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评优规章制度

9、活动开展质量:奉行社团宗旨、内容健康向上、活动较有影响力、现场效果好、活动规划合理及开展流畅等(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4分)。

第十二条社团宣传及获奖方面:满分10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

1、受到省、市级或以上单位机构表彰、奖励或报导,一次加5分;

2、受到区、地级单位机构表彰、奖励或报导,一次加3分;

3、受到学校媒体报道(不包括社团自身的媒体)的,表现突出的,一次加2分;

第十三条校内认同度调查:满分15分。

社团联合会根据活动特点派人进行民意调查,具体调查方案依当时情况由主席团讨论决定,同时组织各社团负责人,进行社团工作总结,社联根据调查结果及其工作总结综合进行打分。

第十四条校团委领导及社团联合会评议:满分15分。

社团联合会对各社团的评分除了根据'社团管理和社团活动'中的各具体资料进行核对以外,还将在以下具体环节对社团评比进行总结:

1、大小会议的到会情况,迟到一次扣0.5,缺席一次扣1分,此分数扣完为止。(3分)

2、此条例分为下面五小点(10分):

是否按正规手续招收新会员。(2分)

是否按时按质按量上交资料,缺一份计划书或总结扣1分,此分数扣完为此。(5分)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每次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活动是否邀请各社团及社团联合会负责人参加。(1分)

3、社团与社团联合会沟通情况。(2分)

第十五条附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1、是否有挂靠单位(包含学院有关部门、系或赞助单位),以及根据挂靠单位反映的具体情况酌情加分。(2分)

2、与其它高校及社会组织保持良好的联系。(3分)

3、有自己的网页,内容丰富及经常更新。(3分)

4、社团有自己的刊物,包括合刊。(每种加2分)

第四章单项奖的产生(校十佳社团评定之后)

第十六条按活动的特色和影响设社团活动单项奖――“十佳社团活动”。设置该奖项的目的是为了繁荣母校校园文化,支持优秀社团进步,引导中小社团发展。

第十七条单项奖产生办法

1、单项奖的设置目的是在优秀社团评选范围之外,为一些中小社团提供评选的空间,旨在引导中小社团的发展,规范中小社团的建设。

2、单项奖采取社团自愿申请的原则,每个社团只能以本学年最富特色的活动申报参选,所申报活动需严格遵循社团活动申请条例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每个社团所申报该奖项的活动数量不超过两个。

3、社团所申报参选评比的活动,需要把该活动的详细资料提交到社联审核,其中包括该次活动的主题,活动名称,活动规模,经费数量,赞助情况等。

4、社团联合会根据社团的申请情况进行筛选,筛选原则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相关评分要求,最后得出单项奖的提名。

5、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单项奖的提名进行最评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于颁奖大会上予与颁奖。

第五章星级社团评分方案

第十八条按社团活动及内部管理状况社团影响力等综合因素对社团进行星级评分,依以上

评分细则进行评定,具体等级方案为:

60分以下的社团D级社团

60分-69分的社团C级社团

70分-79分的社团B级社团

80分-100分的社团A级社团

A级社团为金星级社团,凡被评为金星级的社团,在每学年期末给与其社团优秀干部及干事评优资格,并在下一学年学校评优中予以加分资格;B级社团为银星级社团,在学年评优中予以加分资格;C级社团为铜星级社团,不享有任何评优资格;D级社团不予以星级评定,此类社团社联将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如其再不对社团进行整顿,社联将在讨论之后将注销此社团。

第六章评优工作的实施

第十八条社团评优一般定为每年5月,具体时间和进程提前一个月由社团联合会公布。

第十九条评优规则的具体实施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联合会有义务在评选过程中接受社团及同学的监督。以上所有的评优结果均须向全校师生公布,并且公示一周。

第二十条本制度须在各社团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讨论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拥有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监督执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社团联合会

20XX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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