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 图文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THE COMPREHENSIVE PLAN OF RUCHEN G HUNAN PROVINCE

文本 图册

汝城县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年8月

? 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 3 第三章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 4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 7 第五章 中心城区规划 ....................................................................................... 8

第一节 空间发展方向与规划结构.................................................................................. 8 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9 第三节 居住用地规划与住房保障................................................................................ 11 第四节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12 第五节 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 12 第六节 对外交通规划 ................................................................................................... 13 第七节 城市道路网规划 ............................................................................................... 13 第八节 绿地系统规划 ................................................................................................... 15 第九节 景观风貌系统规划 ........................................................................................... 17 第十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9 第十一节 市政工程规划 ............................................................................................... 21 第十二节 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 ............................................................................ 23 第十三节 环境保护规划 ............................................................................................... 25

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 .................................................................................. 21

第一节 近期建设规划 ................................................................................................... 29 第二节 空间管制 ........................................................................................................... 29 第三节 实施保障 ........................................................................................................... 30

第七章 附则 .................................................................................................... 32

附录 ................................................................................................................................................ 3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促进汝城县城市科学合理地建设与发展,经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同意修编《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规范、上一层次规划及《关于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7]118号),以及汝城县的实际情况,编制《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5)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 (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7)《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8)《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9)《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10)《汝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1)《汝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20)》; (12)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五个统筹。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健康城镇化道路,抓住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以“率先发展”为核心,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和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职能和创新能力,促进文化繁荣,创造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引导汝城县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 规划修编重点

(1)深入研究城市的区域背景、经济条件,重新梳理城市定位,合理确定城市的区域地

位、性质和职能以及相关发展策略。

(2)立足城乡统筹,从产业、交通、空间三个方面加强县城与周边乡镇的同城化发展,构

建面向区域、具有战略性的城镇空间结构。

(3)立足建设“集理学文脉和现代气息”为一体的特色文化名城,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

继承,创造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新文化、新景观。

(4)加强城市及周边生态保护体系建设,重视山水格局的营造,以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城

市建设为目标,构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宜居城市。

(5)注重规划的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实施的机制、体制研究,提高规划的可操

作性。

第5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9-2030年。

其中,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第6条 规划层次、范围和内容

(1)县域范围

包括23个乡镇的行政范围,面积2416.3平方公里。规划内容是城乡统筹规划。 (2)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厦蓉高速公路,西至虎头寨-叶家岭等低山地区,东至苏仙岭-高乾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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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东边山体地区,南至官桥村和下祝村,面积为70.7平方公里。规划内容是中心城区 的城市总体规划。

第7条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汝城县辖的城关镇、土桥镇、城郊乡、三星镇和附城 乡、大坪镇的官路村、下祝村、三星镇的三星村、付水村,总面积289.9平方公里。

第8条 规划法律效力

本规划是汝城县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 设及城市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9条 规划实施主体

本规划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汝城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实施。

第10条 强制性内容

本文本中带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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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11条 总体目标

(1)目标一:湘东南门户城市。

提高汝城发展的外向程度和区域知名度。构建湘粤赣三省边际交通节点城市和公路枢纽,发展成为湖南省的东南门户城市。 (2)目标二:湘粤赣边际现代服务中心。

全力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打造湘粤赣三省边际地区现代服务中心,湖南东南部新兴产业基地、商务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文化休闲中心。

(3)目标三:创新产业高地。

发挥交通、资源、人才等比较优势,立足提升汝城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产业创新能力,结合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培育职业教育的发展,打造成三省边际地区的职教培训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郴州市东南部的职业教育基地、产业创新服务基地。 (4)目标四:华南文化旅游胜地。

发挥地热温泉资源优势,形成以温泉养生度假龙头,自然山水旅游资源和文化古迹旅游资源相融合发展的现代文化旅游名城。突出生态环境特色,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提供高品位的旅游环境。

(5)目标五:理学文化名城、山水生态宜居城市。

以理学文化为核心,融合多元文化,打造理学文化名城。充分发挥汝城山水生态文化资源,发挥历史文明、生态文化以及城市文化,形成融山水环境、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成为湘粤赣边际山水环境独特的宜居城市。

第12条 分项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融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合发展的“两型”产业体系。

社会发展目标:科学推进城镇化进程,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利益。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完善医疗、教育、保障性住房、公共交通、文化、体育、养老设施、安全防灾设施等社会人文领域的资源配置。

资源与环境目标: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不断提高宜居水平;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促进城乡空间集约紧凑发展;加强水资源和能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应用规模;提高城乡生产和生活污水、垃圾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水平,加强大气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削减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的排放规模。

第13条 发展策略

区域融合策略:加快融入长株潭、珠三角和闽三角区域发展,积极发展旅游休闲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拓展专业化的区域职能。

两型两新策略:立足“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加速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模式。

产业集群策略:重点打造金属冶金、旅游文化、商贸物流、现代农业四大产业集群,构建完善产业链条,培植优势产业集群,提高汝城产业竞争力。

旅游名城策略:立足汝城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高水平的发展旅游产业,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质量,提高旅游城市品牌度和美誉度。实现旅游强县富民的目标,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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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14条 职能结构规划

规划全县所有城镇的主要职能类型分综合型、农贸型、旅游型、工贸型、边贸型等5类。

表1:县域村镇体系职能类型结构一览表 序城镇名称 城镇类型 主要职能 号 人口(万人) 1 城关镇 综合型 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湘粤赣边际中心县城,省级历史文18.0 化名城。以旅游集散、农林产品加工和矿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宜居、宜商、宜游、宜业的山水旅游城市, 2 文明镇 1.5 农贸型 以生态农业、农产品生产加工及交易和红色旅游为主 3 暖水镇 2.0 工贸型 以水电利用、生态林业、农产品交易及旅游产业为主 4 热水镇 1.0 旅游型 以温泉、休闲、度假及生态林业为主 5 大坪镇 2.0 工贸型 以矿产开采及深加工和农副产品交易为主 6 泉水镇 0.8 工贸型 以高科技、矿产精细化工为主 7 益将镇 0.6 农贸型 以生态林业、农林产品加工为主 8 马桥镇 0.6 农贸型 以生态林业、旅游、农产品加工及交易为主 9 小垣瑶族镇 0.5 工贸型 以矿产开采、风能开发、避暑休闲为主 10 濠头镇 0.7 农贸型 以生态林业、旅游及农副产品生产为主 11 岭秀瑶族乡 0.5 农贸型 以生态林业、瑶族民俗风情及旅游接待服务为主 12 三江口瑶族镇 0.6 旅游型 以生态林业、生态旅游、及旅游产品生产加工为主 13 井坡镇 0.6 农贸型 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及风能开发为主 14 延寿瑶族乡 0.3 旅游型 以生态农业、瑶族风情和红色旅游为主 15 盈洞瑶族乡 0.3 农贸型 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及农产品生产为主 第15条 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规划远期2030年,县域村镇体系等级结构按人口规模划分为4个级别。

