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 图文

附件7:

里岔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报告(通报)时限、责任主体及程序

序号 1 报告责任主体 报告(通报)程序 时 限 立即 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人员 位负责人。 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2 单位负责人 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立即 3 镇政府有关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向食门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至30分钟 4 镇政府 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督管理部门。 1小时 事故发生地人5 民政府或有关部门 事故发生地人6 民政府或有关部门 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 1小时 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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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里岔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初次报告

编号:

1.报告人:姓名 联系方式 单位 2.报告时间: 3.报告事项: (1) 发生时间: (2) 发生地点: (3) 发生单位: (4) 危害程度(含死亡人数、财产损失): (5)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6) 采取措施: (7) 事故控制情况: (8) 简要经过: (9) 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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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里岔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阶段报告

编号:

1.新发生的情况: 2.初次报告的补充、修正: (1)发展与变化: (2)处置进程: (3)事故原因: (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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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里岔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总结报告

编号:

1.鉴定结论: 2.事故处理工作总结(含事故原因及影响、类似事故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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