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7 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

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按照全国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积极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全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6·25”土地日宣传等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

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通过扎实开展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违法违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执法监察,保障规划的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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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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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太和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 总量 耕地保有量 指标 基本农田面积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1306 820 232 / / / 1726 992 360 307 217 0 2023 1583 598 / / /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基期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2356 1244 1538 1550 981 2086 1260 981 2621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增量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指标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31

附表2 太和镇基本农田结构分解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名称 白莲村 井塘村 五星村 新洲村 合计 耕地 229 227 288 212 956 园地 0 0 16 0 16 养殖水面 0 0 9 0 9 小计 229 227 313 212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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