表2:县域村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一览表

等级 城镇等级 数量 城 镇 名 称 一级 县城 1 城关镇 二级 中心镇 4 文明镇、暖水镇、热水镇、大坪镇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三级 一般镇 10 泉水镇、益将镇、马桥镇、小垣延寿瑶族镇、濠头镇、岭秀瑶族乡、三江口瑶族镇、井坡镇、延寿瑶族乡、盈洞瑶族乡 东正村上范家、斗山村、上泉村、邓家村、朱家村砖屋场、云内村、东溪村、道南村、青龙寨、迳口村、金山村叶家、黎明村、西林村西冲、黄家村、白云村大垣、东寿村尹家、新坡村、九如村横江、下杨、官亨村官坑、鱼王村新老屋、热水村新街、中心村玉土坝、明星村寨下、红光、城溪、李屋村、溪头、龙兴村下屋头、上祝、堆上、山口、大坪村大园、欧村、谭屋村、新南村朱家片、毛家村塘山口、东四级 中心村 91 沤、正水、秀溪、杉树园、岭头、殿华、石塘、西黄村西坪、范龙村范家、南水村南端、胜利、白泉、见头冲、前山、城廓、星村、仙居、大村、下青村下青、下青村宋家、古塘、上云片、下云片、兴曹村曹家、上袁、平塘、岭塘村岭脚排、桥脑头、浅堆、上章村周家、沙洲、文市村西村、韩田村坎下丘、楼江、大兴村坎下、姜阳村上王家、巷头村淇江、北水、曹家村、洪流村黄家、田庄村横江堆、先锋村岩门口、红星村叶家、上河村祝家、下河村大田楼、宽坑村、荷塘村付处、荷塘村荷塘、外沙、潘溪村磻溪、高村、金宝、西览、石泉 表3:县域各乡镇人口发展指标表(万人)

现状总现状城2015年2015年2020年2020年2030年2030年等城镇城镇名称 人口 镇人口 规划总规划城规划总规划城规划总规划城级 等级 人口 镇人口 人口 镇人口 人口 镇人口 一县 城关镇 9.60 3.56 13.0 8 16.0 11.0 22.0 18.0 级 城 文明镇 2.82 0.57 2.7 0.7 2.6 1.0 2.4 1.5 二中 暖水镇 3.70 0.96 3.6 1.2 3.5 1.5 3.12 2.0 级 心 热水镇 1.06 0.36 1.3 0.5 1.6 0.7 2.10 1.0 镇 大坪镇 2.76 0.71 2.8 1.0 2.8 1.3 2.91 2.0 泉水镇 2.59 0.58 2.5 0.6 2.4 0.7 2.24 0.8 益将镇 1.22 0.44 1.22 0.4 1.22 0.5 1.23 0.6 马桥镇 3.03 0.55 2.8 0.4 2.5 0.5 1.93 0.6 三一 小垣瑶族镇 1.07 0.42 1.06 0.3 1.05 0.4 1.02 0.5 级 般 濠头镇 2.82 0.58 2.7 0.4 2.5 0.5 2.08 0.7 镇 岭秀瑶族乡 1.05 0.32 1.0 0.3 0.95 0.4 0.87 0.5 三江口瑶族镇 1.01 0.38 1.03 0.4 1.05 0.5 1.09 0.6 井坡镇 2.17 0.40 2.1 0.5 1.9 0.6 1.59 0.6 延寿瑶族乡 1.64 0.28 1.5 0.2 1.26 0.2 0.78 0.3 盈洞瑶族乡 0.70 0.19 0.69 0.1 0.67 0.2 0.64 0.3 合计 37.24 10.30 40 15.0 42 20 46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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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 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县域村镇体系空间布局规划为:“一心、两轴、四点、五区”的结构模式。

“一心”:系指包括现状土桥镇区、汝城县城、三星镇区和工业园,是县域未来发展的重点,也是服务设施集中建设的核心。

“二轴”:东西向沿厦蓉高速公路(省道324)的产业发展轴和南北向沿深湘(岳汝)高速公路(国道106)的产业发展轴。

“四点”:系四个重点镇,即文明镇、大坪镇、暖水镇和热水镇,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

“五区”:中部城镇经济区、西部城镇经济区、南部城镇经济区、东部城镇经济区、北部城镇经济区。

第17条 县域水资源利用规划

水资源配置时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和经济发展用水,其次是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 2030年,汝城县总需水量为23026万立方米,可用水资源量为28580万立方米,水资源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量需求。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先进高效的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实际消耗量。

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产值水耗。 改造城市输水管网,减少城市输水管道漏损率。

充分挖掘现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通过加高加固及整修现有蓄水工程、续建灌区配套工程、优化水库调度方案等措施提高水利工程供水能力。

第18条 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县域供水工程规划

2030年汝城县城人均高日综合用水量为450升,文明镇为350升,暖水镇、三星镇和大坪镇为450升,其他乡镇人均高日用水量为300升。 到2030年,汝城县各镇需水总量为12.4万立方米/日。

汝城县城现状自来水厂保留,规模扩建至3-3.5万立方米/日;县城新建一座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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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规模为6.5万立方米/日。

其余各乡镇宜根据需要,尽快建设集中供水水厂,提高自来水普及率。水厂的供水规模及供水范围应根据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及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的原则,适当考虑周边农村地区的用水需求。 (2)县域排水工程规划

到2030年,汝城县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重点镇镇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一般乡镇镇区达到80%以上。

各城镇根据自然地形特点和水系分布情况划定雨水排放分区,充分利用现有管线,结合城市建设,配套建设相应雨水管道,对排水不畅的街区进行排水系统改造。

汝城县城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5万吨/日,负责中心城区及周边部分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

三星工业园规划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0.5万吨/日;大坪镇、暖水镇、热水镇和文明镇应在规划期内建成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它乡镇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选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湿地处理等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3)县域供电工程规划

到2030年,全县用电负荷658MW,用电量16.4亿千瓦时。 对220KV外沙变进行扩建,使之满足县域范围的用电需求。

110KV变电站应遵循“短半径、密布点”的原则,增加变电站布点,提高中压网的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原则上不再新建35KV变电站,现状35kV变电站逐步改造为110kV变电站或取消。 (4)县域通信邮政工程规划

2030年,县域固话普及率达到60%,移动电话普及率70%以上。规划固话26万门,移

动电话31万部。

固定网装机容量5―15万门设置电信交换局,装机容量5万门以下设模块局。 全面发展有线电视网,使城区及各乡镇均能地接收高质量的广播电视信号。

完善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政所的结构体系,合理布局邮政网点,加快邮政报刊亭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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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加快城乡一体化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 (5)县域燃气工程

