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汇额?
外汇局依据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中2008月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含)企业的应收汇和已收汇情况确定其已出口可收汇额,2008年7月1日起的出口数据海关将在出口结关后24小时内传输到核查系统。
28、企业在《办法》和《通知》实施之日前出口未收汇的情况如何处理? 出口日期在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未收汇的情况,外汇局在核算企业初始已出口可收汇额时已计算在内;对出口日期在2008年7月1日至7月13日未收汇的情况,出口数据将传输到核查系统中增加企业已出口可收汇额。
29、企业向提交出口日期在2007年12月31日前的出口报关单申请收结汇,银行如何处理?
企业凭出口日期在2007年12月31日(含)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的,应当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按规定办理核销等手续。银行凭外汇局相关处理决定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对应收汇的结汇或者划出手续。
30、核查系统试运行期间发生故障怎么办?
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企业可持对应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待核查账户中对应收汇的结汇或划出手续。事后无须在核查系统中核注(扣减)相应可收汇额。
31、企业确有出口但因数据传输时滞导致可收汇余额不足时,是否可办理收结汇手续?
对于企业确已实际出口并收汇,但因出口数据传输时滞原因导致可收汇余额暂时不足的,银行可凭企业承诺说明函(包括实际出口日期、相应收汇日期、承诺所述情况真实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先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企业须在办理结汇或划转后30个工作日内补办联网核查手续。
32、对因企业错误说明或银行工作失误导致进入待核查账户资金,是否可更正后划出?
对上述原因造成的误入待核查账户的服务贸易项下资金,企业可凭情况说明、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的划出或结汇手续。
33、不同币种报关出口,可收汇金额折美元按什么汇率折算? 按外汇局《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折算。
34、对于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多收汇差额资金,如何办理结汇或划转? 企业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多收汇差额资金进入待核查账户后,可凭情况说明、合同、发票等有关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从待核查账户的划出或结汇手续。
35、目前使用的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可以进行出口收结汇核查吗? 目前出口企业操作员IC卡和读卡器同样适用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一家企业可申领多张操作员IC卡。
36、如何登陆系统进行核查操作?
出口收结汇核查是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出口收汇模块增加的功能。因此,只要凭电子口岸IC卡登陆电子口岸系统进入出口收汇模块即可。
37、系统都提供了哪些功能?
系统根据用户身份不同提供不同的功能。外汇局端,可以进行企业和银行核注信息的查询、统计与监测,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银行端,可以对企业进行出口收汇的核注。企业端,可以查询本企业出口报关单金额、核注信息以及可收汇余额。
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相关问题解答 1、什么是货物贸易项下外债?
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包括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进口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2、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预收货款登记?
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进行登记。登陆后在左上角“类型”选择“企业”,然后在“企业代码”栏输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78”。登陆后应及时修改密码。详细操作内容可从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操作手册。
3、企业输入www.safesvc.gov.cn后,为什么打不开网页?
打不开网页的主要原因是域名解释有一段时间开销,尤其是内网建立了DNS服
务的企业。若出现这种情况,可直接输入IP地址:http://202.99.27.45/。
4、企业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后,为什么提示无此企业代码的信息? 一是企业必须确保已经在所在地外汇局完成了出口收汇核销的登记备案,二是要在登陆界面的机构“类型”中栏选择“企业”。因为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对银行、企业、外汇局、证券机构等开放,必须区分性质登录。
5、企业是否应该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企业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可以不到外汇局,而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环节无需向外汇局提供书面资料。
6、企业非贸易项下预收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本次要求登记的预收货款仅指货物贸易项下,不包括非贸易项下的预收货款。 7、7月14日之前签约的预收货款合同,在7月14日后收到预收货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其中,登记日期该写什么时间?
应该办理预收货款登记。登记日期为企业实际登记的日期。 8、企业在7月14日前收到的预收货款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不需要。
9、预收货款合同计划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与实际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不一致,在提款登记时,应登记合同预定的预收货款金额还是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
应登记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
10、企业办理提款登记后,为什么不能查询已登记提款信息?
在试点阶段,外汇局未做日结处理,所以只能在登记界面查询所登记的信息。待系统日结处理后,便可查询。正式运行后,每日日结;试运行阶段,只在向海关交换数据的当天做日结。注意:做完日结的登记,不能再修改和删除了。
11、进行预收货款登记时,由于预收货款资金仍存放在企业待核查账户中,因此不能获得水单号,企业该怎么录入?
企业资金入账后,只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就会有相应的水单号,就可以凭此水单号办理提款登记。
12、企业预收货款登记后,对应收到的预收货款是否能马上使用?若不能,应过多长时间才能使用?
收到预收货款后,企业应进行提款登记。提款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收货款项下可收汇额信息将传送到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企业和银行按《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等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后,即可从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中结汇或划出外汇。
13、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否影响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外债的登记? 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单独的外债管理、统计,与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类型的外债之间不存在互相影响的问题。
14、由于企业收到出口报关单的日期较晚,一般要超过30天,因此要求15个工作日内就注销登记的预收货款,难度较大,该怎么办?
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的报关单指电子关单。电子关单由海关在结关后第二个工作日传送给电子口岸,即可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手续。
15、有的企业在核查系统中查到的预收货款额度为什么是0?
外汇局根据该企业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的出口收汇额的5%计算出该企业在政策过渡期内的预收货款初始值(B)。同时,外汇局根据企业2008年1至6月期间的出口未核销(以及企业2007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远期收汇备案情况)和收汇未核销情况,轧差计算该企业的出口可收汇额初始数据(A)。
如果该企业的A≥0,则A计入核查系统的“关单可收汇”额的“其他”栏目下,B计入预收货款可收汇额栏目下。如果该企业的A<0,则需计算A+B的值(此时A为负值):如果A+B>0,则A+B的结果计入核查系统的预收货款栏目下;如果A+B<0,则联网核查系统中的关单可收汇额的“其他”栏目和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均为0。
换一种理解方式,当A为正数时,说明该企业存在出口未收汇净额,则当前可用出口可收汇额初始值为A;当A为负数时,说明该企业存在收汇未出口净额,即该企业上半年收到的预收货款已经过多。
16、保税区内的企业是否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
保税区内的所有企业,如果有预收货款的,均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 17、企业从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预收货款额度与核查系统中的额度为什么不一致?
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预收货款控制规模”是按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收汇总额的10%计算出来的参考值。电子口岸核查系统中显示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