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教案》

二、犯罪预防体系的依据和内容 (一)犯罪预防体系的依据

犯罪原因不外是客观社会原因和主观心理原因两大块。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存在是由社会原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综合作用的结果,犯罪作为一种人的行为则是行为人犯罪心理(包括生理、心理等)的外化。 根据量变、质变规律,犯罪行为人一般是从不良行为到违法行为再发展到犯罪行为的运动轨迹,

针对社会管理失控和个体心理失控的程度,采取防范、制裁与惩罚改造的专门性预防措施,做到层层设防,以实现对社会行为人尤其是不良和违法犯罪人的控制。 (二)犯罪预防体系的内容

通说认为:犯罪预防体系应该是由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所组成的有机和谐的系统。

三、犯罪预防体系的特点

四道防线犯罪预防体系,即由上述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和刑罚预防所组构成的犯罪预防体系,具有如下特点: (一)有序性 (二)层次性

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刑罚预防不仅是有序的,而且是有层次的。对于消除整个犯罪现象而言,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是最根本的、最一般的预防措施。 (三)动态性

动态性是系统保持平衡的源泉。犯罪预防体系要想保持防治犯罪的高效益,必须是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罪因结构呈现出动态的随机的能动性反映。 (四)整体性

整体性是系统的生命及最大外显特征。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和刑罚预防从预防对象的全体到个体,从预防措施的一般到专门,从有序衔接到层次相连,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

由此可见,社会预防、心理预防、治安预防符合系统原理,是一个较为合理的犯罪预防体系。

第十二章 犯罪预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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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预防 一、社会预防概述 (一)社会预防的概念

指旨在使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和运行,减少或消除社会弊端与漏洞,避免和解决社会问题,从而减少或控制犯罪发生的社会规划、调整与完善的过程,以及通过特定的机构、群体或组织进行的社会整合、社会管理与社会控制活动。 (二)社会预防的特点

1、社会预防的核心目的是创造一个健康、完善、和谐的社会,提供一个能够抑制犯罪和其他消极现象的社会环境。

2、社会预防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具有同一性或统一性。

3、社会预防特别强调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政策与预防犯罪规划及策赂的相互衔接,社会预防遵循这样一个指导思想:“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德国刑法学家和犯罪学家李斯特语)。

4、与刑罚预防和治安预防相比,社会预防是一种积极预防和治本措施。它的作用在于从根本上消除犯罪现象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原因与条件,而不在于对犯罪行为的事后惩罚和强制。

社会预防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它们分别由若干种具体措施所构成。 二、宏观社会预防

1、概念:宏观社会预防是以社会整体为单位的全局性的犯罪预防活动,其目的在于创造一个能够最大限度地抑制和克服犯罪现象的宏观社会环境。 2、内容

(1)社会改革——社会本体的建设与完善 (2)社会政策——社会问题的控制阀

社会政策是国家和政党制定的旨在协调社会关系,避免或解决社会问题,保证经济与社会平稳、均衡发展的方针、原则和计划的总和。包括经济政策、人口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等多个方面。

(3)道德、法制与政府行政——社会控制的三种主要力量 三、微观社会预防 1、概念

以社区、群体以及公民个人为单位而进行的预防犯罪活动。其主要目的在于消除犯罪机会和条件,减少自身被害的可能性。 2、内容

(1)环境设计与防卫空间

(2)社区、群体和个人对犯罪预防的参与

社区、群体(包括组织)和公民个人对犯罪预防活动的积极参与,是预防犯罪的国家行动的必要补充。 ①社区参与

社区可以被定义为由聚集在某一地域并且有着共同的集体情感的人群所构成的社会单位。社区历来是社会控制的基本单位。 ②群众自治

群众自治是指群众有组织进行的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活动。其具体形式主要有: 治安联防;人民调解;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对其成员进行的各种组织和教育活动。

③企业、事业单位以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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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的形式参与预防犯罪活企业、事业单位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的具体形式主要有:

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业务和职责范围内开展经营和业务活动;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经营管理制度; 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本单位的治安保卫意识和工作,建立单位治安保卫组织 和人民调解组织,健全治安保卫制度‘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和处理本单位内部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