制镇建设用地总量在1000公顷。

适宜建设区内城市建设应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开发,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2030年,汝城县中心城区天然气供气普及率达到80%,其他镇镇区天然气普及率40%。 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

汝城县主要气源为西气东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

规划在汝城县城西南部新建一座天然气门站,对汝城县城和周边地区进行天然气供应。 (6)县域环卫工程规划

到2030年,汝城县中心城区每日产生垃圾量200吨,其余各镇生活垃圾产生量130吨/日。

汝城县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

中心城区利用现状垃圾填埋场,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其余各乡镇应尽快启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周边农村居民聚集点的生活垃圾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的考虑垃圾处理设施的共建共享。

第19条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1)禁止建设区规划

禁止建设区范围包括一级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重点建设工程区域,地下矿产资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等。 禁建区范围内应禁止城镇建设行为,现有违法建设应限时拆除。 (2)限制建设区规划

限制建设区范围包括二级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主要河流两侧,生态林地,城市生态隔离绿带,一般农业区,山体,限制采矿区等。

限建区范围内应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 (3)适宜建设区规划

适宜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2015年,县城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800公顷,建制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700公顷;2020年县城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00公顷,建制镇建设用地总量在800公顷;2020年县城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000公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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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20条 城市性质

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湘粤赣交界地区重要的省际门户城市,郴州市以矿产精深加工和新型商贸为主的综合性产业基地。

第21条 城市主要职能

(1)省际层面:湘赣粤三省商贸物流与交通集散枢纽、华南地区最具文化特色的旅游地与

生态宜居城市,国家重要的新材料和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 (2)市级层面:郴州重要的新型工业基地、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 (3)县级层面:汝城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汝城县旅游服务集散中心。

第22条 人口规模

规划汝城中心城区人口为: 2015年9.5万人,2020年12万人,2030年18万人。

第23条 用地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1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11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建设用地102平方米/人, 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19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建设用地107平方米/人。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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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节 空间发展方向与规划结构

第24条 空间发展方向

近中期以老城区为基础向南、向东拓展,同时推进东北土桥城区建设;远期结合老城区改造向东和向北延伸,形成“南延东进、西控北拓”的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城区与土桥和三星乡镇共同形成“南北相接,整体发展”的空间发展态势。

第25条 空间发展策略

(1)疏山理水,构筑生态绿城新形态:尊重现状地形,结合城市防洪对现有水系加以整

治,构筑山、水、城共融的空间形态,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2)联通四方,多维营建区域协调格局:推动土桥产业园建设,构筑内外畅通便捷的快速

交通体系,加强城市区域服务职能培育,建设适应新经济、展示新形象的新城。 (3)疏解老城,延承历史文化风貌:疏解老城职能,降低人口密度和就业密度,增加绿地

和开放空间,加强历史风貌的保护和恢复。

第26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三轴四带,一主两副,山水环绕”的空间结构。

一核:规划以城区北部屏风岭、大柴岭等自然山体为依托,控制为大型城市生态绿核。三轴:规划“一纵两横” 城市功能拓展轴。沿汝城大道的南北纵向城市功能拓展轴是组织各级城市中心,引导老城服务职能疏解,推动城市建设,并集中展示城市形象的主要轴线。沿神龙大道的东西横向拓展轴是推动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通道,是促进城市区域性服务职能的扩张,推动中心城区发展的重要支撑。土桥大道拓展轴是城市新兴产业发展,城市产业园区布局的骨架。

四带:规划4条功能联系带,旨在优化城区功能体系,丰富城市景观层次,协调城市内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部功能发展。分别沿桂枝路、滨河路、长安路和永安路发展而成。

一主两副:规划3大城市服务中心。在新城区结合行政中心的建设,把握其承担一定区

域性服务职能的具体功能需求,规划发展行政、金融、贸易、商务、咨询、文体、会展、信息等高端功能的综合型城市主中心。在北部老城区形成与旅游商贸、文化休闲相结合的具有一定区域辐射力的城市副中心。结合土桥产业园的建设,培育生产性服务职能的城市副中心。

山水环绕:规划3大郊野公园,通过水系、绿带和景观廊道将周边自然环境延伸直至城区内部,根据服务半径范围和地形地貌特征规划若干城市公园和广场,构筑“城在山中,绿在城中”的良好人居环境。

第27条 总体布局

北区优化:北部城区是以现状老城老城及周边地区为基础,东至泉塘路,南以储能路为界。规划疏解老城内的城市职能,建设成为展现汝城历史风貌的核心地区。引导行政机构外迁,严格控制新项目开发强度,增加绿地和开放空间;全面保护古城格局、文物古迹和传统街区;结合汝城大道和城市传统文化展示中心的建设,向东拓展,优化整体环境。

新城发展:位于储能路以南,长湖大道北部,长安路以西。以汝城大道和神农大道为骨架,结合新行政中心建设,培育金融、贸易、咨询、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将新城建设为具有一定区域服务职能的中心。加强与土桥园区和三星工业园在功能上的协调,促进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的衔接与共建共享。融合河流、水系绿地景观,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布置相应的现代居住生活组团。

土桥园区新建:结合厦蓉高速公路兴建、106国道和324省道改扩建,培育现代物流、环保工业等新型产业,建设汝城的产业基地和区域物流中心;提升和改造土桥镇区服务设施,完善配套职能;加强北部生态建设。

生态区建设:在汝城大道城区段与九龙大道中间,利用浅丘、山林等自然要素,建设城市中央生态区;以规划新106国道为界,以东规划控制为生态屏障区;城市西部为生态保育区,包括浙水河湿地保护缓冲区、虎头寨-牙齿岭-狗脑寨生态风貌区及其周边环境,突出自然景观优势和地形条件,加强生态修复,严格控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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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28条 规划目标

强化汝城作为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地位,规划构筑多中心、多层次、网络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级配体系,增强城市中心活力,展现城市新的风貌。

第29条 布局原则

(1)健全并提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带动城市空间的优化。

(2)公共设施布局按照区级、片区级和居住区级配套,保证市民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 (3)对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予以优先安排、保障用地。

第30条 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配合城市结构的调整,规划“一主两次五辅”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并合理布局各种专项服务中心。

(1)“一主”:指城市级综合型公共服务中心。规划以新城区的神农大道与和平路为核

心,综合布置市级行政、商业、商务、金融、文体等多功能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区。 (2)“两次”:指2处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为北区中心和土桥中心。

北区中心结合老城区更新改造,以滨河路、桂枝路为发展主轴,利用传统商业集贸优势,集中发展旅游集散、商业贸易、历史文化展示等功能;土桥中心位于土桥大道南部,发展现代商贸、物流等职能,培育金融、中介、会展、咨询等生产性服务职能;吸引企业总部或区域性分支机构入驻,配套建设商业、文化设施。

(3)“五辅”:指5处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中心。分别为横江居住区中心、吉祥居

