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
3.监测方法
(1)水平位移监测方法
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有如下特点:变形测量主要关注测点的坐标变化值,对坐标的变化量精度要求很高,而对测点的绝对坐标值测量精度要求不高;变形有明显的方向性,主要位移一般指向临空侧。
根据基坑水平位移的特点,本项目选用两级测量体系: 在基坑位移较小的角部设立工作基点,利用远处的基准点采用交会法或导线法测量工作基点坐标。测量使用高精度全站仪测量待测点的平面坐标,提供主要位移方向的变形数据。
测量变化后基准点到测量点的角度,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基坑水平位移。
(2)沉降观测方法
按照二等变形观测(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每次观测应固定线路和仪器站位及立尺位置,不替换观测人员。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在搅拌机、卷扬机等有震动影响的范围内设站:
1)根据埋设好的基准点、工作基点,从工作基点BM1经各观测点施测一条固定闭合路线建立初始数据。初始值的测量读取应进行2-3次的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每次观测前先校核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2)观测使用徕卡NA2精密水准仪(带测微器)及2米铟钢水准标尺(仪器最小分辨率为0.01mm)进行施测。每次观测前按技术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查和校正,为确保测量精度,观测中实行“三固定”原则,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观测路线。
4.监测频率 监测频率为下表:
安全等级施工进程开挖深度(m)≤5 5~10>10≤77~1414~28>28≤5 5~10>10≤77~1414~28>28≤5 1次/1d基坑设计深度(m)5~101次/2d1次/1d1次/1d1次/2d1次/3d1次/10d1次/2d1次/1d1次/2d1次/3d1次/5d1次/10d10~151次/2d1次/1d2次/1d2次/1d2次/1d1次/1d1次/3d1次/2d1次/1d2次/1d1次/1d1次/1d1次/2d1次/5d一级底板浇筑后时间(d)1次/1d1次/3d1次/5d1次/7d1次/2d开挖深度(m)二级底板浇筑后时间(d)1次/2d1次/3d1次/7d1次/10d
5.基坑监测预警及控制值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内容,基坑安全等级为基坑南侧为二级,其它侧为一级,各监测项目警戒值和控制值如下:
监测项目水平\\沉降位移地下水位警戒值一级35mm或每天连续发展5mm1000mm或每天连续发展500mm二级45mm或每天连续发展5mm一级45mm控制值二级55mm周边公共设施沉降30mm或每天连续发展5mm0.9f2(锚索轴向承载力标准值)f2(锚索轴向承载力标准值)1.25f2锚索应力7000KN7500KN支撑应力10000KN45mm35mm或每天连续发展5mm45mm或每天连续发展5mm深层水平位移25mm25mm或每天连续发展2mm25mm或每天连续发展3mm立柱桩周边建筑物沉降20mm或每天连续发展2mm25mm或每天连续发展2mm25mm1000mm或每天连续发展500mm2000mm2000mm40mm45mm35mm或每天连续发展5mm1.25f210000KN55mm35mm30mm
七、基坑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环境不理想,施工条件差,所以,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必须层层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建设部新修订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HGJ120-99)行业标准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有关设计、施工等方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防护,管理人员按照标准严格进行检查督促。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在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及开挖过程中需考虑及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预防性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与原设计考虑的环境条件或地层情况不相符,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保证基坑的安全性。
(2)随着基坑的开挖,各项检测数据需要及时通报设计单位,当支护结构变形值或结构应力值接近预警值,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待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3)当变形值过大,可能会导致边坡在短时间内整体失稳或破坏时,应及时在坑底采用回填土方、砂袋等进行反压或增设斜向刚性支撑等措施,同时尽可能减少坡顶堆载,条件允许也可在坡顶部位进行挖土卸荷。
2.地表水及地下水可能对基坑造成威胁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