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制度

六、施工队组安排专人进行顶板离层仪观测,并将数据记录现场牌版。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由矿压组相关负责人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审批、贯彻及实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矿井综采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的组织生产,均衡完成生产和各项经济指标,确保综采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考核等各个环节,生产队组负责执行。

第二章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要做的: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标满足施工要求,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

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纸张统一为A4纸。

二、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础工程等设计)文件、资料。

2、由地测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资料。

3、同一煤层或相邻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由机电部分提供的供电系统和机电设备资料。 6、《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7、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等。

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察。检查现场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由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任务和程序,为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做好准备。

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用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对工程质量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规定。

第三章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一、技术人员完成煤矿作业规程编制之后,必须经本单位初审并报总工签字后,方可报矿进行会审和审批。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由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落实,安全、通风、机电、地测、运输、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进行集体会审;生产技术科按照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签字后,报送各单位。经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文本由生产技术科进行统一编号,并在生产技术科备案。

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由采煤副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科及施工单位具体落实。机电《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由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机电科及机电队具体负责落实。通风《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由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通风科及通风队具体负责落实。各类《安全措施》等由安全副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科具体负责落实。

第四章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完成。

二、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学习,由编制规程技术人员负责贯彻。

三、参加学习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考试合格人员的试卷及考试成绩应装订成册,并进行存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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