④公民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防卫 公民作为社会的主体,有责任以其实际行动参与犯罪预防活动。公民个人参与犯罪预防活动的具体形式是: 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自我约束;增强自我防卫意识和能力,采取必要的财产保护和人身保护措施以及报警求助措施,减少被害的可能性;要勇于与犯罪行为做斗争。

第二节 犯罪心理预防 一、犯罪心理预防概述

(一)犯罪心理预防的概念

指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过程,其作用在于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场合下能够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选择。

这一心理预防概念的提出有其充分的科学依据。 1、 人性依据。人是一种精神性存在,不仅有本能的直觉,而且有理性和意识(或自我意识)。 2、事实依据。犯罪人往往表现为人格品质的欠缺或者变异,这种欠缺或变异进而导致他们社会认知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的低下或者丧失,导致他们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场合下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的选择。 (二)犯罪心理预防的原理和特点

1、犯罪心理预防的核心目的是使人养成健全的人格,是人的完善、人的内在充实。 2、特别强调人的内在自我控制与外在社会控制之间的相对均衡。

3、心理预防是一个过程,确切说,是指人的社会化过程包括人的自我修养过程。

4、心理预防是一种积极预防,其对象(同时也是主体)主要是未犯罪的正常人,而不是罪犯、变态人格者和精神病患者。 二、犯罪心理预防的基本途径

(一)社会化——社会对个体人格的塑造

所谓社会化,又称社会教化或社会教养,是个人藉以学习社会规范和价值标淮、生产生活的知识和技能,并形成独特的个性(人格)的过程。这一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个人学习与社会教化的统一、个性形成与社会角色获得的统一。 特别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完善社会,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格健全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传授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

社会必须向其每一个成员传授该社会的文化与规范,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又必须学习和接受这种文化与规塑造过程,其本质是社会控制和心理控制的一种重要形式。 1、传授和学习社会文化与社会规范的形式 (1)家庭教育 (2)学校教育 (3)劳动集体教育 (4)人际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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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化传播媒介

2、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传授与学习的主要内容

(1)道德规范。道德规范的传授与学习应当包括如下层次:道德的教育与学习,如世界观、责任感、良心感、羞耻心教育与学习;美的观念与情操的教育与学习;劳动观念与劳动技能教育等。通过学习,把它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准则和人格的核心。这种社会文化和社会规范的传授与学习过程,就是人格的基本道德的教育与学习尤为重要。 (2)法律规范

(3)社会习俗、行为模式 (4)科学文化知识

3、大力开展心理卫生工作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 (二)自我修养——人格的自我养伤和完善 1、加强自我修养

自我修养是指个人在正确的自我观察、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自我检点、修正和完善的主观活动。

2、善于自我调节

自我调节是人凭借自我意识和内在的自我调控机制而进行的自我克制和缓冲。 三、变态人格的矫治

如何使明显偏离正常的人格——变态人格恢复正常。 (一)物理疗法(理疗)

物理疗法是利用药物或其他手段,对患者进行身体上的侵入,以达到心理矫治目的治疗方法。物理疗法包括化学疗法、电痉挛疗法、心理外科手术、维生京疗法、睡眠疗法(用电流或药物刺激,使思 者连续睡眠)等。 (二)精神分析疗法 (三)行为疗法

对变态人格者或反常行为者要采用心理学技术、药物或器械,个别给以惩罚或强化。行为疗法包括系统脱敏法、厌恶疗法、消退训练法等 (四)人本主义疗法

人本主义疗法是以人本主义心理学理论为基础的。这治疗必须在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人本

主义疗法包括思者中心疗法、存在疗法、现实疗法等。 (五)生物反馈疗法

生物反馈疗法就是使思者能够控制和获得有关自身某一生理过程的连续信息,并进行强化或奖励这样一个过程。

( 六)认识领悟心理疗法(中国心理分析) 第三节 犯罪的治安预防 一、犯罪的治安预防概述 (一)犯罪治安预防的概念

犯罪治安预防,也可说是犯罪控制,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者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犯罪治安预防的特点

1、针对性 犯罪治安预防是对待定的人、特定的行为、特定的场所或特定的行业实施的预防性措施。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具有明确的施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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