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综合规划司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 》的要求进行编写的。本安全

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 储

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 、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 本 本

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综合规划 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 号,邮编: )。 本

参编单位: 编写人员:

目 录 第 总 则 第 一般

第 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节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第 施工现场安全 第 施工驻地安全 第 施工车辆交通安全 第 施工现场防火 第 野外作业安全 第 用电安全

第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第 工器具和仪表 第 一般

第 梯子和高凳 第 安全带

第 动力机械设备 第 手动机具

第 手持式电动工具 第 仪表 第 器材储运 第 一般 第 装运杆材 第 搬 电 缆 第 搬

第 通信线路工程 第 一般

第 架空线路

第 直埋线路

第 敷设管道光(电)缆 第 气流敷设光缆 第 水底光(电)缆 第 高速公路线路 第 墙壁光(电)缆 第 线路终端设备安装 第 通信管道工程 第 一般 第 测量 第 土方作业 第 钢筋加工 第 模板、挡土板 第 混凝土

第 铺管和导向钻孔 第 砖砌体 第 管道试通 第 通信设备工程 第 一般 第 铁件安装

第 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 第 加电测试、系统开通

第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 第 卫星地球站天馈线安装 第 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安装 第 上塔作业 第 网络规划优化 第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 第 布线和汇流排安装

第 发电机组的安装 第 交、直流供电系统 第 蓄电池和太阳电池 第 接地装置和防雷 第 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 第 综合布线工程

第 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

第 光缆、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布线 第 国际通信工程 第 施工安全一般 第 疾病防治 第 交通安全防范

第 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 第 附则

附 录:急救常识

第 总 则

第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 ”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

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 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制 订本

第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术、 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 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 第 本 第 一般

第 施工安全管理

第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 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 具备与本单位 经

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 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

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 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

第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

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 应当及时报告本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 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

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 全

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或本

第 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 全

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 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 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第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 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底 记录应按要求归档。

第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 二、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 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四、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 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

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 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 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节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第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是: 一、现场应急预案是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 情 况而编制。

二、现场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 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 三、编制现场预案,应结合实际,针对性要强,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指 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必须编制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第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危险性质进行预测和评估; 一、

确定现场应急组织的机构、职责、任务; 二、

现场预防性措施; 三、

明确报警、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 四、

五、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所有现场人员应 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第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

一、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触电、火灾、落水、人员高处坠落等事故,现 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应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和当地医疗、消防、交通及 相关部门报警。

二、施工现场发生电路阻断、电源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使在运行设备停机 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顾客)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报告,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

三、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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