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209—2002; 3.4.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4.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3.4.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4.10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 3.4.11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S50303—2002; 3.4.1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00; 3.4.1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3.4.14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2-96; 3.4.15河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办法 3.4.16标准、通用图。
? 施工有关的其它标准、规范将在相关专业的监理细则中明确。 四、监理工作原则 4.1、 监理原则
监理工作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责权一致的原则实施。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监理工作一方面应坚持严格按合同办事,另一方面应立场公正,为业主提供热情服务,既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又要尊重事实,以理服人。
4.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程标准、规范,地方法规、规章,结合适用法律、合同管理和经济、技术、组织、信息、协调等手段,认真、谨慎而勤奋地工作,以项目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工程目标规划,采用动态控制方法和风险管理,争取实现项目目标,为建设单位搞好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施工安全、环保监督和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好和参建单位的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出一流的服务业绩,让顾客满意,让社会满意。
五、监理机构守则 5.1、基本行为准则
5.1.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遵循“守
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维护国家的利益。
5.1.2不与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发生经营性关系。
5.1.3全面承担监理合同范围内所规定的监理业务,不从事超越监理委托
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
5.1.4按照“科学、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维护业主与承包单位的合法权利。
5.1.5接受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主动向业主反映、请示监
理情况,定期向业主报告工作。
5.1.6因监理过失而造成重大事故,按合同规定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对当
事人进行处理,直至撤换人员。
5.1.7热情为业主服务、为工程服务,对承包单位进行热情帮助和指导。 5.2、廉政建设准则
5.2.1为做好沿海鱼邨小区建设工程中的廉政建设,本监理公司将:
5.2.1.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 5.2.1.2严格执行沿海鱼邨小区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自觉按合同
办事;
5.2.1.3在监理工作中坚持诚信、科学、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
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5.2.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2.1.5发现在监理工作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及时提醒对方纠
正;
5.2.1.6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2.2监理单位在廉政建设中的义务:
5.2.2.1不向业主工作人员行贿,不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工作人员馈赠
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5.2.2.2不以任何名义为业主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支付
的任何费用。
5.2.2.3不以任何理由安排业主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5.2.2.4不为业主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
品等。
5.2.2.5不得与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不吃请,不收礼,不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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