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区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不一样从而会更进一步加强居民对于自己单位依赖并同时产生对其他单位和整个社区的排斥。因此这种对于社区的“冷漠”就在居民对自己单位的“热情”上折射出来,居民很少甚至不会参与到社区的公共服务建设中,他们会把这种对公共事务的处理推给自己的单位而表现出与自己无关的态度。

公共责任的分散。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需要居民承担一定的公共责任,这种责任要得到必要的集中才会发挥它的效用。然而现实中这种责任在不经意间很容易被居民分散。前面提到的居民把处理公共事务的责任推给单位是公共责任分散的一种表现形式;另外,居民会认为公共责任应该由大家承担,即便自己没有承担也会有别人去负责,在这种时候公共责任又被分散了;公共责任的分散和公共意识的淡薄使得社区公共服务缺少以居民力量集中为核心的动力,动力缺失往往使社区公共服务的运行停滞不前。

参与渠道和宣传鼓励方式有待发展。社区公共服务需要公民参与,但很多社区却没有为公民创造参与的平台与渠道,缺乏制度的保障使得这种参与渠道的建立缺乏长久性、固定性和稳定性。此外,相关信息和政策的宣传也会影响到居民参与的热情。居民在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过程中,政策鼓励十分必要,无论是物质或是精神上的鼓励都会对居民参加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和长久性产生重要影响。

三、社区公共服务问题的解决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社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社区公共服务需要政府和社区的合作,这种合作不能变革为上级对下级的命令,下级对上级的配合。平等有序、合理有效的合作需要社区和政府对社区公共服务活动的正确理解。在这种关系的整理上,长期在这个问题上处于相对优势的政府应该做出合理的让步和更多的努力。

(二)社区自主管理权限的确定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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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相关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职权的范围,保障职能的实施。同时,社区在职能的获得和使用上应该得到优化,增加社区管理权利,使这些要素在法律上得到保护和稳定。

(三)丰富社区资金筹集方式

寻求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居民以及第三方组织的帮助,同时加大对社区公共服务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以促进资金运用的公开化、合理化。

(四)改善社区组织人力资源状况

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还在于实际的物质支持,使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得到提升。此外,积极开展志愿者和大学生进社区活动,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创造必要的人才培养和锻炼空间。最后,应注重社区居民参与及其效果评估。这种评估在于社区组织要能够分析和采纳居民通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出的意见和看法,这将有助于增加居民对于社区活动参与的热情度和对于社区的归属感。

当前社区公共服务在制度构建和制度安排上的不成熟依然是社区工作开展的主要障碍,制度上的保障是社区工作合法性和效率性的前提,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社区公共服务具体运行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必将是社会关注的主要价值倾向和研究的方向。

(五)健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法律法规

1、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明确规定基层政府组织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职能、责任,确定社区发展的目标与方向、社区公共服务的原则、运作方式、财政制度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的运作。

2、制定行业准入规则。

对于社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应有相关的条例和办法可循,做到完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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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此外,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中,积极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的参与,并予以相应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整合社会资源。

(六)拓宽社区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渠道

改变单纯的依靠政府出资的局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具体来说可从四方面拓宽社区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渠道:第一,建立社区建设与发展基金,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捐赠。第二,通过制定相关的减免税收政策、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来鼓励非盈利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第三,对于一些盈利性的社会组织,应鼓励其主动拓展融资渠道,一方面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能提高其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运作效率。第四,在社区范围内部分营利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通过政府政策的倾向,积极支援社区建设,承接部分有能力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使社区公共服务走多元化、市场化道路,提供更全面便捷的公共服务。

(七)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

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性可从三方面着手:

首先,定期召开社区居民委员会,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社区成员参与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标准,监督社区公共服务的开展,帮助解决各种生活困难、提供便民服务,维护青少年、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鼓励开展自治组织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化社会团体。

最后,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建设丰富高雅的社区文化让居民积极参与到丰富的社区活动中,扩展交际圈,建立紧密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利于社区归属感的强化,在需要和利益问题上取得共识,社区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能发挥出来,更好地为社区公共服务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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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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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雷洁琼: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6]娄成武、孙萍:社区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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