住区中心、联江居住区中心、附城居住区中心和城南居住区中心。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4)专项服务中心:规划在汝城大道以东及桂枝路以北区域,结合老城区历史文化和生态

环境保护要求,建设以文化展示、交流为主的城市传统文化展示交流中心;在新区神农大道以南规划现代文体中心;在深湘高速邓家出入口东部,结合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南物流园的建设,规划在长湖大道以南,汝城大道西侧布置1处城南商贸服务中心。

第31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4.7公顷,人均用地2.5平方米。

整合现有行政办公资源,对老城区内县级行政办公功能搬迁至新城区,在神农大道北部,

和平路南面建设行政办公中心区;老城区保留少量的必要管理机构,对原有行政办公用地逐步置换,通过政府搬迁推动相关地区的整治改造;土桥大道南侧设置园区管理设施用地;附城路南侧布置城南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按照相关标准配置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

第32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69.1公顷,人均用地9.4平方米。

结合各级城市中心和功能组团结构配置,形成城市、片区、居住区三级商业设施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坚持成片开发,形成商业街区的形式。补充完善商贸市场体系。 规划在新城区打造位于颜家路两侧、和平路北侧的城市级商贸金融中心,采取成片开发和商业街区的模式,设置大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形成以大型商场、商务办公、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为主,配套建设零售、餐饮、娱乐等设施,形成特色的城市级综合商业金融中心。

升级老城区商业,突出滨河东路北段、东正街、西正街、桂枝路等商业街道的建设,规划在津江与寿江交汇处、绣衣路西段北侧、储能路北侧、汝城大道西侧等区域组织步行商业街,形成商业、旅游、观光、文化一体的特色商业中心。

土桥园区规划片区级商业中心,位于永安路以西,土桥大道南部。规划新增大型商业服务设施,形成以商务金融、贸易市场等为产业园区配套的商业中心。

居住区内部的商业设施采取集中或沿街布局的方式,建设项目及规模参考居住区公共设施标准确定。

引导金融、保险机构向和平路北侧、土桥大道南部地区集中。规划结合滨河东路南拓和

9 [汝城县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08]

东泉水、寿江沿河绿地建设,布置以步行空间为主的,聚集游憩、娱乐、购物、餐饮等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带状商业街区。

规划南北2处服务区域的特色专业市场。北部市场位于厦蓉高速土桥出入口南侧,土桥大道以南地区,配套三星工业园区的建设。南部市场结合长途客运枢纽,集中在长湖大道以南,附城路周边地区;整治优化滨河农贸市场,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分片布置农贸市场,方便居民就近使用。

第33条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充分保障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的用地需求,按照市级、居住区级两级配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7.7公顷,人均用地1.0平方米。

规划传统文化展示交流中心。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东部,南以储能路为界,北至环城北路,汝城大道与九龙大道之间地区,结合老城环境整治与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文化展示中心、博物馆、影剧院等。

现代文化中心包括文化商务区、会展中心、规划展览馆、图书馆、文化综合大楼等,位于新行政商务中心周边,依托新区市民广场、公园,形成集文化演出、展示、休闲、教育为一体的文化中心。

合理配置社区文化设施,在居住社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社区活动中心等,缩小其服务半径,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第34条 体育用地规划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按照城市级、居住区级两级配置。规划体育用地4.7公顷,人均用地0.3平方米。

规划新建城市级体育中心1处,位于神农大道南侧,汝城大道与九龙大道之间,颜家路以北地区,包括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等设施,作为汝城及其周边地区举办大型赛事的主要场馆。

用地条件较为紧张的老城区,结合城郊中学新建,规划1处片区级体育设施和体育公园,位于九龙大道东侧,桂枝路南面。

健全社区体育设施,结合广场、街头绿地布置健身设施。在不干扰日常教学的前提下,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中小学内体育场地节假日均应对外开放。

第35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构筑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3.6公顷,人均用地0.8平方米。

建设县级综合医院,配套居住区级的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的综合卫生医疗体系。

规划在保留利用现有医疗设施基础上,重点完善汝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中医院在原址改扩建,注重环境建设及停车等配套设施,并在神农大道北侧,九龙大道东侧新增1处分部;新建2所医院,分别位于桂枝街与周家路交叉口东侧和土桥园区内永安路与富康路交叉口西面。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网络。

第36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规划

优化、调整教育科研用地布局,结合未来产业园区的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培训。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8.0公顷,人均用地0.4平方米。

规划结合老城区改造,将县教师培训学校和县党委党校搬迁至长安路西侧,神农大道以北,占地面积共5.99公顷。

老城区的中小学校随规划用地进行相应调整,有条件可适当增加用地;新区的中小学校应与新区建设同步,在总体规划后的分区规划阶段进一步完善。

规划在周家路与吉祥路交叉口东北部,环城东路以西预留教育科研用地,为今后引进大专院校,发展职教培训基地的储备用地。

第37条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现状云头福利中心及周边用地已规划为公园,规划在汝城大道与园林路交叉口附近新建福利中心、中心敬老院、光荣院三位一体的民政服务设施。占地1.8公顷,人均用地0.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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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住用地规划与住房保障

第38条 发展目标与规模

发展具有山、水、城丰富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完善的中心城市服务功能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居住区。

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力争新建居住区多层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高层容积率不大于3,建筑密度不大于25%。降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加大绿地率。 规划2030年,汝城中心城区居住用地为587.8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32.7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第39条 规划策略

(1)总体策略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建立供求平衡的土地供给机制;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突出“以人为本”,营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合理安排居住用地与其他用地的关系 (2)老城及周边地区

指环城西路以东、云头路以南、滨河东路两侧、津江与东泉水两侧周边区域。适当疏解居住密度,加大旧区和棚户区的改建与整治力度,适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护具有历史特色的街区。

(3)城东地区以及城市南部地区

城东地区指九龙大道以东,新建东路南部,储能路周边区域,规划结合西侧的老城区更新改造,提供保障性住房,突出人文特色,与历史风貌区相协调。

城市南部地区指长湖大道南部区域,结合地形特征进行开发,山前适当降低开发强度。临近城市门户地区和主要交通干道地段,鼓励综合开发,适当提高开发强度。 (4)新城地区

提供多种居住模式选择,建设规模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的新型居住社区,要避免超大型居住社区对城市空间的不合理分隔,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或“城中村”现象,保证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居住氛围。 (5)土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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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路南段与永安路交叉口周边居住用地结合东西两侧的山水景观,规划少量的低密度居住区;沿土桥大道和永安路,结合产业布局进行配套开发。

第40条 居住用地分类

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以二类为主,在沿山体和水体等环境优美地区适量安排一类居住用地。其中,一类居住用地33.2公顷,二类居住用地517.8公顷。

住宅建设分为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两种类型。其中,低层住宅为2-3层住宅,多层为4-6层住宅。低层住宅的人口密度为200—280人/公顷,容积率为0.4-0.7。多层住宅的人口密度为280—420人/公顷,容积率为0.7-1.5。

