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文本

控制交通噪声。按噪声水平实行机动车分区限时通行管理;推广低噪路面及材料,强化交通噪声敏感点噪声综合防治措施,采取建设声屏障和建设防护林带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防治工业噪声。新建工业企业应尽量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或消音处理,减少工业噪声外泄;加大对工业噪声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限期治理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噪声源,严格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监管社会噪声和施工噪声。加强对达标率低的重点时段和敏感区域的噪声控制,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业户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减少经营活动造成的噪声滋扰。严格建筑施工审批制度,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第125条

电磁污染防治

加强无线电空域管理,合理规划各类无线电台、站的选址和通道,保护空域环境。在生活居住区禁止新增产生无线电干扰的射频装置。已建或确有必要建设的射频装置应采取控制电磁辐射污染的有效防护措施。

城市建成区内无线电发信机最大输出功率不得超过100瓦,并不得设置500瓦以上非通信电磁辐射设备。 第126条

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到规划期末,天府新区城市建成区内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依法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弃物得到妥善安全处置,实现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研究,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强现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二次污染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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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

第一节 防灾体系规划

第127条

防震减灾

1.天府新区城市建设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各镇镇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其它区域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2.提高公共建筑如中小学、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剧场、大型商业等建筑抗震能力。加强供水设施、电力设施、燃气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等生命线工程的地震防护,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

3.规划天府新区防震减灾指挥中心,位于天府新城。

4.对龙泉山断裂带活断层精确定位,并加强沿线抗震设防措施建设。 第128条

防洪

1.防洪标准

城市建设区:按200年一遇设防。 小城镇镇区:按50年一遇设防。 农村新型社区:按20年一遇设防。

部分区域根据重要性和人口规模可按照国家规范适当调整设防标准。 2.主要河道设防要求

锦江、岷江城区段、江安河城区段按200年一遇设防。 岷江非城区段和鹿溪河城区段按100年一遇设防。

东风渠、鹿溪河非城区段、其余河流城区段按50年一遇设防。 第129条

消防

1.消防安全规划

天府新区范围内易燃易爆工业危险物品工厂、仓库等布置在城镇边缘且远离城镇和人口聚居地的独立安全地区,并在安全上作重点防护,完善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

现有城镇建设区内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厂、仓库应限期迁出城镇或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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