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5.13 塑料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明设的塑料给水立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0.4m,据燃气热水器边缘不宜小于0.2m。达不到此要求时,应有保护措施。

塑料给水管道不得与水加热器或热水炉直接连接,应有不小于0.4m的金属管段过渡。

3.5.14 室内给水管道上的各种阀门,宜装设在便于检修和便于操作的位置。 3.5.15 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生活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不应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不应小于0.15m,且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的上面。 3.5.16 给水管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直线长度、管材的线膨胀系数、环境温度和管内水温的变化、管道节点的允许位移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应尽量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补偿温度变形。

3.5.17 当给水管道结露会影响环境,引起装饰、物品等受损害时,给水管道应作防结露保冷层,防结露保冷层的计算和构造,按现行的《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执行。

3.5.18 给水管道暗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直接敷设在建筑物结构层内;

2 干管和立管应敷设在吊顶、管井、管窿内,支管宜敷设在楼(地)面的找平层内或沿墙敷设在管槽内;

3 敷设在找平层或管槽内的给水支管的外径不宜大于25mm; 4 敷设在找平层或管槽内的给水管管材宜采用塑料、金属与塑料复合管材或耐腐蚀的金属管材;

5 敷设在找平层或管槽内的管材,如采用卡套式或卡环式接口连接的管材,宜采用分水器向各卫生器具配水,中途不得有连接配件,两端接口应明露。地面宜有管道位置的临时标识。

3.5.19 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需进人维修管道的管井,其维修人员的工作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0.6m;管道井应每层设外开检修门。

管道井的井壁和检修门的耐火极限及管道井的竖向防火隔断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规定。

3.5.20 给水管道应避免穿越人防地下室,必须穿越时应按人防工程要求设置防暴阀门。

3.5.21 需要泄空的给水管道,其横管宜设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3.5.22 给水管道穿越下列部位或接管时,应设置防水套管:

1 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外墙处; 2 穿越屋面处;

注:有可靠的防水措施时,可不设套管。

3 穿越钢筋混凝土水池(箱)的壁板或地板连接管道时。 3.5.23 明设的给水立管穿越楼板时,应采用防水措施。

3.5.24 在室外明设的给水管道,应避免受阳光直接照射,塑料给水管还应有有效保护措施;在冻结地区应作保温层,保温层的外壳,应密封防渗。

3.5.25 敷设在有可能冻结的房间、地下室及管径、管沟等地方的给水管道应有防冻措施。

3.6 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3.6.1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当居住小区的规模在3000人及以下,且室外给水管网为枝状管网时,其住宅及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置的生活用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3.6.3、3.6.4和3.6.5条的规定计算节点流量和管段流量。

2 当居住小区的规模在3000人以上,室外给水管网为环状,并符合本规范3.5.1条的规定时,其住宅应按本规范3.1.9条的规定计算最大用水时平均秒流量为节点流量。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生活用水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3.1.10条计算最大用水小时平均秒流量为节点流量。

3 小区内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以平均用水小时平均秒流量计算节点流量。 注:1 未预计水量和管网漏失量不计入管网节点流量,仅在计算小区管网与

城市管网连接的引入管时,考虑预留此余量。 2 凡不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均应另计。

3.6.2 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不论小区规模及管网形状,均应按3.6.1条第2款规定计算节点流量,再叠加区内一次火灾的最大消防流量(有消防贮水和专用消防管道供水的部分应扣除),对管道进行水力计算校核,管道末梢的室外消火栓从地面算起的水压,不得低于0.1MPa。

设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给水管道,管径不得小于100mm。 3.6.3 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取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

2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生活用水量,且不得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生活用水量。

3 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按本条第1、2款计算设计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3.6.4 住宅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列步骤和方法计算:

1 根据住宅配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使用人数、用水定额、使用时数及小时变化系数,按3.6.41式计算出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3.6.4-1)

--生活给水管道的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中 --最高用水日的用水定额,按表3.1.9取用; --每户用水人数; --小时变化系数,按表达3.1.9取用; --每户设置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数; --用水时数(h);

0.2 --一个卫生器具给水当量的额定流量(L/s)。

2 根据计算管段上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按3.6.4-2式计算得出该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的同时出流概率:

(3.6.4-2)

式中

--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同时出流概率(%);

--对应于不同

系数,查附录C中表C;

--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3 根据计算管段上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同时出流概率,按3.6.4-3式计算得计算管段的设计秒流量:

(3.6.4-3)

式中

--计算管段的设计秒流量(L/s)。

注:1 为了计算快速、方便,在计算出 后,即可根据计算管段的 值从

附录D的计算表中直接查得给水设计秒流量。 该表可用该内插法。

2 当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超过表D中的最大值时,其流量应取最大用水时平均秒流

量,即

4 有两条或两条以上具有不同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的给水支管的给水干管,该管段的最大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按3.6.4-4式计算:

(3.6.4-4)

式中

--给水干管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支管的最大用水时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平均出流概率;

--相应支管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3.6.5 集体宿舍、旅馆、宾馆、医院、疗养院、幼儿园、养老院、办公楼、商场、客运站、会展中心、中小学教学楼、公共厕所等建筑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3.6.5)

式中 --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 -- 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 - -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应按表3.6.5采用。

注:1 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

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2 如计算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时,应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采用。

3 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的给水管段,大便器延时自闭冲洗阀的给水当量均以0.5计,计算得到的 附加1.10L/s的流量后,为该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

4 综合楼建筑的 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表3.6.5 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值(

建筑物名称 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 门诊部、诊疗所 办公楼、商场 学校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 集体宿舍、旅馆、招待所、宾馆 客运站、会展中心、公共厕所 值) 值 1.2 1.4 1.5 1.8 2.0 2.5 3.0 3.6.6 工企业的生活间、公共浴室、职工食堂或营业餐馆的厨房、体育场运动员休息室、剧院的化妆间、普通理化实验室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就按下式计算: 式中

(3.6.6)

--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

-- 同类型的一个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L/s);

-- 同类型卫生器具数; -- 卫生器具的同时给水百分数,应按表3.6.6-1~表3.6.6-3采用。 注:1 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

2 大便器自闭式冲洗阀应单列计算,当单列计算值小于1.2L/s时,以1.2L/s计;大于1.2L/s时,以计算值计。

表3.6.6-1 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剧院化妆间、体育场馆运动员休息室等卫生器具

同时给水百分数

同时给水百分数(%) 卫生器具名称 洗涤盆(池) 洗手盆 洗脸盆、盥洗槽水嘴 浴盆 无间隔淋浴器 有间隔淋浴器 大便器冲洗水箱 大便器自闭式冲洗阀 小便器自闭式冲洗阀 小便器(槽)自动冲洗水箱 净身盆 饮水器 小卖部洗涤盆 工业企业 生活间 33 50 60~100 — 100 80 30 2 10 100 33 30~60 — 公共浴室 15 50 60~100 50 100 60~80 20 2 10 100 — 30 50 剧院化妆室 15 50 50 — — 60~80 20 2 10 100 — 30 — 体育场馆运动员 休息室 15 50 80 — 100 60~100 20 2 10 100 — 30 50 注:健身中心的卫生间,可采用本表体育场馆运动员休息室的同时给水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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