第41条 规划布局

(1)片区指引

将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划分为8个居住区,其中北部城区3个居住区、新城区3个居住片区、土桥园区和城南工业区分别设产业配套居住区。不同片区根据各自不同的区位条件、功能特点,制定不同的开发密度、开发容量。(见附表3) (2)中小学布局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的布局调整,建设标准化学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适应城市建设速度和规模,新建和扩建一批普通中小学,对现有中小学进行扩容提质。

第42条 保障性住房与用地规划

规划保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经济适用房布局根据区域平衡、散点布局的原则,可在各区都有适量建设,但重点建设地区是在横江居住区和城南居住区。

廉租房是由政府提供的完全保障住房,不宜成片建设,可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及现有存量住房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在中心城区均衡布置。(见附表3)

第43条 城中村与棚户区改造

(1)城中村改造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通盘规划、分期实施进行改造。

11 [汝城县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08]

吉祥居住区改造主要采取就地改造安置的方式。改善居住质量和环境,保障一定水平的配套服务设施。

位于社区以上级别城市中心区,城市重要景观区域附近或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周边300米核心影响范围内的城中村,以及其它现状居住环境较差、市场开发潜力较大的城中村,应当实施整体改造。

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城中村,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城市规划要求实施局部改造,对村内的其它用地开展综合整治,在整体上改善居住环境。

老城历史保护与建设协调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应积极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空间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和道路交通设施改善等工作,促进其与周边城市地区的协调,并控制城中村向外的进一步蔓延。 (2)棚户区改造

改造范围包括规划城市建成区内,使用年限长、房屋质量差、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大的集中连片平房区、简易楼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状楼。

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既要符合国家现行住房套型面积规定及比例要求,又要考虑棚户区居民实际,新建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为45-70平方米。

新建小区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按标准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按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保标准,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

第四节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第44条 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布局于城市下风向和下侧风向,远离水源地,减少环境影响;靠近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和城市出入口,交通条件便利,有利于与整县域的产业发展紧密联系;推动零散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

规划工业用地109.0公顷,人均用地6.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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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条 工业园区布局

支撑汝城发展的产业用地在整个县域内统筹考虑。规划南北两个工业园区,北部工业集中布置在位于厦蓉高速出入口附近的土桥片区,北至天柱山路,南抵黎明路,西到厦蓉高速出入口,东接永安路。南部工业集中布置在三星工业园区。

土桥产业园区近期以镇区为建设依托,作为新型产业基地,充分利用沿海产业转移,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链,主要引进和安排电器加工、服装制造、生物医药等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一类工业,作为汝城未来新的产业增长点。禁止发展三类工业,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

另在汝城县城南10公里外的三星镇,结合省级开发区建设,布置1处工业园区。三星工业园依托南部钨矿、铁矿园区,已形成以矿产加工业、少量高科技产业为先导的工业园区。规划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最终将打造以矿产加工、精细化工、高科技为主,特钢铸造和轻工、食品加工和电子加工为辅的生态、环保、节能综合工业园。

第46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仓储用地70.1公顷,人均用地3.9平方米。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2个物流园区:汝城综合物流园、城南物流园。其中,综合物流园位于土桥片区,香垣路与土桥大道交叉口西北部,大力发展成为跨省际的区域服务性物流园区;城南物流园位于长湖大道南部,九龙大道以东,结合公路枢纽和仓储用地,主要为县域服务。

城区内部的危险品仓库要逐步向城市外围搬迁,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工作,制定安全措

施,确保城市安全。

第五节 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第47条 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目标

构建安全、绿色、便捷、集约的新县城综合交通体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主导”,创建以绿色交通系统为主导的交通发展模式,提升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的出行比例,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土地占用、高效率、高服务品质、有利于社会公平,成为绿色交通发展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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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条 主要交通发展策略

(1)可达主导

以活动的可达性的提高作为交通规划的核心,全面落实县城交通安全便捷的总体目标。 (2)慢行优先

保障行人安全性,提高慢行环境质量。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绿色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汝城城市、社会、交通的和谐发展。 (3)分区限速

县城核心区范围设置为交通安宁区,以行人安全为主导,适当限制机动车交通速度。将县城出入口区设置为过渡区,以空间分离和机非隔离为手段,实现机动车车速由快到慢的过渡。 (4)空间协调

优化协调道路空间资源,统筹道路与周围建筑之间的关系,营造多样性的、开放的道路活动空间,体现集约、绿色交通的总体目标。

第六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49条 县城对外出入口

县城对外交通分成两个层次:与外围大、中城市联系,与周边乡镇联系。共设有 11个县城出入口。

2个衔接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土桥出入口、深湘高速邓家出入口。

4个衔接干线公路:国道106线南口、国道106线北口、省道324线西口、省道324线北口。

5个衔接周围乡镇:三星工业园区(2个)、土桥东(1个)、附城西(2个)。

第50条 国省道调整方案

国道G106线汝城中心城区段衔接:规划调整至城市建设用地外缘,北起土桥大道,经北岭郊野公园东缘水口路,至土桥组团南侧,与足田路相接,直至远离主城区,继续向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南延伸,为城市向东发展留出空间,并南接高乾路后再回到106国道原线。

省道S324线衔接:规划将S324汝城中心城区段改造为城区主组团与土桥组团间的交通性干道。新S324在城区西侧接云头路后,与汝城大道并线,并由北岭郊野公园北侧接土桥物流园区土桥大道,利用物流园西侧经口路和北侧天柱山路绕行,跨过夏蓉高速接S324原线。

第51条 一般公路规划

在城区西侧由S324线向南规划一条通往南部三星工业园区的公路,使主城区与三星工业园区的公路联系由原来的一条(106国道)增加至两条;改造现有通往青龙寨公路,由土桥大道向东延伸,接原有线路。

第七节 城市道路网规划

第52条 道路网功能布局规划

规划汝城中心城区干路网总长度是132.25公里,干路网密度是7.42 公里/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道路根据承担交通量的大小和服务层级的不同,将城市干道分为主干路和次干

路两类,并按照功能进一步详细划分为公路、综合干路、交通干路、居住区干路、工业区干路、滨河路、次干路、步行专用路8种类型。 (1)公路

主要承担通过性及进出县城的交通功能,确保机动车交通的畅通和快速,县城承担这种功能的道路有G106和S324线。 (2)综合性干路

组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民活动场所、城市核心功能联系为主,以服务城区居民活动和公共交通走廊为主,兼顾城市机动车交通服务,需要平衡机动车与慢行交通之间的关系,机非之间应保证一定分离。县城承担综合干路功能的是汝城大道、神农大道和土桥大道。

(3)交通性干路

主要承担城市居民出行的集散,以及城区与外围、城区各组团间的交通联系,发挥县城路网主骨架的作用,需要在保证机动车通行能力的同时,兼顾慢行交通的需求。包括:

