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石岛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00九年元月一日修订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会议周期及实践

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临时召开小型会议。

二、会议主持人

分管安全负责人,刘世发或刘建军、卢斌。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

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四、会议内容及目的

1、宣传贯彻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措施、制度等工作部署,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和落实。

2、研究集团内部安全生产动态,解剖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3、对有关全局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事宜进行研究并作出决策或决定,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

4、各单位汇报月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会议记录

由安全生产科负责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决定拟出对策措施下发各单位。

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控制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一本规定报告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单位的生产、安全系统、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对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技术经理负责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各分管部门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各级安全科负责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二、排查及报告程序

第五条、各单位每月、集团公司每季度,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及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分管负责人及技术副厂长负责组织编制整改措施,由车间主任组织落实整

改。

第七条、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集团公司、各单位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每月上报公司。事故隐患在为整改完成前,必训每次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

第八条、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临时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按程序报告。

三、附则

第九条、要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实行跟踪管理,集团公司要建立专门的重大隐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重大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过程及结果等,各单位与隐患相关部门也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

第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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