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与继承法讲义 - 图文

? 是否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

? 共有或共同使用的住房的分割(p.169以下)

? 1.夫妻共有的房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双方经济条件和住房条件

基本相同,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所有权,应对他方给予相应经过评估的价值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申请拍卖、变卖,分割所得款项。

? 2.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协商不成,不宜判决房屋所有

权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3.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归个人,但离婚时另一方确无房屋

可住,可判决其暂住2年或给予其一次性租房补贴。 ? 4.共同居住、承租的公房,夫妻均可承租的(p.172):照顾抚养子女一

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方;照顾无过错方。条件具备的,可隔开分别居住等。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夫妻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成员,共同

享有对所承包的土地的占有、使用和受益权。 ? 2.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 《婚姻法》第39条第2款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

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有价证券、股份的分割 ? 《婚姻法解释(二)》第15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

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分割 ? 《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 ?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割 ? 《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 ? 一方投资的独资企业财产的分割 ? 《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

第二节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pp.176-178) ? 1.夫妻共同债务: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共

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欠的债务。在性质上,属于连带债务。 ? 2.夫妻个人债务:1)一方婚前的债务;2)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

构成债务承担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具有对外效力;3)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欠的债务;4)一方未经

他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6)确定财产只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合同所附带的债务;7)其他属于一方的债务,例如因个人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问题:

a.《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b.对一方智力投资所产生在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c.一方为他方偿还其个人债务,离婚时可否要求对方偿还? 幻灯片9

?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

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内部承担:

? a.以共有财产清偿 ? b.内部协议承担 ? c.判决承担

? d.婚后偿还他方债务的部分,可向该方求偿 ? 2.对外承担:

? a.不因内部承担而受影响

? b.有涉他效力和无涉他效力的区分 ?

案例分析

1996年,高岗与马娟结婚。2000年,二人开办家电商店,高岗以自己名义向许某借了8万元,未说明还款期限。

2003年,二人离婚,法院判决:上述债务由双方各承担4万元及利息。同年10月,马娟将其承担的部分交由高岗,高岗即寄给了许某。 2005年,许某见剩余4万元的借款及利息未收回,即将二人诉至法院。马娟是否负偿还责任?

第三节 离婚时对家务劳动的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涵义 ? 《婚姻法》第40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

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经济补偿请求权的要件

?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 2.夫妻必有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

? 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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