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定期分析全矿财务成本完成计划情况,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运用会计资料提供可靠信息。
9、协助与督促开展班组经济核算,建立健全基层原始记录,不断完善岗位经济责任制。
10、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按期整理建档。
11、定期编制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组织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1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事劳动科工作职责
1、负责干部考核和培养工作,定期对干部进行测评,严格干部调动任免程序。
2、负责落实矿职代会、矿务会议关于劳资方面的决议和决定。负责编制全矿劳动力、劳动生产率、工资分配计划并贯彻实施。
3、负责全矿劳动组织、工资基金、定员、定额、工人档案、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劳动保险和社会统筹等工作。
4、负责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劳资统计上报以及劳资信息的收集反馈。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政工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党群、纪检日常事务工作,起草工作安排、总结等文稿。审查和处理下属单位上报的材料。
2、负责组织矿党委召开的各类会议,做好矿党委会议、党政联
席会议的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3、负责行政及党群部门工作月度考核和评比。 4、负责政治宣传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
5、承担矿职代会办事机构的职责,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利益。
6、发展工会组织,建好职工之家。
7、开展青年突击队竞赛,抓好青年安全岗位监督工作。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基建科工作职责
1、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制定基建技术管理办法,负责开拓、掘进、基建测量、防治水及地面基建工程的现场管理。
2、对基建工程(矿土安)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进行现场管理。
3、负责基本建设质量标准化具体工作。
4、负责各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及考核检查工作,编制和下达年度、季度、月度基建工程计划,并提出考核意见。
5、负责执行完成各类基建工程合同。
6、现场组织重大施工技术、装备、工艺的技术创新研究和推广应用。
7、负责基建统计、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工作,做好结算配合工作。
8、负责基本建设核心指标的评估、考核、统计、上报工作,核
心指标包括全员效率,单位工程耗材(坑木、火工品、钢材等)。
9、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征用的具体实施。
10、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销售科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