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研究可在任何湿度下进行。

对采用半渗透性容器包装的水溶液制剂,除评估该制剂的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稳定性外,还应评估其潜在的失水性。失水性试验是将制剂样品放臵在下表所列的低相对湿度条件下进行,以证明其可以放在低相对湿度的环境中。

对非水或溶剂型基质的药物,可建立其他可比的方法进行试验,并应说明所建方法的合理性。

研究项目 长期试验 中间试验 加速试验 放臵条件 25℃±2℃/40%RH±5%RH或30℃±2℃/35%RH±5%RH 30℃±2℃/ 65%RH±5%RH 40℃±2℃/不超过(NMT)25%RH 申报数据涵盖的 最短时间 新制剂12个月 仿制制剂6个月 6个月 6个月 长期试验是在25℃±2℃/40%RH±5%RH或是在30℃±2℃/35%RH±5%RH条件下进行,由研究者自行决定。

如果以30℃±2℃/35%RH±5%RH为长期试验条件,则无需进行中间条件试验。

如果在25℃±2℃/40%RH±5%RH条件下进行长期试验,而在加速放臵条件下6个月期间的任何时间点发生了除失水外的质量显著变化,则应进行中间条件试验,以评估30℃温度对质量的影响。如果在加速试验放臵条件下,仅失水一项发生了显著变化,则不必进行中间条件试验;但应有数据证明制剂在建议的有效期内贮藏于25℃/40%RH条件下无明显失水。

采用半渗透性容器包装的制剂,在40℃、不超过25%RH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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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下放臵3个月,失水量与初始值相差5%,即认为有显著变化。但对小容量(≤1mL)或单剂量包装的制剂,在40℃、不超过25%RH条件下放臵3个月,失水5%或以上是可以接受的。

另外,也可以采用另一种方法进行下表推荐的参比相对湿度条件下的失水研究(包括长期试验和加速试验)。即在高湿条件下进行稳定性试验,然后通过计算算出参比相对湿度时的失水率。具体方法就是通过试验测定包装容器的渗透因子,或如下例所示,由计算得到的同一温度下不同湿度的失水率之比得出包装容器的渗透因子。包装容器的渗透因子可由采用该包装的制剂在最差情况下(如:系列浓度中最稀的浓度规格)的测定结果得出。

失水测定方法实例:

对装在特定包装容器、大小尺寸、装量的制剂,计算其在参比相对湿度下失水率的方法:用在相同温度下和实测相对湿度下测得的失水率与下表中的失水率之比相乘。前提是应能证明在贮藏过程中实测时的相对湿度与失水率呈线性关系。

例如,计算40℃温度下、不超过25%RH时的失水率,就是将75%RH时测得的失水率乘以3(相应的失水率之比)。

实测时的相对湿度 60%RH 60%RH 65% 75%RH 参比相对湿度 25%RH 40%RH 35%RH 25%RH 特定温度下失水率之比 1.9 1.5 1.9 3.0 除上表外其他相对湿度条件下的失水率之比,如有充分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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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也可采用。

(四)拟冷藏的制剂

研究项目 长期试验 加速试验 放臵条件 5℃±3℃ 25℃±2℃/60%RH±5%RH 申报数据涵盖的最短时间 12个月 6个月 拟冷藏制剂如采用半渗透性容器包装,也应进行适当温度条件下的低湿试验,以评估其失水情况。

对拟冷藏保存的制剂,如在加速试验的前3个月内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则应对短期偏离标签上的贮藏条件(如在运输途中或搬运过程中)对其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加试1批制剂样品进行少于3个月、增加取样检测频度的试验;如前3个月质量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则可终止试验,不必继续进行至6个月。

拟冷藏保存制剂的长期试验条件为5℃±3℃。对拟冷藏保存的制剂,如加速试验在3个月到6个月之间其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有效期应根据长期放臵条件下实际考察时间的稳定性数据确定。

(五)拟冷冻贮藏的制剂

研究项目 长期试验 放臵条件 -20℃±5℃ 申报数据涵盖的最短时间 12个月 拟冷冻保存制剂的长期试验条件为-20℃±5℃。对拟冷冻贮藏的制剂,有效期应根据长期放臵条件下实际试验时间的数据确定。虽然未规定拟冷冻贮藏制剂的加速试验条件,仍应对1批样品在略高的温度下(如:5℃±3℃或25℃±2℃)进行放臵适当时间的试验,以了解短期偏离说明书/标签上的贮藏条件对该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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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的影响。

对拟在-20℃以下贮藏的制剂,可参考冷冻保存(-20℃±5℃)的制剂,酌情进行加速试验;其应在拟定的贮藏条件下进行长期试验,并根据长期放臵实际考察时间的稳定性数据确定有效期。

(六)分析方法及可接受限度

稳定性试验所用的分析方法均需经过方法学验证,各项考察指标的可接受限度应符合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的要求。

安全性指标的可接受限度应有毒理学试验或文献的依据,与剂型相关的关键质量指标的可接受限度应符合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的要求。

(七)结果的分析评估

注册申报时应系统陈述并评估制剂的稳定性信息,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等的试验结果,以及制剂的特殊质量属性(如:固体口服制剂的溶出度等)。

稳定性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根据至少3个批次制剂的试验结果,确定将来所有在相似环境条件下生产和包装的制剂的有效期和说明书/标签上的贮藏说明。

因稳定性试验样品批次间数据的变异程度会影响将来生产产品在有效期内符合质量标准的把握度,故应依据试验样品的降解及批次间的变异程度,对稳定性试验结果进行分析评估。

如果稳定性数据表明试验制剂的降解与批次间的变异均非常小,从数据上即可明显看出所申请的有效期是合理的,此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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