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持有的定期公布每万份收益的基金,按最近能够取得的利润公告计算红利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股利收益)”科目;赎回或红利再投资时,借记“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或“基金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取的现金股利或现金红利。
1204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等应收取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利息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账务处理,比照“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各项利息。
1207 应收申购款
一、本科目核算应向办理申购业务的机构收取的申购款项和转换转入款项(不含申购费和转换
费)。
二、应收申购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确认日按基金申购款和转换转入款,借记本科目,按实收基金和损益平准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将确认有效的申购或转换转入款项分割为两部分,对基金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贷记“实收基金”科目,按基金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贷记“损益平准金”科目。
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的机构按规定收取的申购费或转换费,如在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基金时收取的,由办理申购业务的机构直接向投资者收取,不纳入基金会计核算范围;如在基金赎回或转出时收取的,待基金投资者赎回或转换转出时从赎回款或转出款中抵扣。
(二)收到有效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有效申购款和转换转入款。
122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应收申购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生各项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各项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501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应在受益期内分摊计入本期
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如注册登记费、上市年费、账户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待摊费用,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发生的费用不能使以后期间继续受益的,应将其余额一次计入当期费用。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发生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
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按规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借入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在借款期内逐日计提利息,按实际利率确认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
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基金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基金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