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公推”差额直选农村入党积极分子汇编

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帮助分析原因、查找问题,限期整改;评议为“不合格”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三是考察备案。乡镇党委年内考察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及时录入党务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地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因纳新、组织考查、民主评议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村,要适时公推补选。

三、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做好“五步公推”差额直选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重要性,专门研究部署这项工作。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建工作人员、党总支书记和驻村指导员要熟练掌握“五步公推”差额直选工作程序,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助。乡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参与,具体指导并搞好文字、影像资料纪实。

二是严格操作程序。今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律严格按照“五步公推”差额直选规定程序进行。对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一律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拉票贿选当选的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一票否决”,5年内不得报名竞选。对不认真履行工作程序,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保存档案资料。各乡镇党委要妥善保存“五步公推”差额直选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影像资料,建立专项档案,及时总结上报这方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五步公推”差额直选农村入党积极分子流程图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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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公推”差额直选入党积极分子

操 作 程 序

一、宣传发动

公开推选的数量、条件、范围和程序。乡镇党委召开农村党组织书记会议,学习实施方案,安排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印发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统一公开推选通知(包括推选的数量、条件、范围和程序);会议结束后,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由非党的村民代表、村会计、村民小组长、计生专职主任、民兵连长、群团组织负责人等组成,下同)会议,传达党委会议精神,安排公推前的推选报名等工作。

第一,全文传达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程序。 第二,通报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情况,安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公开报名

村、社区党组织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组织公开报名。乡镇、村(社区)两级党组织都有接受报名的权利。符合推选条件的可以自我推荐报名,报名时递交入党申请书。由驻村指导员、党组织成员负责做好申请入党青年的申请书书写指导、递交工作,同时明确递交入党申请书截止时间。

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学习工作简历。(2)家庭主要成员(包括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伯叔、舅、姑及分居的兄弟、姐妹)的政治历史情况。(3)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入党态度以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决心。(4)本人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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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曾犯错误或受过奖励、处分情况。原已递交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安排专人退回,并指导重新写好申请书,递交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乡镇党委。

三、资格审查

1、村、社区党组织审查。报名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四个方面推荐条件和本村、社区实际,对申请入党人员逐一审查,形成审查决议,报乡镇党委。重点审查申请入党人员是否从思想上要求进步;是否有致富带富能力;在村民邻里之间是否有良好反映;年龄、文化程度是否符合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对外出务工人员,通过委派党组织成员实地调查、函调等形式,了解其在外现实表现。

2、乡镇党委审查。乡镇党委成立由副书记任组长,组织、纪检、公安、计生、信访、工商、税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审查小组,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联合审查,重点看有无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了解其社会责任感、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认度;同时审查村、社区党组织审查行为的公正性,确保每一位要求进步的优秀分子都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3、公开“两审”确定的参加竞选人员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乡镇党委审查确定的参加竞选人员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召开推选大会。

四、差额推选

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推选会议。乡镇党委派员参加,具体指导并搞好文字、影像资料纪实。村、社区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清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记录人以及应到、实到、缺席人数等(缺席应注明原因),特别是会议的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要记清楚。所有与会人员都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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摁手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到会指导组成员审阅无误后,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盖章,存档备查。

1、陈述展示。推荐前,首先组织参加竞选人员逐一登台,汇报思想工作,展示才能形象。主要内容是个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和今后打算等。要求演讲内容结合实际,客观真实,感情真挚。

2、差额推选。实到会党员、群众代表分别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才可以进行差额推选。陈述展示结束后,组织到会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普通党员、群众代表分别投A、B、C三种票,无记名差额推选入党积极分子。

如果申请入党的人数达不到应设数量的2倍,应按照2:1的比例相应减少入党积极分子推选人数;如果申请入党的人数达到应设数量的3倍以上(含3倍),应按1:2比例组织一次预选,先推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再组织正式差额推选。

五、组织审定

1、村、社区党组织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织会,根据投票结果、优先推荐条件(得票相同时,优先确定A、B票推选人员,优先确定村委会成员、年轻学历较高人员、妇女等)等,议定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后,加盖村、社区党组织公章,当场公布并报乡镇党委审批。

2、乡镇党委审定。乡镇党委对各村、社区党组织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进行复审。

3、公开推选结果。乡镇党委将审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在村、社区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中共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群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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