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 文本
第十六节 综合防灾规划
第146条
池水河防洪标准50年一遇,防洪标准水位为312.44米;
濑溪河防洪标准50年一遇,防洪标准水位为308.16米;峰高河防洪标准20年一遇,防洪标准水位为353.20米。
第147条
完善池水河、濑溪河堤防工程建设;完成峰高河太阳浩
组团段的堤防工程的立项和建设。 第148条 新建1处特勤消防站,同时作为荣昌消防指挥中心,占地约0.9公顷;现状消防大队迁移至特勤消防站,另规划新增3座标准消防站,各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
第149条
规划城区全面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重大基
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紧急自动处置能力;采取抗震措施的农村民居达到60%以上;社会公众防震减灾受教育率达到30%以上;启动应急预案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覆盖全县,震后24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
第150条
城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6
度,城区内规划与建设据此进行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生命线工程、重大(重点)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等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第151条 城区东西向以龙华一路、成渝高速公路、昌州大道和组
团第二通道为主干疏散应急道路;南北向以启明路、迎宾大道以及四方路为主干疏散应急道路;形成“四横三纵”的疏散应急道路系统。
第152条 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学校的操场和其
他空地、绿地作为避难场所,并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进行设计、建设或改造。
第十七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153条
空气质量功能分区:建成区空气质量执行二类区标准,
周边生态保育区和农林用地执行一类区标准。
第154条 声环境质量功能分区:分为四类功能区,一类标准区,
二类标准区,三类标准区,四类标准区。
第155条
水环境质量分区:濑溪河、池水河和峰高河等地表水执
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第156条 水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对濑溪河、池水河和峰高河进行
综合整治;重点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
厂建设,并适当对污水厂出水进行循环使用。
第157条
大气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工业生产区设在城市主导风向
的下风向;搬迁长桥水泥厂和永荣水泥厂;进行锅炉或工艺改造,安装除尘脱硫设施;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汽车。
第158条
噪声控制措施:在声敏感路段兴建隔声屏障或立体绿色
防噪带;工业噪声排放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解决商业用地与居住用地过度混杂,降低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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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条 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并提高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利用率。 第十八节 旧城改造更新规划
第160条
旧城范围划定
荣昌旧城是指荣昌县城原有区域,昌州大道、海棠路以及宝城路围合的地区及其周边街区,用地面积约408公顷。
第161条 重点改造地段
1.池水河沿岸
沿河两岸的土地景观条件良好,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逐步改造沿河两岸的建筑风格及建筑性质,增加公共活动空间,使之成为旧城良好的城市活动场所。
2.海棠大道两侧
定位为旧城区重要城市景观大道,两侧规划布局商业办公以及重要的城市公共设施,完善道路景观,体现其整齐、庄严的形象,与池水河沿岸结合发展,共同营造旧城区良好的城市形象。
3.昌州大道以南,火车站周边地区
协调好大型设施包括教育设施、交通设施之间的关系,进行功能调整,整体改造道路及城市景观,严格按照铁路的防护绿地要求控制成渝铁路两侧的防护绿地范围。形成兼具科研教育、仓储物流的综合片区。
第七章 广顺-安富城区规划
第162条
城区定位
广顺-安富城区是荣昌的城区西部门户,未来荣昌重要城市发展区域,重型工业基地以及旅游、居住服务中心,县域内的副中心城区。
第163条 城区职能
广顺片区主要发展煤炭、电力、冶金、建材、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矿型产业,依托广顺火车站,发展仓储物流基地。安富片区依托较好的生态居住环境,结合老街及温泉、兰草、陶土等特色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并结合畜牧产业发展教育科研项目、畜牧业旅游观光项目。
第一节 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
第164条
发展方向
广顺-安富城区北向受山体影响,用地拓展条件有限,南向受成渝铁路的制约,存在跨越门槛的问题,东西向用地条件良好,适合拓展建设;引导广顺片区和安富片区相向发展。
第165条
划定广顺-安富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用地范围为31平方公
里,城区内城市建设用地的拓展必须在此限定范围内。
第166条 功能结构
形成“一园两片区”的城区布局结构。 “一园”:
广顺工业片区。位于广顺西侧,是以能源、新型建材、纺织、传统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导的次核心产业集聚区。
“两片区”:
广顺片区:原广顺镇区;与广顺工业园共同构成“生产-生活”的配套模式,广顺工业园的主要生活配套服务区。