13 [汝城县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08]

九龙大道、永安路、云头路和环城南路。 (4)生活性干路

以满足城区内的居民活动需求为主,组织片区和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首先确保慢行交通的空间和环境,对机动车出行实行一定限速管理。 (5)工业区干路

以承担工业及物流园区车流、人流的集散和进出为主,需要保证机动车出行的便利性,重点在于解决工业区的集散交通,机非应进行分隔。 (6)滨河路

以慢行交通为主,结合周围滨水空间,营造良好的步行空间和景观特色。灵活布置非机动车、步行道的空间,合理安排断面。 (7)城市次干路

对城市道路主骨架起补充作用,承担片区内部及片区之间短距离交通联系,分流主干路的交通,以满足干道间可达性,片区的进出交通为主,需要协调地块出入口、临时机动车停放等之间的关系。

第53条 道路网结构

高速路网与城市道路衔接。规划通过“Y”形加半环线结构的干路骨架,将城区道路与两大高速出入口相衔接。“Y”形交通性干道包括九龙大道、永安路与水口路,半环线干道包括土桥大道、环城东路与长湖路。

干路网的分区布局形态:产业区内呈现方格网形态,干路之间保持较大的间距;新旧城区内以桂枝路、滨河路和汝城大道为主轴,呈现鱼骨形结构;部分地区结合滨水和山体等地形,呈现部分自由的网络形态。

第54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1)横断面规划总体原则:

县城内综合性干道和交通性干道以40米为主,结合老城区和城市边缘等实际状况可调整为30米。其余生活性干道以26-30米为主。次干道及老城区内道路为14-20米。 新旧城区内考虑以人为本的要求,确保良好的交通环境,规划该区域内机动车道以4条为宜。次干道为2车道。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汝城大道北段、九龙大道(原G106)由于景观的需要,设置中央隔离带,其余道路不设置中央隔离带,节约用地的同时,也便于道路两侧的慢行交通沟通。

所有交通干路上快慢交通全部有效分离。道路断面与建筑后退红线空间有效协调,构建灵活、开放性的公共空间。

所有道路均设置无障碍通道,交叉口信号灯需设置盲人提示。 (2)道路横断面规划

详见附表

第55条 城市主要客、货运枢纽规划

规划主要对外客运站场2处。综合客运枢纽位于长湖路以南,郴义路西侧,包括长途客运功能、公交枢纽功能,同时为团体游客和乘坐长途客车的游客,提供旅游集散服务和旅游信息服务功能,占地2.14公顷。在环城西路北段,对现状客运站改扩建,建设服务县域北部乡镇和东西向长途客运。

货运站场2处,一处结合新区客运站与城南物流园设置;另一处设在厦蓉高速出入口与土桥大道交叉口东北处,路西侧主要为工业与综合物流园区服务。

第56条 城市静态交通系统

中心城区停车需求采用建筑物配建与路边停车场相结合的模式,鼓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老城区结合改造和旅游开发,在滨江路东侧设置1处旅游停车场,占地为0.56公顷。 规划结合汝城公共设施用地、产业用地分布以及对外交通入境停车等需求,在高速出入口、客运站、体育中心等交通流量较大区域分别配置集中停车场共3处。中小型停车场根据居住区进行合理布局。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3.6公顷,人均0.2平方米。 所有新建、改建的大型公共设施、住宅必需按照标准设置停车泊位。对缺乏停车场用地的公共设施以及居住区等应逐步改造,以满足停车的需求

第57条 城市货运交通组织

通过规划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城区外围快速路组织中心城区货运。 中心城区西部——利用深湘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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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中心城区北部——利用厦蓉高速、106国道、规划天柱山路; 中心城东部——利用规划G106东部过境通道和环城东路; 中心城南部——长湖大道等。

第60条 绿地系统结构

规划形成“滨水一条绿带相伴,城中两轴贯穿,六川交错纵横,道路绿地渗透,多重绿核镶嵌”的布局结构。 (1)滨水绿带相伴

第58条 城市广场规划

(1)休闲广场

规划4处休闲广场。分别为观山广场、秀湖广场、文化广场、星火广场、。

(2)交通集散广场

主要解决人流、车流的交通集散,规划在城市客运枢纽和等土桥货运站大型交通设施周边,以及体育场场馆周边布置,结合建筑设计和场地规划,设置专用集散广场。

(3)市民广场

规划市民综合广场1处,位于新区行政中心东部,滨河路东侧,和平路北部规划占地约2.4公顷。

第八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59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实现新汝城的生态化、园林化。全力打造一个 “城在绿中,城绿结合”、“路路见山,处处滨水”的“生态园林宜居城市”。

以高标准建设具有生态花园城市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创造具有湘南特色和山水风貌的宜居城市,保持和优化汝城良好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引导市民生活方式的健康趋向。 (2)具体目标

到2030年,规划中心城区绿地总面积达到477.9公顷,绿地率达到45%,绿化覆盖率达到60%。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123.9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9平方米/人。防护绿地面积为354公顷。

以浙水河两岸生态湿地、河漫滩、林地等为基础,规划加以严格控制和保护,形成自然田园风光为主基调的滨水生态绿带,由南向北相伴于城区西部。

2)城中两轴贯穿

规划两条纵贯城区南北的滨水休闲景观轴和中央山体生态游憩轴,是中心城区园林绿地

系统的骨架。

滨水休闲景观轴:南起长湖大道,北至云头路,包括东泉水、寿江、九塘江等河流两侧

地区,兼有生态防护、景观游憩、运动健身、购物休闲等功能;南北水系东岸结合滨河路建设生态防护景观绿带;水系西岸结合堤防建设和城市商业步行街等设施,形成环境良好的滨水生态休闲健身步道;沿线结合城市总体功能布局布置具有综合功能的亲水空间。 中央生态游憩轴:南起颜家路,北达新建路,并延伸至北岭郊野公园。该轴位于中心城区核心,是由丘陵、山体、河流共同组成的绿色公共空间、带状公园和沿路防护林地。规划突出自然生态特色,结合居民使用,突出科普教育、自然游憩、文化展示等功能。 3)六川交错纵横

城市功能布局中注重城市水系的穿插及山体的自然延伸,注重“绿楔”与“蓝带”的结

合。形成由九塘江、寿江、津江、东泉水河、长塘水河、颜家渠等河流湖泊及其两岸的防护绿地、自然湿地和滨水公园共同构成的水系绿色生态廊道,按照防洪、景观及用地空间的不同要求,设置5—30米不等宽度的绿带,构成纵横交错的主干城市绿色生态廊道。

4)道路绿地渗透

在城市各主要干道与快速路的两侧,按道路级别及用地空间的不同布置10-30m不等宽的道路绿带,构成城市绿网。 5)多层开放式网络

规划结合点状公园和带状廊道建设,形成城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的网络化公园绿地,

