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考历史二轮复习专题01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解析版)

专题01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解析版)

分封制的特点和影响

1.特点

(1)分封对象:分封对象多元化,但以同姓亲族为主体。

(2)分布地区: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同姓亲族封地居于富庶之地或战略要地。

(3)纵向联系:明确周天子权力和诸侯义务,形成严格的等级序列,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纵向联系。 (4)横向联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分配国家政治权力,加强了诸侯国之间的横向联系。 2.影响 (1)对当时的影响

①稳定了统治秩序,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

②促进了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为华夏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逐渐凝聚成华夏的国家意识)。 ③打破了夏商的部落国家和方国联盟状态,国家政权由松散走向紧密,是一种制度创新。 (2)对后世的影响

①中国封建王朝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皇族分封。

②中国姓氏的起源中,有很多是源于西周的封国,如宋、鲁、郑、陈等。

③中国的地名简称很多源于西周时期的诸侯国国名,如山东省简称鲁、山西省简称晋等。

宗法制的特点和影响

1.特点

(1)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大宗和小宗具有相对性。 (2)血缘纽带与政治关系相结合,“国”与“家”结合。 (3)大宗与小宗既是家族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4)形成森严的社会等级。 2.影响 (1)积极影响

①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②注重家庭关系,提倡尊老爱幼,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③“尊宗敬祖”“认祖归宗”“寻根祭祖”风俗,使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凝聚力。 (2)消极影响

①传宗接代观念,重男轻女思想。 ②等级观念严重。

③宗族派别观念严重,容易产生家族本位、人情关系和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与现代民主思想相违背,影响国家的政治建设。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

(1)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周天子的王位以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被分封为诸侯。在诸侯领地内,诸侯的爵位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接受分封,成为卿大夫,卿大夫之下分封士,这样就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

(2)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纽带。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从而维护了政治的稳定。

(3)从范围来看,分封是国家内部,宗法是家族内部。分封制和宗法制就像一个同心圆,将国和家联系起来——政治上是君臣,血缘上是兄弟,贵族分享国家权力,并在贵族内部继承权力。天子的地位——天下共主和家族领袖。

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王权和神权结合。最高统治者自称天子,统治者把自己的行为说成是天的行为,国家大事都通过占卜来决定,依据上天的意志治理国家,王权具有神秘色彩。

(2)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法制是早期政治制度体系的核心,族权和政权紧密结合。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的政治、法律和选官制度,都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逐渐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用分封制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用世卿世禄制作为选拔官吏的基本方式。这种制度体系,以西周最为典型。

3.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中央集权程度较低)。无论是商朝的方国,还是周朝的封国,自治权都很大,

天子的身份只是“共主”,对诸侯下属的领地并无实际的统治权。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异同

实行条件 建立基础 不同点 传承制度 官吏权力 西周分封制 与宗法制相联系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世袭 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 秦朝郡县制 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 按地域划分 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不得世袭 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 与中央关系 官员职责范围 历史作用 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 封地内有行政权,拥有土地管理权 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也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 是地方行政机构,地方绝对服从中央 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无管理权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共同点 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都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贵族政治(分封制)向官僚政治(郡县制)的转变及其历史作用

1.转变

(1)先秦时期的贵族政治是建立在分封制和宗法制以及“世卿世禄”制基础之上的由贵族代表人物掌握政权的政治制度。贵族世袭官职,世卿世禄。

(2)官僚政治建立在官吏的选拔和任命制基础之上,按照职能和职位分工、分层管理原则建立起来的中央或地方行政权力体系,包括有关官僚机构的组织运作与官僚的活动及一套完整的制度规定。

(3)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官僚制取代贵族制,地缘政治组织取代了血缘政治组织,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和国家管理方式及政治体制由此建立起来。

2.历史作用

(1)政治: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有利于抵御游牧民族的掠夺,维护中原地区的农耕经济免遭游牧民族的侵扰。

(2)经济:有利于维护小农经济的稳定。同时,中央集权制有利于国家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兴修大型工程。

唐代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及评价

1.特点

(1)相权三分:中书省制定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这样既能互相制衡,也能分工合作,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2)职权分明: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政令从起草(中书省)、审核(门下省)至执行(尚书省),都经由三省处理。

(3)加强皇权:分散了宰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互相牵制;同时,将尚书省权分六部,既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

(4)节制君权:皇帝所颁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弥补君主才干的不足。 2.评价

(1)三省六部制是一套较为完备严密的封建官僚体系,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决策失误,防止个人权力过分膨胀,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2)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使封建中央集权制度更加完善,为此后历代王朝沿用。

(3)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恶性发展及朝政腐败,权力失去制约和平衡,三省六部制也就失去了维护封建统治的积极作用。

中国古代地方制度的演变特点及影响

1.特点

(1)演变过程上,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制约,地方则要求独立的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始终存在。

(2)中央通过多层次管理,在分权基础上加强对官吏的任免、考核,地方权力逐渐被分割、削弱,集权于中央。

(3)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2.影响

(1)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在征派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地方行政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保证了多民族封建国家的统一和封建经济的发展。

(3)中央集权过度强化,造成了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的绝对依赖;地方没有相应自主权,也难以发挥作用。

比较中国古代三大地方行政制度

推行时代 分封制 推行于西周,春秋时期走向瓦解 诸侯国相对独立于中央政府,诸侯的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 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过作用 一些积极作用,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 相同点 郡县制 春秋战国时期至元建立前 郡、县是中央政府下属的地方行政机构,官吏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行省制 确立于元朝 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政长官直接对中书省负责 不同点 地方和中央的关系 郡县制和行省制不仅在当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的统一,而且经过后世的调整和补充,其积极作用愈益明显 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过积极影响 正确认识明朝内阁制度

1.内阁没有行政权:不能正式统率六部百司,内阁首辅也不是法定的中央政府最高行政长官。 2.内阁权力来自皇权:阁臣的升降和职权的大小全由皇帝决定,虽有内阁首辅大权在握的现象,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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