安富片区:原安富镇区;重点建设历史文化名镇,逐步转移搬迁第二产业,着重发展历史文化以及生态观光旅游业、居住生活等功能,建设园林式综合型城市片区。
第167条
用地总体布局及建设用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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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顺片区规划期末建设用地将达8.5平方公里;片区主要向南和向西拓展,其中在西侧设置广顺工业园;现状建成区适当发展扩大,作为广顺工业园的主要生活配套区。
安富片区规划期末建设用地约6.5平方公里。大力发展历史文化及生态观光旅游业,建设历史文化名镇,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条件。
广顺、安富之间通过生态观光旅游带进行隔离,防止其蔓延无序的发展。 广顺工业园作为荣昌工业园的重要发展区,重点发展机械化工、能源轻纺等产业。
第168条 土地使用强度区划
1.建筑高度控制
重点控制安富火神庙清代古街、鸦屿山自然风景区、寨子山森林公园等景观视点,对城市建设高度进行分区控制引导,分别为18米控制区、30米控制区、50米控制区、80米控制区、80米以上控制区。安富火神庙古街周边区域,建筑高度及建筑檐口等细节注重与古街的协调。
2.开发强度控制
城区用地划分为五级强度控制区,从一级至五级建设强度逐级增大。
在城区建设基本密度和基本容积率控制范围内,一级控制区宜取下限值,二级控制区在较低范围内取值,三级控制区在中值范围内取值,四级控制区在较高范围内取值,五级控制区内可取上限值为控制指标。
第二节 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
第169条
用地布局和人口规模
广顺片区重点改善居住环境和完善公共设施配套,集约利用土地,为广顺本地居民以及广顺工业园提供配套居住功能,规划期末居住用地242公顷,居住人口7.6万人。
安富片区依托较好的生态居住环境,结合旅游观光产业,建设宜居生态街道;规划期末居住用地239公顷,居住人口7.4万人。
第170条 保障性住房
分别在广顺片区和安富片区,规划经济适用房用地共计约15公顷。
第171条
用地指标
规划2030年,广顺-安富城区城市居住用地面积481.39公顷,占建设用地32.08%,人均居住用地32.09平方米。
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172条
公共服务中心
广顺片区、安富片区规划设置片区级的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为各个片区服务;广顺工业园区设置园区服务中心,为园区提供行政、办公、商业等公共服务功能。
第173条 规划期末,广顺-安富城区公共设施用地140.35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35%,人均公共设施用地9.36平方米。
第174条 行政办公用地
调整现有行政办公用地,分别与广顺、安富的片区中心结合布置。规划2030年城市行政办公用地7.42公顷,占广顺-安富城区规划总用地0.49%。
第175条 商业金融用地
整治现状商业街区,沿濑溪河布置广顺片区商业中心,保留安富沿安清路布置商业的布局模式,围绕古街进行适当的商业开发
农贸市场配置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便于交易为原则,结合居住区配置。
第176条 文化娱乐用地
保留安富电影院、博物馆等文化设施。规划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活动中心等。
在居住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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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条 教育科研用地
安富和广顺之间,结合畜牧旅游观光产业,配置教育科研用地,面积26公顷,作为新型畜牧科技以及产品研发。
第178条
医疗卫生用地
保留安富华江医院以及广顺医院,在安富、广顺用地拓展片区各新增一所医院,面积共2公顷;广顺工业片区结合居住配套配置卫生室。各居住区设立相应的社区医院、门诊所、保健站等,以构建完整的片区医疗体系。
第179条
体育用地
分别在广顺片区和安富片区中心,设置体育用地,面积各为2公顷。
第四节 工业用地规划
第180条
规划原则
整合工业用地布局,工业用地向广顺工业园集中,调整铁路及公路沿线散乱的工业用地;合理确定工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使用强度,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第181条
用地布局
现状工业用地向广顺工业园集中,沿成渝公路工业向广顺工业园搬迁,散布在居住区内的工业用地进行调整置换,避免工业居住用地混杂的问题。
园区以成渝铁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在铁路沿线布置仓储物流和专业市场用地,并在南片布置工业区配套居住用地,面积为45公顷。
第182条
用地指标
2030年,广顺-安富城区工业用地476.01公顷,工业用地集中在广顺工业园,占广顺-安富城区建设用地31.72%,城区人均工业用地31.73平方米。
第五节 仓储用地规划
第183条
结合广顺工业园以及广顺火车站,集中设置仓储用地,
形成为工业园服务的仓储物流中心,用地面积63.67公顷。
第六节 综合交通规划
第184条
道路网结构
城区快速路为组团第二通道。主干道由“两横七纵”构成,两横包括成渝公路和陶
都大道—广顺大道。七纵由西至东依次为通和路、林溪路、安陶路—安清路、万盛街、工业大道、柳坝路和高瓷路。(详见附表13)
第185条
公路客货运设施
广顺设置长途三级客运站,占地3.5公顷,取消安富长途客运站;规划设置1处物流中心,位于广顺工业片区的工业大道附近,结合仓储物流用地布置,占地1.6公顷。
第186条
静态交通
规划12处公共停车场,分别位于广顺居住片区、广顺工业园片区和安富片区,用地面积共计13.5公顷。
第七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187条
规划目标
至规划期末,广顺-安富城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80平方米,水系绿化率达80%;公
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为森林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第188条
绿地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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