15 [汝城县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08]

((((并与城区外围郊野公园相呼应。 第61条 城市公共绿地

(1)公园绿地

按照800—1500米的服务半径,规划建设7处城市级公园,包括:秀水公园、龙五庙公园、和平公园、绣衣公园、升平公园、云头公园和敦頣公园。

按照300-500米的服务半径,规划建设15处片区生活公园和邻里中心公园,包括:若溪公园、兰韵公园、耕读公园、水华公园、水枫公园、红军公园、周塘公园、叶家山公园、子心公园和烈士公园等(详见附表十一)。 (2)街头绿地

滨水绿地。规划沿九塘江、东泉水、寿江、津江、颜家渠、长塘水等河流两侧,结合防护、景观和功能布局要求设置2-10米宽度不等的绿带,利用局部开敞区域建设具有游憩功能的小型绿地。

广场绿地。在重点门户地区建设7处广场绿地,包括:规划结合城市景观建设,周敦頣雕像绿地、云头广场、竹韵公园、神农广场、广安公园、和平广场和长湖广场。

第62条 生产防护绿地

(1)生产绿地

对近期不开发的地块实行生态养护,建设园林植物培育园。规划专业生产绿地规划1处,位于规划长安路西侧、长湖路以北,面积9.4公顷。 (2)防护绿地

规划建设多条沿河、沿路、沿沟两侧的绿化景观带和防护带,包括九塘江、津江、寿江、长塘水、颜家渠等河流水系,以及国道、省道、汝城大道、九龙大道、储能路、长湖路等重要城市干道。

滨河防护绿地:规划中心城区内河流水系两侧各不少于10米的防护绿带。

公路防护林带。规划国道106线两侧的防护绿地为20米,省道324线两侧的防护绿地为20—22米。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不低于40米。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高压走廊下的不宜建设用地除规划为公共绿地外,其余规划为防护绿地。根据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110KV高压走廊下控制15—25米防护绿带,220KV高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压走廊下控制30—40米防护绿带。

市政设施周围防护绿带。污水厂周围控制50米防护绿带,天然气二级门站周围控制30米防护绿带。

工业区卫生防护林带。主要分布在水口路南段两侧,结合新106国道防护绿地,布置不少于100米的防护隔离林带。

第63条 其他绿地

(1)郊野公园

规划在城市边缘建设4个郊野公园,包括:密林郊野公园,桂枝岭公园,北岭郊野公园和城北郊野公园,其建设应以保护生态为主、提供休闲康乐活动设施为辅,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资源以及郊野地区观赏价值。 (2)生态绿地

规划在中心城区外围建设环状生态绿地。西部结合浙水河湿地以及丘陵、山体等,形成生态保育区,严格控制大规模的开发,两侧绿带各控制不少500米宽。东部结合防洪要求,结合山体景观构筑生态防护,宽度不得少于100米。南部结合水系防护和生态湿地控制,构建景观和隔离为主的生态养护区,宽度不少于200米。 (3)附属绿地

居住区绿地。布局应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特征,为加强居民的交流创造良好的条件,达到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并举。一类居住绿地率不得低于45%,二类不得低于35%,居住区绿地系统按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三级配置。

单位附属绿地:根据相关标准,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其中医疗卫生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40%,行政办公,体育场馆、文化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5%,旅游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50%,大学校园、旅游宾馆绿地率不低于60%。一些公共性较强的文化性和服务性行业如科研机构、商业设施等单位的附属绿地应力求开敞,向社会大众开放,与周围的社会环境结合考虑。

道路绿地: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中的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城市快速干路两侧绿化带20-25m;城市主干路两侧绿化带10—30m;城市次干路两侧绿化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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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第九节 景观风貌系统规划

第64条 规划目标

通过城市人文景观资源与自然环境景观资源的梳理,构建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的城市景观系统。

延续传统历史文化景观,强化现代标识性景观特质,塑造多样化、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整体风貌。

通过强化重点地区的形态,增强城市空间的可识别性,展现和突出“适宜居住与生活的园林城市”的景观特色。

第65条 城市整体景观体系框架

山水生态城:规划营造山景环城,理水筑城。通过确定不同山体、水系利用方式,合理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升城市山水景观品质。

宜居活力城:规划构筑丰富的空间体验。通过整合点、线、面、园、带等多种形式的城市开放空间,强调城市开放空间的主题化设计,引导城市特色节庆活动。

文化标志城:规划布局彰显地域风情,塑造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师法传统,兼顾经济,重视城市公共艺术对城市文化内涵的挖掘、传承与再现。

第66条 城市景观风貌分区

依据城市功能、人们的视觉意象和活动类型,规划中心城区11个景观风貌区,并以此制定相应的空间处理规划设计原则。 (1)老城传统风貌区

范围为储能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汝城大道以西,以寿江和津江交汇地区为中心的地区,包括绣衣坊、文塔、古桥等十几处古迹。该区以保护现有风貌,保持原有内城道路格局和空间尺度纹理为主,结合旅游开发,加强老城的商业氛围,保留并修缮有时代特点的建筑,形成疏密有致、变化丰富的空间特色。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2)城市中心风貌区

范围包括汝城大道以西,神龙大道以北,和平路以南,围绕城市新行政中心、商业服务

中心等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建设,充分体现汝城世纪新形象的区域。中心风貌区建设要兼顾传统风貌特色,也要反应当前时代特征,其建筑形式与空间组合应与传统的老城风貌有明显的区别,是增强县城可识别性的一个关键。 (3)生态风貌核心区

范围包含汝城大道与九龙大道之间,位于城区核心区位地段,全长约3公里的南北向生态廊道。该区域结合现有浅丘、水体、林地等自然景观要素,规划布置城市文化、体育、休闲、游憩、生态居住和创意产业等绿色建筑,形成城市的“生态核心”,为生态汝城提供优美、宜居的环境。 (4)园林居住风貌区

规划2处园林居住风貌区,分别位于老城传统风貌区与城市中心风貌区之间,以及长湖大道以南的城南居住区。园林居住风貌区以西侧低山、丘陵为依托,通过园林植物造景,强化开放空间品质,突出城市与周边自然山体景观交汇相融的特征。

(5)人文居住风貌区

规划2处园林居住风貌区,分别位于老城传统风貌区北侧的居住片区和生态风貌核心区东侧,储能路以北区域。人文居住风貌区的建设需要加强与老城传统风貌延续和协调,通过环境整治,提升居住品质。在公共空间建设中,应适当增加体现汝城人文特色的景点和小品,展示社区形象。 (6)现代居住风貌区

位于生态风貌核心区以东,神龙大道与储能路以南区域,是汝城生态社区建设和现代风貌展示的又一重点。规划通过水系廊道建设,配置现代公共服务设施,在建筑高度上可以选择几个组团的中心节点布置部分高容积率的建筑群,建筑以多层为主,少量中、高层,形成充满现代化气息的城市居住氛围。 (7)生态居住风貌区

