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常识判断—简洁讲义 - 图文

口诀(65)常委会职权

\两个解释/监督/撤销/规定 四个提名 六个决定\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解释法律。

3.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4.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5.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6.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7.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8.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口诀(61)改变与撤销:如果上下级是是监督关系,上级只能撤销不能改变下级 立法

9.在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10.在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11.根据最高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12.根据最高检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检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13.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14.决定同外国缔结条约和重要协定批准和废除 15.决定特赦

16.在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17.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18.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人大代表

集体行使权利:

提出议案、提出质询和询问 个人权利:

工作便利权和物质权、言论免责权、刑事豁免权

我国实现更广泛民主的途径是提高基层人大代表比例 十七大: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递交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口诀(66)国家主席职权:

公布权、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

1.性质:是我国的国家元首,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国家主席行使职权须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依据,主要采取主席令的形式。 国家主席职权:公布权345、任免权6、外事权12、授予荣誉权7 1.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 2.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 4.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5.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

6.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经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确定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宣布其任职或免职。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出或召回驻外大使。

7.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 口诀(66)“国家主席职权口诀:公布权、任免权、外事权和荣典权”中的”公布权” “一府两院\

(一)\一府\中央人民政府 国务院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职权:制定行政法规等 (二)“两院” 1.法院

性质:审判机关。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2.检察院

性质:法律监督机关。

双重领导体制:下级接受上级领导+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第二章 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国没有民法典,1987.1.1 实施《民法通则》2012.7.1实施《侵权责任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法律地位、适用法律) (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三)等价有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概念: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者承担 民事义务的人。

(2)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国家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 的对象。

(2)包括:①物②行为③有价证券④非物质利益⑤智力成果(知识产权)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知识产权 1.著作权:

著作财产权:作者终身+死后50年(出版/发行/复制)著作人身权:永久(署名/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权) 2.专利权:

(1)发明:20(2)实用新型:10(3)外观设计:10 3.商标权:可视性

不能违背国家利益/公序良俗/商品本身的性质和性能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 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 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 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民事主体 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概念:是指自然人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口诀(75)

“16到18自己挣钱自己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所有的商行为均无效”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

①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消息达2 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 ②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配偶父母子女??) ③法院宣告

④以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上的不确定状态 口诀(77) 宣告失踪2年无顺序 法律后果:“财产代管制度” 宣告死亡

①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4、2、0)

②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 孙子女) ③法院宣告

④结束人身关系上的不确定状态。 口诀(77)宣告死亡420有顺序

法律后果:“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法人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组织。特征: 口诀(2)

法人有“三独”:财产独、责任独、名义独 法人有“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口诀(3)法人的责任承担:“一个承担,三个不承担” 口诀(5)监事会“穷人俱乐部” 口诀(6)董事会“富人俱乐部”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3万:(公司法26条) 口诀(1)法人注册资本:“双过线”原则

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一人公司:最低10万(一次性交足) 两个政策: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计划生育政策”),该公司还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绝育政策”)。

口诀(4)一人公司“两个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绝育政策 3.法人的分类

(1)以法人的活动性质为标准,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可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3)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典型的法人。

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行为又称为法律行为。这种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一)合同的订立

1.要约-- 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效力

1.有效:有能力、意思真、不违法 2.无效:违背国家利益

3.可撤销可变更: 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 4.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行为、限人超越能力 民事权利 物权

《物权法》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3.16通过,2007.10.1 施行。

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排他性

口诀: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请求权 物权法的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创设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动产、不动产) (3)公示公信原则

不动产的公示:登记 动产的公示:交付 公信力的体现——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

无权处分人在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 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且支付了合理价格,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 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物权的分类

1、所有权--自物权/完全物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限制物权--他物权 ①用益物权 ②担保物权 ①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②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动产和不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口诀(71)

是否转移占有是区分质押和抵押最重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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