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el——可靠系数,取1.1; Kr——系数,取0.96。
关于定时限过励磁保护的动作延时,应按保护的出口方式及被保护的设备情况而定。当保护只作用于信号时,动作延时可整定为6~9S,当过励磁保护出口作用于发信号并减励磁时,其动作延时按躲过发电机的强行励磁时间整定,通常取11S以上。
需要说明的是,定时限过励磁保护的过励磁倍数定值,不应超过铁芯的起始饱和磁密与额定磁密之比。
现代的大型发电机及变压器,其额定工作磁密BN=1.7~1.8T,而起始饱和磁密BS=1.9~2.0T。两者之比是1.1~1.15。因此,定时限过励磁保护的过励磁倍数整定值不应大于1.15。
(2)反时限过励磁保护
由于没有给定变压器的励磁曲线,故此处不进行动作值整定。并网运行的变压器,其电压的频率决定于系统频率。运行实践表明:除了发生系统瓦解性事故外,系统频率大幅度降低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因此,变压器的过励磁,多由过电压所致。在对反时限过励磁保护进行整定时,应注意一下两点:
①对于设置在发电机机端的发电机及变压器的过励磁保护,其整定值应按发电机及变压器两者中允许过励磁(或过电压)特性曲线较低的进行整定。
②在动作特性曲线上尽量多取几个点进行整定,以确保反时限部分的动作值及动作时间的精度。 反时限动作时间为:T 其中M?0.18?K/(M?1)2
?(U/f)/(U/f)start;K为整定时间倍数。
当继电器过励磁值U/f大于整定值时,反时限回路开始工作,经上式求出的时间后动作跳闸。 6.7变压器保护装置的选型
用于变压器继电保护装置型式有电磁型、整流型、晶体管型、集成电路型和微机型。在本设计中,主变压器的保护都为微机型保护,但由于资料及能力的限制,具体保护设备没有选定。下面就简单介绍各型式保护装置的特点。
电磁型和整流型保护装置在电力系统中运行的时间长,制造和运行维护的经验丰富,抗电磁干扰性能强。但保护装置交直流回路的功耗大,动作时间慢,调试工作量大。一般在22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上已不采用了。晶体管型和集成电路型变压器保护装置在我国应用较少,它刚采用不久就被微机保护装置所替代。 7 防雷设计 7.1 概述
雷电放电所产生的雷电流高达数十、甚至数百千安,从而会引起巨大的电磁感应,机械效应和热效应。从电力工程的角度来看,最值得我们注意的两个方面是:雷电放电在电力系统中引起很高的雷电过电压,有时也称为大气过电压,它是造成电力系统绝缘故障和停电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雷电放电所产生的巨大电流,有可能使被击物体炸毁,燃烧,使导体熔断或通过电动力引起机械损坏。
变电所是多条输电线路的交汇点和电力系统的枢纽。变电所的雷害事故比较严重,往往导致大面积的停电。其次,变电设备的内绝缘水平往往低于线路绝缘,而且不具有自恢复功能,一旦因雷国电压而发生击穿,后果十分严重。总之,变电所的防雷保护与输电线路相比,要求更严格、措施更严密可靠。 7.2 直击雷保护 7.2.1 保护对象
屋外配电装置,包括组合导线、母线廊道。 7.2.2 保护措施
a.220及110KV配电装置:装设避雷针或装设独立避雷针 b.主变压器:装设独立避雷针 c.屋外组合导线:装设独立避雷针 7.2.3 避雷针装设应注意的问题
应妥善采用独立避雷针和构架避雷针,其联合保护范围应覆盖全所保护对象。 根据《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技术规程》SDJ7—76规定:
第70条: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独立的接地装置,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等的距离不宜小于3m。
第71条:110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一般将避雷针装在其构架或房顶上;6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允许将避雷针装在其构架或房顶上;35KV及以下高压配电装置
构架或房顶上不宜装设避雷针。装在构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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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点至变压器接地线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在主变压器的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