位于土桥片区内,范围包括土桥大道以南,新106国道以东,紧邻东北部郊野公园西侧的区域。规划以场地生态条件为基础,依托社区周边郊野公园的自然风光,建筑以低层和多层为主,建设中低密度相结合的高端山水生态社区。同时,满足产业园区配套居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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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型产业风貌区

范围为土桥大道以北的产业园区。规划要以现代化的厂房建筑、优美的生产环境、无污染或轻污染的生产条件为特征,塑造现代化工业园区形象。严格控制建设强度,根据不同地块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低容积率、最低建筑密度标准,达到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目的,稳定并逐步提高单亩土地投资强度。 (9)现代物流风貌区

规划在长湖大道以南,九龙大道以东建设现代物流风貌区,树立现代商贸物流的新形象。注重生态环境的舒适宜人和可持续发展。 (10)生态田园风貌区

规划在中心城区北部,汝城大道两侧、水塘江之滨建设生态田园风貌区,以良好的植被和水系资源为基础,塑造生态的、拥有田园风光的、特色鲜明的生态风貌区。 (11)浙水闲居田园风貌区

规划在中心城区西部,沿浙水建设浙水闲居田园风貌区。在保持浙水周边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基础上,以闲居田园文化为载体,自然与人文景观并存的,极富浙水低于特色的景观风貌区。

第67条 城市主要景观轴带

(1)人文景观轴线

规划汝城中心城区“一主两副” 的景观轴线。

“一主”是指沿汝城大道两侧布置的南北向功能性城市景观主轴。规划通过汝城大道将城市传统文化中心、老城商业中心、新城综合中心、现代文体中心几个重要景观节点连接起来。轴线两侧的景观控制要突出整体性的要求,突出沿线各个功能中心的节点设计,建设地标建筑和节点空间,形成道路景观的节奏。

“两副”是指沿桂枝路和神龙大道两侧布置的景观次轴。其中,桂枝路两侧从西向东沿线布置了老城商业服务、传统文化中心、居住区中心和若干城市公园。沿线建筑形式的设计偏重人的尺度,建筑临街的底层和设施小品要精心设计,广告设计不宜过大。对老城区周边和北岭郊野公园南侧区域的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保证城市和山体之间视廊通畅。神龙大道是组织新区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布置的重要轴线,景观组织要考虑不同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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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地理特征,适当增加街道空间景观层次,并通过沿街附属空间的弯曲、转折,采用对景、借景等来丰富空间景观。 (2)自然景观带

滨水景观带:水系空间的景观利用是汝城中心城区景观体系中的重点之一。规划对现有河流水系进行疏浚整治,结合防洪规划要求,在城区形成大小若干水景公园,建立兼具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和景观性的滨水绿色景观轴带。滨水景观带的规划控制要体现生态第一性和亲水性的原则,尊重河流自然形状,形成休闲、景观、防护、生态养育等具有综合功能的滨水带。

山林景观带:规划通过公共活动空间和开放空间的建设,将城区绿化景观建设与周边自然山体相互融合、呼应,在城区中心形成一条南北贯穿的大型带状山林景观带,通过加强植被建设,处理好建筑群落与山体之间的视觉关系,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形成层次丰富的景观系统。 (3)轴线交汇处的处理

在城市景观主次轴线交汇处应注重标志性建筑的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对主要景观轴线和次要景观轴线的重点地段,要强调建筑形式的美观、风格的统一和色彩的协调,尽早编制城市设计,对沿线风貌进行整体控制和引导。

第68条 重要景观节点

景观节点包括门户景观节点、核心景观节点和一般景观节点3类。 (1)门户景观节点

规划5处门户景观节点,分别位于厦蓉高速土桥出入口、深湘高速县城出入口、新106国道与永安路交叉口、汝城大道与九龙大道交叉口、九龙大道与新106国道交叉口处。门户景观节点主要结合城市绿色开敞空间建设,突出不同主题和文化内涵的标识性景观。

(2)核心景观节点

规划2处核心景观节点,分别是新城城市综合中心景观节点和传统文化中心景观节点。 (3)一般景观节点

规划7处一般景观节点,分别是云头公园景观节点、同心公园景观节点、龙五庙公园景观节点、秀水公园景观节点、综合客运枢纽景观节点、碧水公园景观节点和土桥园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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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务中心景观节点。 (4)节点处理

节点处设置景观标志,可以是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雕塑或自然景观,既要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可识别性,又要严格控制形态、体量及外部空间,在风格上体现小城市的风貌和地方特色。

第72条 历史城区保护

(1)保护层次

以汝城大道以西、神农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106国道以南划为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划为重点保护区。 (2)保护体系

第69条 城市天际轮廓线的控制

在城市中心地区应强调天际线的节奏韵律,城市边缘地区在建筑高度和体量应与绿色山体背景相协调。

第十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70条 保护目标和原则

(1)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使城

市建设既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又适应现代化生活和工作的需要。 (2)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的完整性。

(3)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又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使之相互依存、相互烘托,促进物质

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4)立足长远,远近结合,逐步实施。

第71条 保护框架和重点

保护框架由自然环境、历史环境和体现两者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人文环境三部分组成,形成“一江一塔绕卢阳”的名城格局。

“一江”为九塘江代表自然环境,“一塔”为文塔代表历史环境,“绕”为香火龙代表人文环境。

重点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

采用“点—线—面”整体保护形式,形成“一湾三山四水,一线两片九点”的保护体系,

形成自然环境与历史环境交相辉映的特色。

“一湾”为予乐湾;“三山”为虎头寨、桂枝岭、打鼓岭;“四水”为九塘江、寿江、旱江、长塘江。

一线即西街—中大街(半边街)—上黄门街;两片即红色津江古村,理学文化古迹地;九点即云头书院、濂溪书院、革命纪念塔、文塔、义井、绣衣坊、范氏家庙、朱氏总祠、朱氏宗祠九个文物古迹点。 3)历史格局和文化内涵保护

恢复濂溪广场南面的爱莲湖,规划为爱莲湖公园。爱莲湖公园和濂溪书院景区作为理学文化古迹地的核心区域。

保护津江村的历史建筑和红色文化,打造红色津江古村。

中大街(半边街)、上黄门街沿线为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保护按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执行;控制西街的街巷空间,整治沿线的建筑外观;规划西街至爱莲湖公园一线的街道,严格按历史风貌要求控制。

4)建筑高度控制

以文塔的塔高(38.5米)为控制高度,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历史风貌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25米以下。 5)视线走廊控制

以文塔为核心确定两个视线控制区。一个为红色津江古村——文塔——历史文化街区—

—理学文化古迹地,另一个为云头书院——九塘江——文塔——寿江——新行政中心。 6)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土地利用规划应以调整为主,尽可能保留具有历史延续性的城市用地,调整与历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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