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个人所得税计算及使用代扣代缴系统缴纳的通知

留存,两份交财务科,财务人员将一份附在工资凭证后面,一份于每月12日前以传真或扫描件的方式发至新单位,通知新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税金,新单位需要将其附在工资凭证后,作为扣税的依据。

(2)原单位给调离人员发放大额奖金的处理(不含年终奖) 原单位给调离人员发放大额奖金的,不论在工资发放日前或发放日后发放,税金均在发放的奖金中扣除,由新单位计算,原单位代扣,原单位需将扣下的税金转至新单位,由其统一填报个人所得税系统。税金的计算办法参见三条二款一项下第二小项。具体操作流程:

A、给调离人员发放大额奖金时,由原单位劳资人员出具“调离人员奖金发放通知单及扣税表”(附件三),交给财务人员两份。

B、财务人员以传真或扫描件的方式发至新单位,通知对方计算税金。

C、新单位将计算的税金,填写在原单位传递来的“调离人员奖金发放通知单及扣税表”(附件三)上,再以传真或扫描件的方式发至原单位。

D、原单位根据新单位传递来的“调离人员奖金发放通知单及扣税表”(附件三)填列的税金数,计算实发数,并进行奖金的发放。

E、原单位根据新单位填列的税金做转账凭证,并于每月25日前通过传真方式或扫描件方式向新单位及公司机关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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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奖金中扣除的税金转至新单位。接到通知后新单位按加入转移的收入、税金后合并的收入、税金报税。

原单位和新单位均以通知书、“调离人员奖金发放通知单及扣税表”(附件三)和发放的奖金扣税单作为附件。

(3)原单位在工资发放日后给调离人员发放的零星奖金的处理。

与上述(2)项“原单位给调离人员发放大额奖金的处理(不含年终奖)”办法相同。

(4)离岗人员返聘,返聘单位发放返聘工资的处理。 与上述(2)项“原单位给调离人员发放大额奖金的处理(不含年终奖)”办法相同。

(5)原单位给调离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兑现奖的处理。

年终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兑现奖,可以使用年终奖的优惠税率,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处理办法与上述(2)项“原单位给调离人员发放大额奖金的处理(不含年终奖)”办法相同。

(三)差错的处理 1、计算差错

每月各单位按系统计算数上转个人所得税,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差额的,应查明原因,多扣的,退还给职工;少扣的,向职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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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计算误差

计算税金时,运用“round”四舍五入的函数公式一般不会出现尾差,但为确保不出现尾差,发放工资前,各单位需将模板倒入系统,由系统进行自动计算,将系统自动计算税金与工资税金进行比较,工资税金计算有误的,及时调整。

(四)各单位应严格按税法规定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得少计算或不计算个税。

各单位可根据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检查的方法,对本单位计算缴纳的个税进行自查,检查是否有少计算个税的情况。

税务局对个税检查的方法一般有以下三种:

1、总测算法,是根据全年工资总额和人数对个税缴纳情况平均测算的方法。具体方法是:((工资总额*(1-16%)/人数/12月-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人数*12月,按这种方法测算出来的个税数是个税缴纳的最低标准。

2、个别抽查法,主要对单位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进行抽查。通常会抽查单位领导人、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的个税缴纳情况。根据每个人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个税缴纳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少算或不算个税的情况。

3、借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对每个人的个税缴纳情况逐个进行计算、检查。

(五)资料的上报

1、每月28日下午17点前将填写齐全“所得税扣缴摸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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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增减变动表(附件四)及“月工资总额及税金统计表”(附件五)发至hanhuifang_0@sohu.com邮箱或韩慧芳及时通,由公司财务部汇总后,按太原市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介质申报方式及时缴纳税款。

2、线桥分公司、玉蒙项目部、石太项目部、云南项目部、兴隆公司、天和公司每月应及时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五、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关于规范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的通知》(太原铁建财务部[2006]12号)同时废止。在文件的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2. 代扣代缴系统简单说明

3.调离人员奖金发放通知单及扣税表 4. 人员增减变动表 5. 月工资总额及税金统计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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