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社团评优资格(不符合其中任意项着取消评优资格):
1、凡在我校团委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的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优。
2、社团开展活动能基本遵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校区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规定,且活动效果较好。
3、社团参与社联召开的会议以及活动到勤率达到80%以上(请假两次算一次旷会)。
第七条社团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社团内部机构健全,团结上进,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富于创新意识,广泛而有效的开展活动,活动健康丰富,诚恳地服务同学。
第八条参加社团评优的社团必须把相关资料交给社团联合会作为原始参考资料。
第九条评优程序和流程:
1、社团根据具体情况,以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评比。报名社团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社联根据社团实际情况进行社团民意调查。
3、社联安排时间举行答辩会,各参加评选的社团选出代表进行答辩。
4、社联收齐参加评比社团的活动总结,对活动总结进行复查,同时对社团提交的材料并结合社联掌握的材料以及民意调查结果进行汇总,量化评分。
5、社联主席团对相关社团进行评议,确定表彰名单,上报校团委审批。
6、召开社团评优大会并对相关社团进行表彰。
第三章社团评优细则
第十条社团管理,基础分20分。
(一)财务管理状况(10分)
1、认真积极地配合社团联合会的财务调查工作。(3分)(是情况给予评分)
2、账本和资金分开管理,由专人负责,各社团必须设账本一本,社团账目完整真实,财务管理合理、透明,有具体的管理细则,帐目需定期公布(无账本者取消社团评比资格)。(2分)
3、经费支出要有收据或发票,收据和发票背后要有经手人和会长签名,写明用途并装订成一本,缺任一项扣0.5分(此分数扣完为止)。(3分)
4、开展活动另收活动费用或收取赞助经费的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入帐,,以备查验。(2分)
(二)组织状况(10分)
1、熟悉有关社团的各项条例及活动规则。(2分)
2、服从东校区团工委的领导,以章程为基准开展活动。(2分)
3、社团负责人经民主选举产生,干部作风民主,有会议记录。(2分)
4、档案(包括章程会议记录,干部和会员档案,历届资料等)管理保存良好。(2分)
5、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换届规范,内部团结。社团决策民主化、公开化、合理化(2分)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满分30分。要求社团结合自身定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对社团活动的基本要求是:
1、组织了立意好、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的活动;
2、组织若干个能代表本社团特色的主题活动;
3、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完整化;
注:主要根据各社团上交的活动计划书、总结书、活动呈报表,以及社团联合会对该社团活动的审核意见。
量化方法如下:
1、面向社团成员或全校的常规性活动。(每周一次的加3分,每半个月一次的加2分,每个月一次的加1分)
2、社团举办校内活动及承办系里的活动(非常规活动),每次加2分。
3、面向全校的大型讲座(主办每次加2分,承办每次加1分,协办每次加1分)
4、社团与校内其他社团一起举办活动,每次加2分。
5、社团成员以社团名义应邀校内或校外的表演(要填写活动呈报表),每次加3分。
6、跨校活动(除本校区外),主办每次加4分,承办每次加3分,协办每次加2分。
7、社团的指导老师积极参与活动,并给予专业的实际指导。(3分)
8、社团活动以会员为中心,充分考虑会员的需求开展活动。(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