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监督抽查。
计算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工程质量监督费有关规定估列。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计算方法: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第二十四条 研究试验费。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的一次性 技术转让费。但不包括:
一、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二、应由建筑安装费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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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计算方法:按照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项目内容编制估算。 第二十五条 勘察设计费。指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为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等所需的费用,由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两部分组成。
一、工程勘察费。包括: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计算方法:可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8%~1.1%计列。
二、工程设计费。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计算方法:
1.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与联合试运转费用之和的投资额为基础,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分别确定的设计费率计算。
2.施工图预算编制按设计费的10%计算。 3.竣工图编制按设计费的8%计算。
第二十六条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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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以工程项目投资为基数,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分别确定的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率计算。
第二十七条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指按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报告,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的费用。
计算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也可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1%—0.5%计列。
第二十八条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括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
一、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二、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三、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建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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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计人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用中。
计算方法:
1.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一般可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5%—2.0%计列。
2.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3.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采用以料抵工方式,不再计算拆除清理费。
4.此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第二十九条 工程保险费。指建设项日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机器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引进设备财产保险等费用。
计算方法:
1.不同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根据投保合同计列保险费用。编制投资估算时可按工程费用的比例估算。
2.不包括已列入施工企业管理费中的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3.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列,也可按下式估列: 工程保险费=第一部分工程费用×(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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