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应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Ω。110kV变电所中性点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5欧。

13.1.2 当站场、阀室内建(构)筑物、工艺设施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按照接入设备的最小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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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土壤电阻率为 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Ω。

13.1.4 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高于800Ω?m的地区)的阀室接地电阻值难以达到要求或不经济时,冲击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Ω。放空区放空管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3.2 接地引入线

站控室、二次设备室等接地引入线长度不宜超过 30m,宜采用 40mm×4mm 或 50mm×5mm 热镀锌扁钢。接地引入线露出地面部位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及防腐保护措施。接线要求如下:

a) 接地引入线应从地网上不同的两点采用不等长的热镀锌扁钢引接。

b) 在土壤腐蚀性强的地段,接地引入线应作防腐蚀处理。 c) 如果接地引入线在地面下进行连接,其连接点均应采用焊接或热熔焊连接,连接部位应有防腐

措施。 13.3 接地网结构

13.3.1 所有站场、阀室内防直击雷装置的接地应和防雷电感应、防雷击电磁脉冲、电气和电子信息系统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13.3.2 站内建筑物地网宜采用建筑物基础接地体和围绕建筑物的环形接地体相结合的方式。工艺装置区地网应采用围绕装置区的环形接地体作为接地干线,各设备设施由接地支线连接至环形接地体上。接地装置敷设可参考附录B中进行。

13.3.3 高杆灯、监控杆应就近连接至共用地网。当高杆灯或监控杆周边15m范围内无地网时,需围绕高杆灯或监控杆设置环形地网并与站场共用接地网可靠连接。

13.3.4 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不小于 500Ω m),阀室等面积较小的且位于高雷暴区域的场所,宜使用辐射型水平接地体。

13.3.5 阀室接地网安装应注意与管道系统的电气绝缘。 13.4 接地体要求

13.4.1 接地体埋深宜不小于 0.7m(接地体上端距地面的距离),地网沟的宽度一般不小于 0.3m。在严寒地区,接地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在土壤较薄或碎石多岩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接地体埋深,在雨水冲刷下接地体不应暴露于地表。

13.4.2 水平接地体应采用热镀锌扁钢(加厚镀锌层,镀锌层厚度一般不小于 70μm), 接地干线扁钢规格不小于 50 mm×5mm,接地支线扁钢规格不小于40 mm×4mm。

13.4.3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长度不小于 2.5m的热镀锌钢材,垂直接地体宜采用长度为 2.5m 的不小于 50 mm×50 mm×5mm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埋设地网的土质及地理情况决定垂直接地体的长度)热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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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角钢。镀锌层厚度一般不小于 70μm,且表面镀层均匀无划伤。垂直接地体间距不宜小于 5m,具体数量可以根据地网大小、地理环境情况来确定,地网四角的连接处应埋设垂直接地体。

13.4.4 采用其他类型接地体应参照其产品技术要求;有阴极保护的地网禁止使用腐蚀电位比钢材正的其他材质作为接地体 (例如铜材、铜包钢、石墨等)。

13.4.5 接地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必须使用焊接或熔焊。焊点均应做防腐处理(浇灌在混凝土中的除外)。埋地的接地体之间禁止使用螺栓连接。

13.4.6 接地体应避开污水排放口和土壤腐蚀性强的区段,难以避开时,其接地体截面和镀层应适当增大。

13.4.7 接地体扁钢搭接处的焊接长度,应为宽边的2 倍;焊接处表面光滑平整牢固,并进行防腐处理,防腐部位应超出焊接处100mm。安装方式可参见施工图集《防雷与接地安装》D501-1~4。 13.4.8 地网沟回填土应筛除石块等杂质后填入沟内,应分层夯实,有条件的地区应在回填后浇水,待沟面下降后重新回填至平面并夯实;部分坡度较大的地区或是土壤流失较严重的地带,沟面回填后宜用混凝土覆盖或种植草皮以防雨水冲刷造成回填土流失。

13.4.9 地网沟应在建筑物散水坡以外开挖,地网沟距离建筑物地基应在1 m以上;当地网沟穿越围墙、地基、线缆沟或直埋电缆时,应对上述设施采取一定的绝缘加固或保护措施。

13.4.10 在建筑物引下线或其他防直击雷引下线附近接地装置需采取防跨步电压的措施,措施参见GB 50057-2010第4.5.6条规定。 14 防雷装置维护要求 14.1 一般原则

14.1.1 每年雷雨季节之前(一般定在每年 3 月份左右)应对站场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 对爆炸危险区域每年保证两次防雷检测。

14.1.2 建立专门的防雷接地档案,保存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的原始记录以及日常防雷检测记录。检测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修复。档案保存年限为5年。

14.1.3 对于遭受雷击损坏的站场,应及时统计并记录雷击损失的情况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于雷击损坏的现场应拍摄照片,连同损失情况等资料存入防雷接地档案。

14.1.4 对于遭受雷击损坏的站场,应及时对损害点的防雷接地状况进行勘察并分析雷击损失的原因,针对不足应及时进行整改。 14.2 防雷检测

14.2.1 防雷接地装置检测应按图28流程并依据前述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测,检测的具体方法应依据下述相应条款。

14.2.2 防雷接地装置工程验收按附录C中记录表项目进行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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