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务会计核算

(二)估值日,对有效套期,应按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套期工具产生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当金融资产或负债不再作为套期工具核算时,应按套期工具形成的资产或负债,借记或贷记相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金套期工具形成资产的公允价值;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金套期工具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

3202 被套期项目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开展的套期业务中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

二、本科目可按被套期项目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被套期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基金将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时,应按该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科目。

(二)估值日,对有效套期,基金应按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被套期项目产生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当资产或负债不再作为被套期项目核算时,应按被套期项目形成的资产或负债,借记或贷记相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金被套期项目形成资产的公允价值;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金被套期项目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

所有者权益类

4001 实收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 二、对分级/类基金等特定基金品种,本科目可按不同级/类基金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实收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基金募集结束,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按投资者投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对封闭式基金,实际收到的金额中包括了额定募集费用与实际发生募集费用的差额。

如本基金为ETF,在基金合同生效日,按投资者缴纳的现金认购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与投资者协议的认购股票的价款,借记“股票投资(成本)”科目,按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和认购股票价款合计,贷记本科目。

(二)基金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按基金申购款和转换转入款,借记“应收申购款”等科目,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金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贷记本科目,按基金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贷记“损益平准金”科目。

如本基金为ETF,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在申购确认日按股票的公允价值,借记“股票投资(成本)”科目,按投资者应缴纳的现金替代及现金差额款,借记或贷记“证券清算款”,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确认有效的申购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贷记本科目,按基金申购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贷记“损益平准金”科目。

(三)基金赎回或转换转出确认日,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金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借记本科目,按基金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借记“损益平准金”科目,按应付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贷记“应付赎回款”等科目,按赎回费或转换转出费中基本手续费部分,贷记“应付赎回费”科目,按赎回费或转换转出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部分,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如本基金为ETF,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确认有效的赎回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借记本科目,按基金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借记“损益平准金”科目,按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估值增值或减值,贷记“股票投资(成本)”,贷记或借记“股票投资(估值增值)”,按应支付给投资者的现金替代或现金差额款,贷记或借记 “证券清算款”,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科目。

(四)基金红利再投资,按基金红利再投资金额,借记“应付利润”科目,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金红利再投资金额中含有的实收基金,贷记本科目,按基金红利再投资金额与实收基金的差额,贷记“损益平准金”科目。

(五)基金份额拆分业务,应于份额拆分日,按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增加的基金份额数,在本账户“数量”栏进行记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

4011 损益平准金

一、本科目核算非利润转化而形成的损益平准项目,如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款中

所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本科目可按损益平准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已实现”和“未实现”进行明细核算。 三、损益平准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基金申购、转入确认日,按基金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借记“应收申购款”科目,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确认有效的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贷记“实

收基金”科目,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未实现),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已实现)。

(二)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金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借记“实收基金”科目,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未实现),按应付投资者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贷记“应付赎回款”科目,按赎回费或转换转出费中基本手续费部分,贷记“应付赎回费”科目,按赎回费或转换转出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部分,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实现)。

(三)基金红利再投资确认日,按基金红利再投资金额,借记“应付利润”科目,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金红利再投资金额中含有的实收基金,贷记“实收基金”科目,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未实现),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已实现)。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已实现和未实现余额分别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相应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3 本期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本期的基金净利润(或净亏损)。

二、本科目可按本期利润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已实现”和“未实现”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相应明细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的净亏损。

四、期末,将本科目相应的明细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对应的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4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次分配(或弥补亏损)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可分别“应付利润”和“未分配利润”进行明细核算,未分配利润还可分别“已实现”和“未实现”进行核算。

三、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除权日,根据基金利润分配方案,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期实现的净利润,自“本期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期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净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将本科目“应付利润”明细科目的

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损益类

6011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因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按买

入返售协议融出资金等而实现的利息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比照“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

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存于相关账户(如以基金管理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的申购款,在注册登记业务规则规定的份额确认日(含)至划入托管账户日(不含)期间孳生的利息归入基金资产。对以上利息收入,应按已确认的相关资金乘以在正常情况及流程下停留于相关账户的天数,再乘以适用利率(账户间存在不同利率的,适用利率从低,并按该原则于每个付息周期确认实收利息)按期计提,并在本科目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

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二、本科目可按资产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账务处理,比照“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远期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期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111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买卖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等实现的差价收益,股票、基金投资等

获得的股利收益,以及衍生工具投资产生的相关损益,如卖出或放弃权证、权证行权等实现的损益。

二、本科目可按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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