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操作规程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2号) 2.《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7)及其汇政发字06号) 3.《外债管理暂行办法》(「2003」第28号令) 4《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汇发「2008」29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 审核材料 1.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登记管理 系 统(www.safesvc.gov.cn)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2.企业货物出口合同或者与货物出口相关的凭证及证明材料; 3.其他可以证明货物出口的材料。 审核原则 1.预收货款是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 企业只有发生预收货款后才需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 2.企业只需对预收货款项下所涉出口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手续,对不涉及预收货款的出口合同、服务贸易等非货物贸易项下所涉出口合同无须记手续; 3.只要在2008年7月14日及以后发生预收货款,无论该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合同签订在7月14日前后,企业对该出口合同都应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 4.一笔货物出口合同项下分多次收到预收货款的,企业只须办理一次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无需对同一货物出口合同进行重复登记。 注意事项 1.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的,应于合同签订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出口合同中未约定预收货款条款而实际发生预收货款的,企业应于实际收到预收货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 2.预收货款合同登记中,登记的信息须符合货物出口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其中“合同金额”是指该出口合同项下出口货物的总金额;“预收货款总金额”是指该出口合同项下将要收回的预收货款总金额;预收货款收汇计划是指该出口合同项下预计每次预收货款收回的日期、币种及金额等信息; 3.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完毕需要修改或删除的,可以利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中合同登记修改或删除功能进行修改、删除; 4.境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内企业与境外经济主体货物贸易产生预收货款时,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与境内经济主体货物贸易产生的预收货款则无须登记; 5.企业出口买方信贷项下提前收汇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企业收汇不需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6.本操作规程也适用于境内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即境内所有涉外贸易企业及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与境外经济主体货物贸易项下发生预收货款时,都应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实施细则(「97」贸易信贷记手续; 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
五十二、企业出口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操作规程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32号) 2.《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7)及其实施细则(「97」汇政3《外债管理暂行办第28号令) 4《国家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汇发「2008」29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 审核材料 1.企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可通过登务平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www.safesvc.gov.cn),利款提示登记功能模2.企业预收货核查账户的贷记通知或相关入账凭证; 3.其他与企业预收货款进入待核查账户相关的证明材料或凭证。 审核原则 1.2008年企业只要收回货物贸易项下预收货款,即需登录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 2.企业只需对货物贸易项下预收货款办理提款登记手续,对货物出口报关后的收汇或服务贸易等非货物贸易无须办理预收货款提货登记手续; 3.企业只须对单笔出口收汇中预收货款部分办理提款登记手续,出口收汇贷记通知中不属于预收货款的出口收汇、非货物贸易项下收汇无须办理提款登记。 注意事项 1.自2008年7月14日起,境内企业收到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企业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前,应先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手续; 2.企业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应符合预收货款实际收汇情况,其中:“收汇的国际收支申报号”指该笔出口收汇贷记通知或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国际收支申报号;“收汇金额”指该笔出口收汇未扣除银行手续费的金额;“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指该笔出口收汇中属于预收货款的金额; 3.同一出口合同项下收到多笔预收货款,在第二次及之后收回预收货款并进行提款登记时,应在同一合同登记序列号下进行新提款登记; 4.多笔出口合同对应一笔预收货款时,应在办理第一笔合同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后,利用追加提款登记功能对其他合同的预收货款进行提款登记; 5.企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只能在当天进行修改删除,隔天即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的操作; 6.企业出口买方信贷项下提前收汇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收汇不需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7.境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内企业与境外企业货物出口贸易收回的预收货款,须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与境内企业货物贸易产生的预收货款则无须办理提款登记手续; 8.企业货物贸易项下从境外收回的外汇现钞,应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9.若企业预收货款资金来源于境内银行离岸账户而无须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则企业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时,可以出口收汇核销专用号替代国际收支申报号填入。
7月14日以后,预收货款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登录贸易信贷国务院令 录网上服发字06号) 用预收货法》(「2003」块办理; 项下出口收汇外汇管理局 款进入待
五十三、企业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操作规程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第532号) 2.《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7)及其实施细则(「97」汇政发字06号) 3《外债管理暂行办法》(「2003」第28号令) 4《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汇发「2008」29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 审核材料 1.企业预收货款注可通过登录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www.safes预收货款注销登记功能模块办理; 2.企业货物出口报关单或出口报关电子关单; 3.邮寄、出口退汇等无货物出口报关单情况下,可凭企业货物邮寄清单、出口退汇凭证等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审核原则 1.企业已办理预收货提款登记手续; 2.该预收货款项下企业货物已出口完毕或发生出货款沿原路退回等情况; 3.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时,企业使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或其他货物出口凭证应与贸易信贷登记系统已办合同登记、提款登记的预收货款相对应。 注意事项 1.已办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提款登记项下货物出口完毕或出口退汇后,企业应于15个工作日内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手续; 2.货物出口报送项下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时,在贸易信贷登记系统注销登记页面选择出口报送单项下预收货款注销登记功能进行注销;邮寄、出口退汇等无出口关单项下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时,应在系统注销登记页面选择无出口报关单项下预收货款注销登记功能进行注销; 3.预收货款注销登记只能在当天进行修改和删除,隔天不能修改删除; 4.企业超过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时间30天(含)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预收货款未注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超过预收货款项下登记的货物出口时间90天(含)仍然没有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根据外债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违规对外借款的,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要求预收货款沿原路退回,预收货款退回后按规定办于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手续; 5.已登记非美元预收货款,若因非美元币种对美元汇率发生变动导致不能按照货物出口报关金额进行注销的,可以在预收货款出口报关金额5%浮动范围内调整预收货款注销金额,最终能全额注销实际需注销的预收货款金额即可; 6.预收货款注销登记主要指注销预收款提款登记记录,不得删除预收货款合同登记记录; 7.预收货款注销登记时,所填信息应与企业货物出口报关单或其他货物出口凭证、出口退汇凭证相对应。以货物出口报关单注销已登记的预收货款时,“出口金额”指该出口报关单项下货物出口总金额;“注销金额”指该出口报关单项下用以注销对应的已登记的预收货款金额。 销登记手续,款合同登记、和国国务院令 网上服务平vc.gov.cn),口退汇、预收
第二部分 外汇管理相关问题解答
一、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相关问题解答 1、为什么要进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大额“双顺差”,外汇持续大量净流入,外汇储备快速增长。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通过甄别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实际贸易背景,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防止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资金借用贸易渠道流入境内投机获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2、什么是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先进入银行直接以该企业名义开立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银行应当凭企业及自身操作员IC卡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企业相应出口可收汇额内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同时在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中核减其对应的可收汇额。
3、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有什么优点?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是外汇局与商务部、海关等部门借鉴1998年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成功经验,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建立的。实行联网核查,是以电子信息联网手段取代传统的纸质单证审核做法,实现对货物贸易外汇收结汇的监管。这一方式方便了银行和企业操作,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同时改善了监管的有效性。为继续给合法规范经营企业的贸易活动提供便利,在确定出口与收结汇真实性与一致性对应关系中将充分考虑不同贸易类型和行业特点区别对待。
4、为配合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外汇局还出台了哪些措施?
为配合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完善外债统计监测,严格管理短期外债规模,外汇局同时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汇实行登记管理。企业通过外汇局开发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的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
5、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与现行的进口付汇联网核查有何异同?
相同之处:1.都是建立在中国电子口岸;2.都是用电子信息联网手段取代传统的纸质单证审核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